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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对!怎么干吧?”两个战士一面嚼着最后的一口饭,一面包着他们的饭包,向刘勋苍问道。

  “我看这样。”刘勋苍两手把腰一插。“三个人一起看的面窄,六只眼只顶两只用。要是咱们分头,看的面一定宽,听的声一定广,那样六只耳朵可以顶十二只用。你们俩一路向近处的圈马崮搜索,我自己一路,再远一点干。怎样?”

  “行!就这样。”两个战士一起同意。

  刘勋苍又规定了,让他们俩人单独和二〇三首长联系。他们便分头进入深深的森林中。

  刘勋苍这个力大无穷的人,人们向来没看到他有过什么疲倦。他一步不停地跨涧登峰,翻沟越岭。饿了,从饭包里掏一把高粱米饭团,边吃边走。

  渴了,用手捧点山涧里还没冻结的流水,呼喳呼喳喝一顿。

  他的两只眼睛机灵灵地扫视着林中的一切,察寻对他有用的东西,活像一只猛虎,在深林里猎取食物。

  这天晚上,他宿营在分水岭后坡的一个大石缝里,以免野兽找他的麻烦。他安全地睡了一夜,到天亮,他用涧水搓了两把脸,望着他放在地上的全套装备,傻笑着,他心里是那样的自信和骄傲。他想:“大肚匣子,二百多发子弹,四个手榴弹,外加一把入林来没用过的锋利大战刀……还有背在身上的十三斤高粱米饭团,还有森林里到处都有的蘑菇,碰巧还能捉个狍子烧烧吃。”想到这些,他噗哧一笑,自言自语道:“伙计们,就咱们这几位。

  我是司令,你们是三军,咱非搞出点名堂不可,打遍天下也不怕。别泄劲!看看谁是好汉?”

  说着从饭包里抓出一把高粱米饭团子,塞在嘴里,一面咀嚼,一面佩上大肚匣子、战刀和手榴弹。一切都收拾好了,就爬上数十丈高的悬崖,向一片茫茫的榆树林前进。

  他这时忽然沉重地想到,已经四天了,现在还一无所得!

  他那简单而暴躁的性子,又有点发作,眼里喷着火星,急急地往前进。他想:“有我这身使不尽的力气,我搜遍你全山,看看你窝到哪里。”一直到快晌午,还是一无所得。“妈的!我这样盲目地走,走到哪里能找到匪踪呢?”他好像忽然觉察到了自己的错误,把脚一跺,站住了。“哎,明明二〇三首长指示我要细!要细!要细!我又犯了粗脾气,这不是自找麻烦么?”他想着,把帽子一掀,把头一擦,“妈的!侦察不如打仗痛快。打仗像剃光头一样,三下五去二,一根毛不剩。干这份侦察比烫发还难。奶奶!老刘多咱也没干过这样不痛快的事。”

  的确,刘勋苍确是一个勇猛过人的战士,心急胆大,是一个战斗技术上的全才。他所领导的英雄排,被他训练得都具有他的胆魄和勇猛。他本来是个学生,功课特别不好,从小学到中学,考试向来没超过六十分。可是有一条特别出色,那就是体育运动。篮球、足球、单双杠、铅球、铁饼、滑冰、游泳,他几乎是无所不精。锻炼出一身好体格,力大过人,人们都称他“坦克”。

  是在抗战时期,有一次鬼子突然袭击边缘区的一个村庄,两个武工队员被俘。他在执行通讯员的任务中,碰到了这件事。他便在黄昏时分独自一个人混进村去,乘敌人驻扎未定,摸到鬼子卸下重机枪、迫击炮的场院附近,点燃了周围的干草垛。鬼子们疲劳得像些死猪。

  他接连点了数处,不多时,干草垛一个连一个烧起来。等鬼子起来救火时,火势已经弥漫了全村。鬼子的弹药驮子被火烧炸了,弹片横飞,炸得敌人乱成一团。他趁机救出了武工队的两个同志,破坏了敌人的“扫荡”计划。

  又有一次,他被十几个“清剿队”堵在一个屋子里。他的子弹打完了,在绝望中,他拿起老百姓家里的一根大棒子,一声不响地避在门后,等候着最后的一拚,等到敌人围拢到门口时,他蓦地大吼一声,扑出去,抡动木棒,迎头盖脑地打倒了两个。十几个“清剿队”

  在他的威力下吓得乱叫乱跑。

  他乘机摘下被打倒的敌人的枪和一袋子弹,打了出去,脱了险。他在身经百战的锻炼中,变成了一个铁一样的人。他天不怕地不怕,简直可以说浑身是胆。

  他正检查着自己的粗躁,突然一群乌鸦呱呀呱呀地叫着,像是惊了枪一样,沿着林梢掠过。刘勋苍抬头瞪了一眼,自语道:“懒家伙!什么东西在冬天把你们哄起来?”

  说着,他想起了军事课上的一条侦察要领,“禽鸟飞鸣,必有人来惊动”。他的烦躁马上消失了,全身一紧张,“嗯?来菜啦?我老刘要开斋?”他便一抖劲,向着乌鸦飞来的方向走去。

  走过一段密林,突然榆林稀少起来,现出大片的平坦坡,遍地生着地毡一样毛茸茸的小草。因为这草都枯萎了,所以踩在脚下更感到柔软。他顺着这坡下的小沟,直向正西走去。

  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臭气味。

  他止住了,向周围一看,“呀!”

  他像得了什么稀罕的东西一样,急急地跑上前去。原来前面有一具死已多日的马的尸体,躺在一棵大树根下,满身被野兽和鸟类撕啄得稀烂。他还没来得及分辩周围的其他痕迹,突然几个怪叫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他唰地把枪抽出,向发出叫声的地方一看。“妈的!一群狼。”它们瞪着凶恶贪婪的眼睛,怒视着他。他迅速地抽出战刀,向群狼挥了两挥。群狼乱嗷了一阵,跑了。

  刘勋苍镇静下来,在草地上辩认这匹死马的来路。他终于找到了。可是他又懊丧得很,马的来路是和他自己的来路并行的,相距不过二百米,至于乘马人的踪迹哪里去了呢?他仔细地寻找了老半天,也没发现。他喘了一口粗气,跳动的心又有点冷下来。他自语地骂道:“妈的!在森林里侦察太难了!这么一点距离就看不到!”

  接着他把刚才发现的情况做了个结论:“乌鸦惊飞,不是匪徒的驱赶,而是野狼把它们赶飞了!”

  “不管怎样,”他想,“这是一件比胶皮鞋更大的发现。可是下一步怎么办呢?”他在思索,思索了一刻钟还没头绪。这时他感到肚子饿了,刚伸手掏饭团,突然又传来了嗷嗷的一阵狼叫声。他刚想举枪射击,忽然想起剑波的嘱咐:“为了不暴露自己,对野兽对匪徒非不得已不要开枪。”

  “现在还不是不得已,”他想,“这群狼是为死马来的,不是为我老刘来的。用不着开火,让它们一步。”

  于是他面向着群狼,后退了很长的一段距离,等群狼已经全神贯注地在撕吃死马时,他才转回身,向正北的一个小山丘走去。刚走过一带灌木丛,在小山丘的根下出现了一块奇特的大石头。这石头单独兀立在那里,有两人多高,光溜溜的,很像一个巨大的馒头。他急走几步,到了馒头石跟前,发现在这石根下草稀露地皮的地方,有两个人穿的不同鞋样的脚印,一个脚印小一些,穿的是胶皮鞋,一个脚印大一些,穿的是布底鞋。往外再一寻踪,脚印没有了,全被毛茸茸地毡一样的厚草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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