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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少剑波和李勇奇等三人紧紧握了手,看着他们高大的背影没入夜幕里。

  过不一会儿,松明火把,照亮了夹皮沟。“哎哟嚎咦!”

  “哎哟嚎咦!”……响起了沸腾般的劳动的号子。从号子声里,听出了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大人,也有孩子。从火光下可以看出,拿松明火把的多半是老头老妇和孩子们。

  天亮了,两台小机车拖着长长的两列车厢原木和清道车,有节奏地呼吸在车站上。它们像长途赛跑的运动员,鼓足了劲,掌定了神,站在起跑线上,等待着飞驰的号令。

  战士们,工友们,夹皮沟的人们,叉着腰,咧着嘴,立在机车的两旁。有的人汗水还没干,呼出雾一般的白气。

  张大山手把气门柄,守着熊熊的炉火,望着欢笑的人群。

  高波带着剑波的信,坐在清道车上。

  少剑波兴奋地喊道:“感谢工友们!你们辛苦了,我们超额完成任务。现在我们不是一车,而是两车,它俩好比是双姊妹,我们就让它姊妹双双作伴前去吧!它姊妹俩几天就可以回娘家,它将给我们捎来吃穿。现在我命令,出发!”

  车站上顿时一阵狂欢的呼喊,在呼喊声中,姊妹车同时发出一声欢乐的长啸,呼喳!呼喳!一前一后,奔向正南,两缕美丽的白烟,散在天空,回旋成美丽的云朵。

  旷谷雪原,震荡着啌啌咣咣的欢驰声。

  【第十五章 杨子荣献礼】

  一个土匪打扮的人,独自一个在密林的雪地上走着。

  他一忽儿哼着淫调;一忽儿狂野地狞笑;一忽儿骑上马大跑一阵;一忽儿又跟在马的后头吹着口哨;一忽儿嘴里也不知嘟噜些什么;一忽儿又拉着道地的山东腔乱骂一通;一忽儿又跑到马前头,让马跟着他跑;一忽儿他又蹲在马后头,让马走远了,他再打一声唿哨,那马又转回头朝着他狂奔回来。当马狂奔到他跟前时,他就抚摸着马头,大笑一阵。他几乎一点也不安静,真像一个疯子,也像一个练马的演员。他用在走路上的力气,远没有用在他这一套发疯的行动上多。

  他只有一件事做的特别仔细而有规律,不论是骑马和步行,不论是狂笑怪骂和瞎嘟噜,他总是每隔五六棵树,就用自己的匕首把树皮削下一小片,而且这一小片都是向着他来的方向。有时一刀削不下来,他一定再补上一刀,一直到削下来露出白茬为止。

  这人不是别人,就是小分队的杨子荣同志,他离开小分队后每天都是这样生活,他现在已是满脸青灰,头发长长,满脸络腮胡子,看来是叫人可怕。

  这是他为了全部使自己像个土匪,特别是要使自己像他所扮演的那个角色,要使自己的习惯、作风、气派都与那人毕肖。他已经做了三天的艰苦的演习。为了去掉他五六年的人民解放军老战士的习惯,他不得不狂练着土匪的习气,竟像一个着魔的人,比手划脚,晃头甩臂,哼着淫调,嘟噜着暗语黑话。总之,他一心只想着他的任务:“我练得愈彻底,完成这一特殊任务愈有保证。正像二〇三首长所指示的:‘这一次你不是演剧,而是肩负着匪巢覆灭的重担。那么你这个“土匪”应当得彻底,从现在起你不是杨子荣同志,而是惯匪胡彪。’”

  他现在已在向着他的目的地前进。

  在前进的第一天和第二天,他一点也没放弃这个可能演习的机会,因为这条路是在威虎山的正南方,四百里的距离中没有一个屯落,又和小分队所驻的夹皮沟形成对立的两端,一个在威虎山的正北,一个在威虎山的正南,所以十分平静,没有一个人能看到他。

  最减少杨子荣麻烦的,还是高波和李鸿义在黑瞎沟故意放走的那个傻大个,他留下的脚印,给杨子荣当了义务向导。

  这样杨子荣就减少了辨别方向、寻找路径的大量工作。因此他除了边走边演习之外,就只有一项在树上刻下记号的必须的工作。

  他骑着许大马棒的那匹马,虽然走得快,可是在这条空旷四百里黄花松的密林里,却施展不开它的本领,急行了两天,对这个大林还是深不可测。

  两天中一个人影也没见到,只有那个傻大个的脚印,和乱纷纷的兽迹,像蜘蛛网一样绕绊在无边的雪地上。

  第三天的傍晚,杨子荣不敢再宿树洞,因为前两天他曾在一个大树洞里碰上了冬眠的大熊,惹出了一场麻烦。所以他就在雪地上,拍雪成砖,筑成了一座四壁的防风雪墙,铺着两张獾皮,宿在里面。杨子荣幽默地称它为雪林“白宫”。

  他甜甜地睡了一夜,也许是太累了,直到阳光透入他的“白宫”。他才醒来。晃了晃膀,伸了伸懒腰,大口的吸了几口白银世界的鲜冷的空气。把草料又倒了半袋,喂上他那唯一的旅伴。自己掏出烟袋,用劲地抽了几口,提起了精神。他向正北一张望,在不远的地方出现桦树林。这个林间树类的更换,意味着威虎山快要到了,这是剑波在地图上指给他的特征。

  “现在应当立即向另一个方向岔下去,脱离那傻大个的脚印,以免引起匪徒们猜疑。”

  他立起身来想着,用一双机灵的眼睛环视着四周的树林,好像是在寻查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看来看去,突然对着一棵离他有五十米远的小树发出微微的一笑。也许是他因为这棵小树生长在一个小山包的边缘?

  或者因为这棵小树的周围没有什么更大的树遮盖它?说不定是因为这小树在人头高处生有一个树杈?他磕了磕小烟袋,弯腰从绑腿里抽出了匕首,便朝那棵小树走去。

  他在树的北面用锋利的匕首割挖着树皮,一会儿小树皮被挖下香烟盒大小的一块。他又用匕首在这块半寸厚的树皮里面削了又削,刮了又刮,刮得只剩二分厚,他又小心地把它堵在原来的位置上,一点也看不出痕迹。他马上又从腰里掏出一块黑石头,搁在小树的杈上。他得意地一笑,转身朝着马走来,并且还不住地回头看看,嘴里嘟噜着:“位置不错……”

  他收起了马料袋,跨上马,向西北方向走去。走了三十几步远,他再回头看那棵小树,突然从他得意的微笑中,露出一点不安和失色的神情,他勒住了马,嘴里嘟噜一声:“妈的,好粗心,假若这几天不下雪,不刮风,我那趟去小树的脚印埋不掉的话,岂不要坏事!”

  他马上镇静地一想,勒回马头,顺着刚才步行的脚印,奔向小树,再由小树跟前向东北绕了一个圈子,转向正北,入了桦树林区,又向西北策马奔去。这样那棵小树上的秘密,就成了他漫长三百多里的马蹄印一个很规律的组成部分了,没有什么任何特殊的标志和破绽。

  他通过一带灌木林,进入桦树林的深处,在一个小山包的脚下,重新喂上马匹。自己想着:“我也需要吃饱一点好应付可能发生的一切。这一切很可能在今天就要开始。”想着,他从饭袋里,掏出冻得像石头一样的高粱米饭团。也没有生火烤,喀喳喀喳地啃起来。啃两口饭团,再吃两口雪团,他一面咀嚼一面想,忽然噗哧一声笑开了。原来他瞅着他这身全套的土匪装束,又联想到多日没洗没刮的脸,心想一定也难看得一塌糊涂。他顺手向脸上一摸,只觉得满脸胡髭像松针一样地刺手。当他摸到脖子上,无意中触到那块约有二寸长的疤痕时,他来回地摸了几下,忽然,笑容消失了,眼中射出了愤怒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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