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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国家观念与古相异之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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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涵 一涵曰、伯伦智理(Bluntschli.)德意志瑞士之秀里人也。 于千八百五十二年。崭然特起。创原国一书。论者至拟之为希腊亚里士多德。学风所被。论政之士。几无一不受其熏陶。诚近世公正坦白之评政家也。其书去今五六十年矣。而精义入神之处。犹为觇国者之所宗。此篇为原国中一节。征古今立国之大经大法。条举骈列。存而不议。令读者一开卷间。自得其变化迁流之积。恍然悟人事演进不主故常之道焉。比年以来。吾国论政之士。多拘泥史积。未观其通。不悟吾国生机停滞。今之现状。方诸西土。仅当其千百年前之故辙。乃谓中西殊途。不可强合。方将守此终古。识者惧焉。士君子读史原在籀古今变迁之往例测将来人事演进之所趋天演之运脱故谋新迤逦前驰永无退转若认作循环。谓继今而往。凡质变迁。皆于古为重规叠矩。则一乱一治之局。终不可逃。是何说哉今移译是篇。世有君子。读其文。寻其变。原始要终。探其演进相沿之程序。庶几会通进化之理。而不为史积所迷欤。 太古国家观念与近世国家观念之差异 (一)公认人权 向也国家剥夺人权因亦讳言小已之自由国民多为无权利之奴隶所谓自由公民仅少数耳农工商买。多委诸奴隶之手。职此之故。贱视勤劳凡奔走服役之夫绝无毫黍价值奴隶无关于国。仅托庇主人。以联络于国家而已。无与闻国事之权无父母兄弟之邦。人格之权剥蚀殆尽习惯奉行胜于法典虽至善者亦无定局。而日趋于恶焉奴隶谋叛时有所闻而莫不同遭酷遇者。 今也国家一视同仁凡属人类均享人权废奴隶之阶。视为不道即附土农奴世传仆役亦视为背乎人身天然之自由人之身体为享有权利之主不得视同器皿附属于人勤劳之事。珍重期待一任自由。各级人民均有与闻政事之资格选举之制扩充至普甚至奔走服役之子亦畀之而不遗奴隶谋叛于今弗睹国基于民故根深啻固安若泰山。 一涵曰、吾国贵贱阶级。方诸西土。似不若彼之酷。布衣而为卿相。匹夫而作帝王者。比比皆是。是乃自始而然。非群化演进。悟而革之者也。至享有人权、与闻政事、国基于民诸事。方之彼邦。将类其近世之制。抑类其太古之制欤。识者当能辩之。天国为人而设者也国家权利即以人民权利为根基自由人格全为蕲求权利之梯阶而权利又为谋达人生归宿之凭借人生归宿还在人生。非一有国家便为归宿之所以人民为国家之牺牲品。若主人之豢畜犬豕麋鹿然视人若物剥尽其权此太古国家之盛衰兴废所以视政府之智愚贤不肖。而其应如响也。今者国本在民之理。大阐明于西方。举国家全力。保护人民之权利。人智日启。即国家之文化日高。国家文明。因人演进。自今以往。日新月盛。将永绝一治一乱突兴突败之局。而立不退转之文明。然则保障人权。其今日立国之神髓也欤。 (二)国家措施之范围向也国家行为于人生事业总括无遗举宗教典章道德技艺。学术文化一听国家之措施祝宗之职。即为布政之官小己之精神自由亦多为其所否认。 今也国家自悟限制其权力而为法律政治之社会宗教信仰之管辖均委之教会及小己之自为。祝宗之职专为司教之官科学技艺脱离国权之干涉而质疑建说之自由又举为国家所珍卫焉。 一涵曰、立宪国家之第一要义。即在限制其政权而范围之于法律之中国家违法与人民违法厥责维均盖国家人民互相对立国家权力。仅能监护人民之举动。防其互相侵害。无间于物质精神。国家均不能以自力举行之国家可高悬奖励学术技艺之典章。而不能以其权力自图其发展。国家可颁布奖励生产企业之命令而不能自任勤劳自冒危险。其所能者则立于人民之后。赞助人民自为之耳质疑建说之自由。乃人民自为之凭借。所以沦灵答智。俾充发其本然独立之能者也。今者吾国政权。其有所限制欤。质疑建说。果得自由欤。世有君子。举吾国政纲。层层抉剥。必有以知其近于近世。抑近于太古者矣。 (三)小己自由及私法 向也握有权利者。仅公民耳希腊公私两法。杂空混淆。罗马虽区分其原理。然私法之行。犹全恃人民与国家之意响。小己自由为其与国家抵触也亦痛恶而深讳之。 今也小己举有权利。私法公法画然判分。然私法之事乃国家所认许非国家所创制乃国家所保护非国家所指挥人民自由独立发展不为国家所侵蚀行使权利举由一己之意志而不为国权之所拘一涵曰、约翰弥尔氏谓自由为缮心沦性。锻链人生特操异撰之资。柏哲士谓国愈文明。则自由之范围愈广。盖维皇降衷各有异秉非随异而之充发至尽则无由展其天能。故自由尚焉国家之文明愈高。自由之界域愈广。实则自由之界域愈广。国家之文明始克愈高耳。今者吾国小己。即梦寐犹不得自由。束缚驰骤。较之希腊罗马。且万万有加焉。而鼎鼎文名之子。且公然著论。拾赫胥黎之片语。驳卢梭之真诠。引物理家言。证明天壤间绝无所谓自由之事。盖自忘其前日盛称约翰弥尔书时。曾作何言语也。 (四)统治权 向也国家统治权绝对独立。 向也国家统治权乃立宪以自制 一涵曰、近日留东法政学生。颇拾东人牙慧。唱国权无限之说。然东人崇德学。不读伯伦智理之书乎。 (五)直接政治代表政治 向之国权主权者直接运用之在古代共和国家。为公民凡齐集国民议会以直决主要之公务。 今则代议制兴代表机关由公民进举者组织之以代表齐民之意响核定国典运用政权则今之代表机关之能力实视古代为尤优焉。 (六)都城民族希腊为都城国家。罗马则扩张之而为世界国家。 近世以民族国家为最要都城仅国中之社会非为国家之中心。 (七)分职 向也国家之运施。虽因性质主旨而异。然常以同一机关举行各种之职务立法行政司法等职时执行于同一议会同一官员。 近世则设官分职各种事务畀诸各种机关昔之因权力之旨而分者今则转因人身之职务而分矣。 (八)国际关系 古代国家之受制于外也。仅为他国所抗拒。而不受普通国际法之制裁。罗马且悍然以辖治世界之力。为己国之特权。 近世国家举认国际法以限制其国权藉之保全其民族之生存反国家之自由而不许一国高张国权加诸他国之上。 中古国家观念与近世国家观念之差异 (一)源于上帝及源于人生 中世思想以国家及国家之治权为由神降而国家制度乃神所指挥创造者焉。 近世国家则为人类所建筑立于人类性情之上乃公共生活之一制度创设运用于含灵秉气之人生由之以蕲人类之归宿者也。一涵曰、神权国家之说。以元首直接代宣神意。天威尊严。懔然不可干犯。其弊也小己对抗政府之权利。扫地尽矣。近世乃一反其说。而谓国家为人类所创造。以求人生之归宿者。而国家人民。始同处于法律之中。而有平等对抗之资格。小己权利。乃于以蔚然振兴。郅治之基。方定于此。吾国古虽以神道设教。称元首曰天子。然论政之书。其迷信神权。未尝如西土之竺。乃今者于古无神权之国中。倏有祭天典礼。比隆于古之帝王。某氏贤者也。竟有“郊天典礼与政治思想之关系”一篇皇皇大文。载之京报。盛称神权政治。且谓外国学者不知我国政治之大本。呜呼、是何说者。吾国人其狂易邪。何以国家思想。固犹在太古以上也。最近政象之支离。岂尽执政之咎哉。曲学阿世之士。盍自反乎。 (二)神学及科学 中古国家观念举为神学原理所统制回教认国土为上帝之王国。而托之于苏丹。(Suetan.)耶教则明认国家与教会之二重主义。但信上帝有二道。 一圣一俗。一托诸法王。一托诸皇帝。新教讳言神道。仅认国家之大权。惟君主权力。降自上帝。故欲坚握国权。必准乎宗教观念。 近世国家根本原则为人类哲学史学所制定而政治之学首以人生理论诠明国家之性质有谓国家为小己社会联合而成。以卫其安宁自由者。有谓以民族为本位。缔合以成者。国家观念不迷于宗教亦不反乎宗教国家不恃宗教信仰。而亦不讳言维皇降哀之事。及政府信教之为。至于政治则蔚成科学不羼杂神道但殚力诠明国家为人种创造之制度焉。(三)神政 中古国家之观念。与东方民族回殊。东方民族为直接神政西方则间接神政而主治之人即为上帝之代表。 近世国家一切神政均屏诸民族之政治良能而外国家为人类创设之制度国家治权为公法所限定而政治蕲响诠以人性之理运以人类之力以求民族之公安。 (四)宗教 中古国家全凭社会之信仰。而要求统一之信条信根浅薄者流。及旁门外道之子。举剥夺其政权迫胁驱除俾无噍类其最上者。则仅容忍之。 近世国家。举不以宗教为法典之条件。公法私法均脱教旨而独立且为之保护信教之自由俾异教之徒。互相和结即有背教不信之子亦禁其横加迫胁之行。 (五)教会 中古耶教之徒谓教会为精神之事故高尚国家为肉体之事故卑下。此掌教之主。所以高立于国王之上。而僧侣亦首出于常人。以享有宽免租税之惠。及特别大权。 近世国家自拟人身举其精神肉体。而一以贯之。[ 精神即民族精神肉体即宪法也]独立以与教会相对峙。且积人为体含蕴质力主有至高之权。 驾乎教会之上国家法权四民同享僧侣之高贵。既非所认即许免及特权之事亦并与而废之。(六)教育 中古教会。掌有教育青年之权。科学之事。亦运行于其权力之下。 近世国家仅以宗教教育。畀诸教会。至学校乃国家之学校科学则离教权而自由独立其自由之事国家则专司保护焉。 (七)公法及私法 公私两法无所区分领土。权视同物权为国王之所私有国王权力即其家族权利焉。 公法私法画然判分公共权利一变而为公共义务。 (八)割据主义及统一主义 中古封建制兴国权分裂递嬗递降。由神及王。由王而公侯。而武士。而都邑。法律之制定极其万殊。 近世国家为民族所部勒用其国权保持统一国基奠于民族之上愈张愈广法度典章。适于民族人道而一视同仁。 (九)代议制 中古代表限于阶级僧徒贵族。最占其势力。法度典章亦因身分财产而异。 近世国家必赖人民代表四民平等绝无差异国家大权掌于多数人民之手而其根基毕奠于齐民之上各级平权同为公民法度典章全国人民一体待遇。 一涵曰、今世国家原理。在以国家为全体人民之国家。非为主政者一人之私产。无间君主共和。皆取惟民主义。国属于民之特征。即在与人民以参政权一事。故代表制之设立。即明示国家为公。宣布人民总意。即为国家施政之准则。俾各党各派各级各流之意见感情希望痛苦。得以如量宣泄。相剂相调。铸成萨威棱帖。(Sovereignty)民情舒则国基固。长治久安之道。肇于是矣。 今者吾国之萨威棱帖。既不许合人民总意以铸成。则即有代表机关。亦聋哑者之口耳。具文而已。绝非宣示人民意见感情希望痛苦者。矧并此具文而犹欲绝之哉。固不若谓为中古国家。或竟曰部落。犹似名称其实也。 (十)自由 列侯贵族自由之权大张致国家权力旁落下堕村农贫氓之自由权。剥夺殆尽。使终拘于不自由之天。近世国家公民之自由展至各级全体国民均服从于国权之下。 (十一)国家措施之范围 中古国家。固亦有法。然裁判之事有所督厉致人民不能维持其权利政府行政。均甚衰弱。且毫无发达之可期。 近世国家。为其立宪也。故亦为法制国。惟同时从事于生计文化。而以政治统系一切焉。政府强固行政亦殚精进展而以求民族社会之治安为归。 (十二)无意而然之习惯及精心创制之立法 中古国家鲜有精心卓识经营缔造之事。多随自然及大势之所趋人人所知惟在天然之发育而习惯。之事即其典章制度之大源。 近世国家几无一事不由意。匠费营其所措施皆有物有则根于法理而不因其天然人为之法乃其典章制度所由生。 一涵曰、统观伯氏之说。则国家观念。由浑之画。由虚而实。由迷信而真理。出治之权。亦由一阶一级。降而普及齐民。大例昭然。五洲万国。举莫能逃者也。乃回顾吾邦事事反古出死力以排除近世国家原理似惟民主义能行万方者独不能行于吾国非持数千年前陈言古义逆系人心则其群必将立涣凡其制为吾史乘中所未经见即当视作异端左道百计驱除一若国国皆循进化大势以前趋独吾一国必遥立于天演公例而外逆进化之大势而退转自由平权人格权利在他国视为天经地义倾国家全力以保护之者在吾国必视为离经畔道倾国家全力以铲除。之他国已入于一治不乱之时者吾国必永罹一治一乱之劫犹曰此吾国历史之特征也。此先王之微言大义深入人心也此亚洲民俗不能强合欧美也囚心于虞夏商周定睛在三皇五帝迷身于一朝一代历史现象之中举其比例参勘观察会通之官能屏而不用则迷于一国史积更何待言苏子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吾国君子。得毋同病此欤。欲知妍媸。在于取镜自览。移译此篇。取镜之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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