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现代文学 > 塔里的女人 | 上页 下页


  这一天以后,说也奇怪,我和黎薇相遇的机会,竟一天比一天多起来,几乎每隔一两个星期,我们总要碰一次面。不知道命中注定呢?还是巧合,凡是南京大集会,只要她到,我也常到,只要我到,她一定在场。当我奏完琴,向她飞去一眼时,她总要回报我高傲的一瞪,叫我又愉快又害怕。不过,我们虽然常常碰头,却很少讲话,通常仅限于点点头,招呼一下,最多不过交换一两句“您好!”“您早!”之类的应酬话。我们似乎有意要回避什么,抑制什么。

  在我们中间,仿佛早已订立了一种不成文的条约:约定不说什么,不表示什么,谁说,谁表示,就是一种罪行。这一条约原本订立的很神秘,很偶然,日久月长,待变成一种牢固的习惯后,即使我们真有互相谈话的机会,我们也躲避了。凡是有她谈笑的圈子,我一定不加入。凡是有我高谈阔论的场合,她一定也退出。到得后来,这种古怪情形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当事人的我们却始终处之泰然,好像自有宇宙以来,上帝早就规定不许我们多说话似地。

  在南京的社交界,黎薇这时已成为一朵朝餐阳光夕食露水的鲜花,她的光华覆照之处,没有一个男子不向她低头。她长得美,穿得美,谈得美,有好家世,有好学问,有好风度,没有男子有拒绝她的理由。在一些跳舞会上,只要她一出头,年轻人便一窝蜂似地涌到她四周,一个个脸上都流露出哈叭狗的神色。每看到这种神色,我心里就抑制不住的发生厌恶,好像看见自己子女偷了别人东西似地。在这种场合里,我对黎薇分外显得骄傲,冷酷、满不在乎,我要向她证明:天下男子并不都如她所想得那样大廉价……

  说到这里,我得谈谈自己对女人的态度。

  我生活原则是:“七分事业三分女人。”这里所谓事业,指我的医学与音乐,这里所谓女人,代表一种纯粹友谊。我对于女人的兴趣,与其说是生物学的,不如说是美学的。许多男人很重视和女人睡觉,把它看成一件大事,认为这是爱情的最高结晶。如果这个理论能圆满成立,那么街头上的野狗最懂得爱情了。公狗是一遇见母狗,除了睡觉,再没有第二个观念的。我的恋爱观念自然和这类男人大不相同。在我的眼里,我总把女子看成自然品,看成静静的植物,素食的禽鸟、看成花树草木,鸽子画眉。摘一朵花放在瓶里,捕一只鸟关在笼里,不仅不人道,也不美丽。我宁愿看花开在园里,看鸟飞在天上,不愿看花开在我手上,看鸟走在我肩上。

  我很少带行动意味看女子的肉体。一个女子的肉体美只有和精神美溶混一致时,我才注意它。我欣赏一个女子的肉体,与欣赏希腊雕刻维纳斯裸像,并没有多大区别,我的欣赏的着眼点完全是美学。基于这种能度,我认为男女的关系也是一种美学,一种艺术。男女的接触正像琴弓与琴弦,接触得越微妙,越自然,越艺术,发出来声音越动听,越和谐。

  在我的客厅里,也常常出现一些美丽小姐,但我只和她们保持一种纯粹的友谊,一种美学的关系,仿佛她们只是一些风景画,一些浮雕,来装饰来美丽我的客厅的,我把女子看成一种装饰,许多人,或许会反对的。其实,普天下,有哪一样存在的不是装饰。推而广之,政治家的通电宣言,外交家的条约协定,又何曾不是一种装饰?不同的是,在这一切装饰中,女人是超越一切的最高装饰而已。

  我对女子的感情,即很少生理意味,它们自然不会狂热。在我的一生中,没有一个女子(即使是最美丽的)的美能给予我一种大风暴的影响,叫我的感情起翻江倒海的作用,像法国浪漫派作家所谓的爱情一样。我常常想:“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我内心的火才能真正冲出来,燃烧得像个毁灭体。这条件是:一个最美慧的女子用整个生命来爱我,无条件的爱我的一切长处和短处,表现出一种令人不能忍受的痴情。一个平凡女子无条件的爱一个人并不难,难在一个最美慧的女子爱一个人而不讲条件。假如有一天我碰见这样一个女子,我当然得把我的全部生命交给她。”

  根据上面的理论,在目前情形下,我对黎薇自然不能有进步的接触。第一:她现在正是社交界的宠儿,年轻人心目中的上帝,在她的身旁,早充满了一队又一队的俘虏。她骄傲这一队又一队俘虏,正像非洲黑色土人骄傲颈上的一串串珍珠宝石。在这种骄傲下,她不会轻易来牵就我的。第二,她既不能牵就我,我也未必牵就她。我并没有牵就她的必要。她虽然很可口,很动人,但我并没有占有她的欲望。我所发生兴趣的,只是她的纯粹的美,对于这种美,我只要远远的对她望两眼,就很够了,并不需要我怎样太接近。

  对于她的美,我既然只能报欣赏态度,就不会崇拜,更不会发迷,自然就不会受她的支配,作她的奴隶。第三,从经验上,我知道,对付一个骄傲女子的最好武器就是骄傲。假如她对你说:“将来我要做全世界的女皇。”那么,你不妨回答她:“将来我要做整个太阳系各行星的国王。”第四,这或许是一个最大的理由了,我的事业心很重,我总希望事业所给予我的安慰,还过于女人所给予我的。我常常想起培根的话:“一切伟大而有价值的人,(凡可以记忆得到的,无论古人今人,)里面从没有会迷入恋爱而达到狂热的程度,可见伟大的精神和伟大的事业是不容许这种不健全的热情的。”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我和黎薇虽然见过七八十次面,却从没有谈过三五句话以上。骄傲与自尊是一道栅栏,拦住了她,也拦住了我。

  曾经有好几次,我们有攀谈的机会,但我都故意回避了。

  一次是在后湖露天音乐会。那是一个仲夏季的夜晚,一个用银子编织的夜晚,月光像千万只白色翅膀似地飞在地面上。我用最轻快的情绪,奏了两个《小夜曲》,奏完了,在人们掌声中,我独自隐避到柳树荫影里。我斜倚着柳干,望着湖面的潇潇洒洒的目光,不仅陷入沉思中。猛抬头,我看见一个白影人形向我这边移动着,越移越近,越移越近,终于停在我三尺外的地方了。我仔细看了一眼:正是黎薇。她用那深沉的大眼睛注视了我一下,轻轻对我说道:“晚上好!”

  “晚上好!”我也用最谦恭的口吻回答她。

  答完话,说不出是什么一种行动,我突然掉过头,提着琴,向远远的另一棵柳树走去。望也不望她一下。

  另一次是在一个跳舞会上。那天她似乎很倦,伴舞了三次以后,就退到茶座上休息,不再接受舞男们的请求。那天我的精神也很不好,只跳了一次,就退下来了,做一个旁观者。我和她的座子很近,只隔一张桌子。她向我招呼了一下,我也招呼了她。不久,她以交际家的姿态走过来,坐在对面,望了我一眼,轻轻问道:“罗先生,您为什么不跳舞?”

  “谢谢!黎小姐,我身体有点不舒服。”

  说完了,我垂头沉思,望也不望她一眼。

  相互约莫沉默了五六分钟,我突然站起来,很有礼貌的对她说:“对不起,黎小姐,我有点事,先走了!”

  她用一种古怪的眼色怔怔瞪了我一下,没有说什么。在她的眼里,自然有很多很多东西,但我却顾不得了。

  另外还有一两次这样情形,我始终表现出同样的冷淡。这在别人看来,当然是一件怪事,但在我,却认为很自然,很应该。我这样做,这样表现,完全遵照我内在的要求,内在的声音,一点也不虚伪,不做作。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