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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创办注音字母传习所


  教育总长张仲任。应读音统一会之请。准在北京设立注音字母传习所。并转呈总统。请予立案。其文略曰。国之强弱文野。以教育之能否普及为衡。即以全国识字人民之多寡为标准。据各国统计。以德居首。英法美日次之。大都逾百分之九十。我国则千人中仅得七八而已。夫岂人智而我愚。特以文字之难易使之然也。盖吾国文字形为主。而他国文字音为主。主形则文字繁。主音则文字简。繁则难记。简则易知。欧美文字。不出二十六字母。日本文字。不过假名五十音。埃及巴比伦文字。亦主象形。自希腊腊丁以后。变为音母相切。乃有今日之文明。日本若无假名。而尽用汉字。又安所得普及之利器。当此科学昌明之教。非节省童年之脑力日力。殆将无以生存。今欲改造国文。则老师宿儒。必惊诧为斯文之将丧。然我国识字人民。仅有千分之七。此千分之九百九十三人。既无术使之普及。则更为一种简易文字。以代语言之用。其为有利无弊也明矣。有清季年。若闽之蔡锡勇。苏之沈学。直隶之王照。浙之劳乃宣。多有切音字母之作。民国初元。本部曾召集全国研究字母专家。与夫通晓中外文字。及古今音韵学者数十人。又令每省派遣一人。速其方音。开读音统一会于京师。讨论三月。制定字母三十有九。凡四声八声之异。清浊阴阳之分。喉音介音之择。字形符号之选。皆有根据。与向壁虚造者不同。当经全体会员。共同议决。延未举办。兹据该会员等禀设注音字母传习所。请批准立案前来。此项字母。既经全体会员。悉心讨论。自非私人著述可比。己指定公共房屋一所。准其试办。俟传习数月后。先就京城未入校之学龄儿童。及失学平民之年长者。每一学区。饬学务局会同警察厅匀配地点。多设半日学校。露天学校。强迫入学。专习此项字母。一面即成书报。令所有语言。均可以此项文字达之。以次推及近畿各属。并咨行各省。酌派师范生。到京练习。借语言以改造文字。即借文字以统一语言。期以十年。当有普及之望。云云。此事如果有成。虽字母如何。吾人尚未深悉。固不可谓非文艺改革之硕画也。姑志之以觇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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