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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这样才能锻炼你的手臂肌肉,还有整体的协调性。里面空心部分灌满了铅,就是这样。你要单手持剑”。

  艾莉亚把握剑的右手放下,在裤子上擦了擦掌心的汗,换用左手持剑。而他对此似乎相当满意。“左手最好。左右颠倒,你的敌人会很不习惯。但你的站姿错了,不要正对着我,身体侧一点,对,就是这样。你瘦得跟长矛一样,知道吗?这也挺好,因为目标缩小了。现在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握的。”他靠过来,盯着她的手,扳开手指,重新调整。“对,就是这样。别太用力,对,但要灵活,优雅。”

  “剑掉了怎么办?”艾莉亚问。

  “剑必须和你的手合为一体。”光头男子告诉她,“你的手会掉吗?当然不会。西利欧·佛瑞尔在布拉佛斯海王手下干了九年的首席剑士,他懂得这些东西。听他的话,小子。”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叫她“小子”了。“我是女生。”艾莉亚抗议。

  “管他男的女的,”西利欧·佛瑞尔说,“你是一把剑,这样就够了。”他又龇牙咧嘴道,“好,就是这样,保持这个握姿。记住,你握的不是战斧,你握的是——”

  “——缝衣针。”艾莉亚凶狠地替他说完。

  “就是这样。现在我们开始跳舞。记住,孩子,我们学的不是维斯特洛的钢铁之舞,骑士之舞,挥来砍去,不是的。这是杀手之舞,水之舞,行动敏捷,出其不意。人都是水做的,你知道吗?当你刺中人体,水流外泄,人就会死。”他向后退开一步,举起木剑。“现在你来打我试试。”

  于是艾莉亚尝试攻击他。她一共试了四个小时,直到最后每寸肌肉都酸痛不已,而西利欧·佛瑞尔只是一边龇牙咧嘴,一边纠正个不停。

  到了第二天,好戏才刚刚上演。

  第二十四章 丹妮莉丝

  “这就是多斯拉克海。”乔拉·莫尔蒙爵士说着拉住缰绳,停在她身旁,两人一同站在山脊之巅。

  宽广空旷的平原在他们下方延展开来,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这的确像一片汪洋啊,丹妮心想。从此以往,丘陵山峦不再,连树林、城市和道路也没了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长长的草叶摆动一如波浪。“好绿呀。”她说。

  “现在正是绿的时候,”乔拉爵士同意,“你该瞧瞧花开时的景象,满山遍野都是暗红的花,活像一片血海。等旱季一到,整个世界又变成青铜色。这还只是赫拉纳草的颜色,孩子,不包括其他几百种草,有的黄得像柠檬,有的暗得如靛紫,还有蓝色和橙色的,以及彩虹色斑的草。在亚夏彼方的阴影之地,据说还有一片鬼草海,那草长得比安坐马上的人还高,茎秆白得像白璃。这种草会杀死其余的草,然后在暗处藉由被诅咒的灵魂发光。多斯拉克人认为有朝一日鬼草会占据全世界,到那时,一切的生命便将结束。”

  丹妮听了不禁颤抖。“别说了,”她说,“这里好漂亮,我不想谈跟死亡有关的事。”

  “如您所愿,卡丽熙。”乔拉爵士恭敬地说。

  她听见响动,便回头看去。她和莫尔蒙先前已把队伍远远抛在后面,这会儿其他人正陆续登上山岗。女仆伊丽和她“卡斯”①里的年轻弓箭手们行动矫健得像半人马,但韦赛里斯还很不适应短马镫和平马鞍。哥哥在这里十分不快活,他根本就不应该来的。伊利里欧总督原本力劝他留在潘托斯,甚至愿意慷慨地提供自己的一栋宅院给他住,但韦赛里斯偏不听。他要跟着卓戈,直到对方履行约定,给他那顶王冠为止。“他要是敢骗我,我就叫他知道唤醒睡龙之怒是什么滋味。”韦赛里斯把手放在那把借来的剑上,如此发誓。伊利里欧听了眨眨眼,祝福他一切顺遂。

  丹妮此刻一点也不想关心哥哥的满腹牢骚。这是个完美的好日子,一只猎鹰高高在上,盘旋于深蓝天际。草海波荡,随着阵阵徐风轻叹,朝她的脸送来丝丝暖意,丹妮只觉心情平静祥和。她绝不让韦赛里斯破坏自己的好兴致。

  “停下来,”丹妮告诉乔拉爵士:“叫他们全部停下来,告诉他们这是我的命令。”

  骑士微微一笑。乔拉爵士算不上俊美,生着公牛般的脖子和肩膀,手臂和胸膛上长满粗厚的黑毛,头上反而寸草不生。但他的微笑总能让丹妮宽心。“丹妮莉丝,你说话越来越有公主的味道了。”

  “不是公主,”丹妮说,“是卡丽熙。”说完她调转马头,独自奔下山岗。

  坡路陡峭,遍地岩石,但丹妮毫不畏惧,驰骋的快意和危险使她心花怒放。韦赛里斯从小就口口声声说她是个公主,但直到她骑上小银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才真正觉得此话成了真。

  起初一切都不顺利,卡拉萨在婚礼翌日清晨便拔营动身,朝东边的维斯·多斯拉克出发。才到第三天,丹妮就觉得自己半死不活。连日坐在马鞍上,导致她的臀部伤痕累累,血流不止。大腿久经摩擦,脱皮得厉害,双手则被缰绳磨起了水泡,两脚和背部的肌肉痛得她连坐都坐不直。天黑之后,她需要靠女仆帮忙方能下马。

  夜里她也不得安宁。白天骑马时卓戈卡奥和结婚当天一样,对她不理不睬,,晚上则和手下战士与血盟卫们喝酒赛马,观赏女人跳舞,男人拼杀。在他生活的这个部分,丹妮毫无地位可言。她往往独自用餐,顶多和乔拉爵士及哥哥相伴,然后哭着入睡。但当每晚天将破晓,卓戈会到她的帐篷,在黑暗中叫醒她,然后无情地骑她,一如骑他的战马。依照多斯拉克习俗,他总是从后面上,为此丹妮非常感激,因为这样一来,夫君便不会见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她也可以用枕头来遮掩自己痛苦的喊叫。完事之后,他两眼一闭,便轻声打起呼来,丹妮则浑身是伤地躺在旁边,痛得难以成眠。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直到丹妮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刻也无法再忍受下去。某天晚上,她决定宁可自杀,也不愿继续苟且偷生……

  然而就在那天夜里,当她睡觉的时候,却又做了那个关于龙的梦。这次没有韦赛里斯,只有她和巨龙。它的鳞片如暗夜般墨黑,上面血迹湿滑。那是她的血,丹妮发觉。它的眼睛是两个熔岩火池,它张开口,烈焰从中激射而出。它在朝自己唱歌啊,于是她伸开双臂,拥抱火焰,让它将自己完全吞噬,涤净她,锻炼她。她感到自己的肌肉焦灼发黑,坏死脱皮,感到自己的血液沸腾蒸发,却毫无痛楚,反而觉得强壮健实,如获新生。

  奇怪的是,隔天她似乎痛得不那么厉害了,好像天上诸神听到了她的哀求,怜悯起她的不幸。就连她的贴身女仆也感到诧异。“卡丽熙,”姬琪说,“怎么回事?您不舒服吗?”

  “没事。”她答道。随后她来到伊利里欧在婚礼上送给她的龙蛋旁边,伸手摸摸其中最大的一颗,手指轻轻地滑过蛋壳。既黑且红,她想,和我梦中的龙一样。石头在她指下变得异样地温暖……这是她的错觉吗?她不安地抽回手。

  从那一刻起,一天比一天顺利。她的双腿强壮了起来,水泡破了,手也长出老茧,她柔软的大腿变得结实,像皮革般弯曲自如。

  卡奥命令女仆伊丽教导丹妮多斯拉克马术,但小银马才是她真正的老师。小银马似乎知悉她的心情,仿佛心有灵犀。随着日子过去,丹妮骑在马上越来越自如。多斯拉克人是个严酷无情的民族,按他们的习俗从不为动物取名字,所以丹妮只把它当作自己的小银马。虽然她从没有这么爱过一样东西。

  当骑马不再是种折磨,丹妮开始注意到身边这片土地的美。她跟卓戈和他的血盟卫一起骑在卡拉萨最前面,所以眼前的一切都是充满生机、未经滋扰。紧跟在后的大队人马会践踏土地,把河水弄得浑浊不堪,扬起呛人灰尘,但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永远是如茵绿野。

  他们越过高低起伏的诺佛斯丘陵,行经梯田和村庄,居民在灰泥砌成的墙上不安地看着他们。他们涉过三条宽广平静的河流,第四条则是一道狭窄湍急,河床险恶的江川,在一座高耸的蓝色瀑布旁扎营,随后绕过一座广大死城的断垣残壁,相传鬼魂仍哭嚎于焦黑的大理石柱间。他们在与多斯拉克弓箭一样笔直的瓦雷利亚千年古道上奔驰。花了足足半个月,才穿过金叶高盖头顶,树干宽如城门的科霍尔森林。森林里栖息着大麋鹿和花斑虎,还有生着银白毛皮和紫色大眼的狐猴,但只要卡拉萨一出现,它们便纷纷四散奔逃,结果丹妮什么也没瞧仔细。

  此时她先前的伤痛已经成了回忆。长途跋涉之后她仍旧酸疼,却有种苦中带甜的意蕴。每天清晨她都跃跃欲试地跳上马鞍,迫不及待想见识更多奇观。她甚至也开始在夜里寻求欢愉,于是当卓戈占有她时,她虽然还是会叫出声,却不总是因为痛苦。

  山岗下,又高又软的草把她包围。丹妮减缓速度,驱策小马跑入平原,让自己愉快地淹没在绿浪之中。在卡拉萨里她无法独处,虽然卓戈卡奥入夜之后才会来找她,但她的女仆会为她张罗餐点,帮她沐浴,睡在她帐门外。卓戈的血盟卫,以及她自己的卡斯部众,也总是离她不远,而哥哥不论日夜都是个讨厌的阴影。此刻,丹妮又听见他在山脊上对乔拉爵士大吼,尖锐的声音里透着怒意。她决定不加理会,继续向前骑去,沉浸在多斯拉克海底。

  绿浪将她完全吞没,空气里充满了青草和泥土的芬芳,混杂着马臊味、汗味,以及她发油的气息。多斯拉克的气息。它们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主人,丹妮开心地笑了,深深地呼吸着这一切。她突然有股冲动,只想踩踩脚下的土地,在厚实的黑土壤里动动脚趾。于是她翻身下马,任银马去吃草,然后脱下脚上长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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