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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形式问题的讨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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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区的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由于意见分歧,逐渐地引起论争。一九四〇年三月,向林冰在重庆《大公报》副刊《战线》上发表《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一文,强调要以民间形式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同月,葛一虹在《文学月报》第一卷第三期上发表《民族遗产与人类遗产》,对此表示异议。接着,又有不少人陆续发表文章,对上述两篇文章的主要观点,表示了自己的看法,逐步地在重庆、桂林、昆明、成都、香港、上海等地,引起了一场十分广泛的论争。 一种意见以向林冰为代表,他们比较重视利用民间的旧形式,主张“应该在民间形式中发现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注:向林冰:《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载重庆《大公报》《战线》,1940年3月24日),认为“民间形式的批判地运用,是创造民族形式的起点,而民族形式的完成,则是运用民间形式的归宿”,“所以民间形式成为创造民族形式的‘主流’”(注:方白:《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不在“民间形式”吗?》,载重庆《新蜀报》《蜀道》)。 对于民间文艺,采取形而上学地全盘继承的态度。与此同时,他们又对“五四”以来的新文艺给予较多的否定,把创造民族形式与“五四”以来的新文艺对立起来,认为新文艺“是对中国固有文化遗产的一笔抹杀的笼统反对”,是“以欧化东洋化的移植性形式代替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的畸形发展形式”(注:向林冰:《再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载重庆《新蜀报》《蜀道》),甚至引用别人的话来论证它是“畸形发展的都市的产物”,是“大学教授、银行经理、舞女、政客以及其他小‘布尔’的适切的形式”,因此只能“分别的采入于民间形式中,以丰富民间形式自身(注:向林冰:《论“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载重庆《大公报》《战线》,1940年3月24日);如果“新文艺要想彻底克服自己的缺点”,就“不得不以民间文艺形式为其中心源泉”(注:向林冰:《在“文艺的民族形式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载《文学月报》第1卷第5期,1940年5月15日)。向林冰在这次论争中发表的文章,始终坚持上述错误观点,因此受到大多数论争参加者的反对和批评。 另一种意见是以葛一虹为代表,他们正确地批评了向林冰在利用旧形式,对待“五四”以来新文艺方面的错误观点,但却矫枉过正地走向另一个极端。他们无视旧形式中的合理成分和新文艺本身存在的弱点,一方面对旧形式笼统地采取否定的态度,认为“表现新事物而用属于旧事物的旧形式是决不可能”,表现新事物“与‘旧事物’的旧形式是绝然不相等的”,它们之间“并无共通之处”。因为他们把旧形式都看成是“没落文化的垂亡时的回光返照”,“只是历史博物馆里的陈列品”,所以注定它“必归于死亡”(注:葛一虹:《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是在所谓“民间形式”吗?》,载重庆《新蜀报》《蜀道》,1940年4月10日),对旧形式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 另一方面,他们又无视“五四”以来新文艺本身存在的弱点,认为“新文艺在普遍性上不及旧形式”,其原因不在于新文艺本身,“主要还是在于精神劳动与体力劳动长期分家以致造成一般人民大众的知识程度低下的缘故”,因此认为新文艺如果利用旧形式,就是“降低水准”(注:葛一虹:《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是在所谓“民间形式”吗?》,载重庆《新蜀报》《蜀道》,1940年4月10日)。 把新文艺与人民大众未能很好结合的原因,归咎于大众的知识低下,将新文艺和利用旧形式完全对立起来。胡风基本上也是持这种观点,他在论争中发表的若干篇文章,批评了对民族遗产全盘继承的错误倾向,但却认为民间文艺“本质上是用了充满了毒素的封建意识来吸引大众”,认为“五四”新文学不是生根在民族传统之中,而是从“世界进步文艺”“接受了思想、方法、形式”(注:胡风:《论民族形式问题》,重庆学术出版社,1941年版),是“移植”过来的。完全否认新文艺的历史继承性,对民族遗产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 围绕着“中心源泉”问题讨论的较早的一批文章,相当普遍地存在着片面性的错误;在民族遗产继承问题上,采取形而上学的态度,或盲目地崇拜,全盘接受,或不分精华与糟粕,一概否定;对待“五四”新文学,不是一笔抹杀,就是十全十美,无视它本身存在的弱点。而且,纠缠于所谓“中心源泉”之争,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民族形式本身的深入探讨。 在《新华日报》召开的民族形式座谈会上,有些作者指出了论争中的这种偏向,认为“自从民族形式提出,到现在为止,一直停留在民间形式是不是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的问题上了,现在应该把这一问题向前推一步,更深入更广泛地展开讨论”(注:《民族形式座谈笔记》中以群的发言,载重庆《新华日报》,1940年7月4日)。此后,一些报刊相继召开座谈会,发表讨论文章,很多作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提出了某些新的观点,在讨论深入的基础上,逐渐地接触到问题的实质。郭沫若认为:“‘民族形式’的这个新要求,并不是要求本民族在过去时代所已造出的任何既成形式的复活,它是要求适合于民族今日的新形式的创造”,因此他强调作家应当“投入大众的当中,亲历大众的生活,学习大众的言语,体验大众的要求,表扬大众的使命”(注:郭沫若:《“民族形式”商兑》,载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1940年6月9日),并在这个基础上创造出民族形式的文艺。 茅盾在论述民族形式的文章里,批评了以民间形式为中心源泉的观点,批评了它把“五四”新文学看成完全不适于“中国土壤”的错误,同时着重指出应当重视民族形式的内容,批评了那种认为“新文艺不能深入大众,主要在于形式”,与内容无关,“内容便无论怎样都行”(注:茅盾:《关于民族形式的通信》,载《文学月报》第2卷第1、2期合刊,1940年9月15日)的错误观点。在讨论过程中,胡绳、罗荪、戈茅、黄芝冈、光未然等人都强调了民族形式与抗日内容是不可分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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