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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我和黎薇之间的现实,就是我们的环境,以及我们友谊的可能结果。这环境与结果,我过去也偶然模糊想过,但并不认为很重要,并且也认为时期还早,所以常常偷懒,故意对自己装聋作哑,不去理它。可是,这“不去理”的同义字只是“暂时”,不是“永久”。这“暂时”的同义字只是“一年半载”,而不是“三年五载”。这现实的分量,一天天沉重起来,终于逼得我不能不理了。

  那是一个礼拜日上午,例外地,我们没有去划船,却留在家里。薇说,她要亲手下厨房做几样菜请我吃,叫我品尝她的手艺。我于是吩咐厨子,叫他在薇一边帮薇洗菜洗碗碟,不必炒菜。薇当真披上我的白色大夫外套代替围裙,在厨房里跑这跑那。我在一旁“随侍”,不断听她的“将令”,搬这搬那,忙得团团转。

  我笑着对她说道:“你这不是做厨子,倒像带领千万大军打仗,我有六双手,也要给你累折了。”她笑着道:“一个好厨子正像好医生,必须有好助手才行。你给全南京城最著名的美人做助手,该引为终生荣幸哪!”我笑道:“得,得,我不希罕这荣幸,比这更强一百倍的荣幸你早给我了!”她轻轻笑骂道:“鬼!别混说。小心炒坏了菜,我不负责任。”

  我笑着道:“好,菜还没做,就推卸失败责任,今天菜非糟不可!”我们一面笑,一面谈,菜终于做好了。一共四样菜:一个鲜笋黄焖鸡,一个火腿冬瓜汤,一个番茄炒鸡蛋,(她知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样菜。)一个开阳烧白菜。

  她每样夹一筷,放在我嘴里,先叫我尝尝:“够不够资格做主妇?”她笑着问

  我尝完了,笑着道:“啊,太好了太好了。”我又模仿牧师传教的口吻说:“将来消受你的那位先生有福了。”

  “你说哪一位?”

  “谁知道是哪一位?反正不是我!”

  “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反正不是我!”

  她突然赌气放下筷子,跑上楼。

  我连忙追上去,抓住她。

  “薇、薇,你为什么生我的气?”

  “是的,我生你的气——生你很大的气,你太可恨了!”我笑着连忙赔罪道:“啊,算我错了,算我错了,我刚才那句话说错了。我应该说:‘反正是我!’对不对?是的,反正是我,反正是我,……”

  我一口气说了二十几个“反正是我”,笑着问:“你满意了吗?”

  她扑嗤笑了,右手勾住我脖领子,给了一个又甜又香的吻。

  吻完了,她笑着道:“饭后我有话和你说。”

  饭后,她用很庄重的神色告诉我一件事:在最近一个月里,向她正式求婚的有三个。她的父亲征求她的意见,她都拒绝了。(她又补充说:过去两年,向她求婚的至少有两打人,她都拒绝了。)他们问她,既然嫌这不好,嫌那不好,她理想中的人,究竟是谁?她说:让她考虑一下,再答复。

  说完了这番话,她用最庄重的态度道:“罗,我们认识时间也不算短了,长这样下去,总不是事,你得告诉我,我们究竟该怎么办?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事?”

  我沉思了许久,摇摇头。

  “那么你得赶快想想!我接受你的一切意见。”

  “真要考虑这样的事么?为什么这样急促呢?我们永远像现在这样下去,不也很快活么?”

  她摇摇头:“你也该为我的前途想想。”

  我楞了好一会,沉重的道:“是的,我也该为你的前途想想。”

  接着,我告诉她,让我好好考虑一天,第二天晚上给她答复,我必须把许多事情想想,才能决定一切。

  夜,我熄了所有的灯,屋子里漆黑一片,黑得像死的化身。我爱这一片黑。这黑给我以无限沉醉。我深深把自己埋在一只沙发里,好像是埋在一大片流沙里。我让自己的情绪下沉,沉,沉,沉入一座无底深谷,堕入万劫不复的死亡,生命对我已是一个空白,只有死才能在我眼里闪出光辉。我爱黑暗,因为它是死的一种形体,这种形体对我有无限诱惑,无限挑逗,无限刺激。我真想站起来,冲出去,冲到黑夜里,冲到死亡里。我愿找寻任何一个给我毁灭的机会。

  “一个生命有什么意义呢?生命有什么意义呢?生命有什么意义呢?……”

  黎薇所加给的问题,己给生命涂上一层暗淡色彩。她要我考虑她的话,我考虑了,结果我却毁灭了,毁灭了所有我原先的幻梦。我感到生命的残酷。多少年来,这残酷一直追随我,压迫我,折磨我,但我却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尽可能用“麻痹”捆扎起来,紧紧捆扎着,藏在最深最暗的角落里,这角落就是我的心,现在,黎薇所加给我的问题,却把这捆扎得紧紧地东西拆开了。

  多少年来,我尽可能尊敬女人,爱护女人,用美学而不用生物学来看女人,用母亲的情绪而不用父亲的情绪来看女人,这一切又一切,都因为有一种内在的残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多少年来,我提出“三分女人,七分事业”的口号,把自己大部份生命都消磨在音乐与医学上,也正因为有一种内在的残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两年以来,尽管我和黎薇友谊突飞猛进,越来越强,越来越深,尽管我们早该有一个具体结果,早该有一个决定性的形式,但我却故意装聋作哑,不去理它,这也正因为有一种内在的残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我希望这内在的残酷尽可能被捆绑得紧紧的,尽可能埋在我的深心里,尽可能不揭露出来,可是,黎薇现在的问题却打碎了一切的“可能”,终于叫这“残酷”露面了。

  这“残酷”是:我早已有了一个妻子。

  当我还在二十二岁时,父母即按照旧式传统,逼我和一个半旧半新(她在初中毕业)的女子结婚,当时我不忍心拂老年人的意思,在一种怜悯的情绪下,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给这陌生的女孩子。当时我还有一个痴想:根据我的幻想,加上我的感情,总可以把这女孩改造成一个理想的人。我试验了,结果却失败了。我发觉她对我毫无了解。她爱我:按照旧式传统观点来爱我,但丝毫不了解我。她是一个好人,然而她的善良对我毫无用处。我所有花在她身上的精力只证明我是在做一件傻事。我和她生了两个男孩子,这以后我不再和她在一起了。我向父亲说明:我只能让她住在北平乡间,这样,我们或许还会勉强维持夫妇形式,否则,我连这种形式也要撕碎。父亲接受了我的请求,只要求我每年春秋两季回去看她二次,这一要求,不用说,我答应了。

  真像如此,我和薇的爱情有什么前途呢?唯一的办法,是和家里的妻子离婚。可是,在当时情形下,这一办法是不易实行的。第一,女孩子家长不答应:她并没有做一件错事。当时在北平乡 间还存在一种很旧的思想:认为自己女儿和丈夫离婚是一件名誉扫地的事。第二,女孩本人不答应,勉强逼她这样做,她只有自杀。第三,我的父母也不答应这样做,他们始终认为她是一个极贤慧的媳妇,并且已有了两个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第四,我自己也有点不忍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就是杀死她。对于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我怎忍心杀死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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