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现代文学 > 冬天里的春天 | 上页 下页 |
一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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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踩在一块结实的土地上,抬头向天空喊:“快下来吧,老伙计!” 江海听不见他的话,但看清了他的手势,也慢腾腾地向大地靠拢。于而龙心想:啊!这种危险的游戏要是被老伴知道,肯定不会有好脸色的,活了一大把岁数,竟不知轻重,倘若有个失闪,该怎么办?可是,亲爱的老伴,冒险,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有吸引力的。不过,一定要跟江海约好,还得对若萍保密为佳。 晒盐的隔好高就迫不及待地跳下了,高兴地搂住于而龙,朝空中挥手,绳梯收了回去,装花的篮子扔了下来,直升飞机在他们头上兜了一个圈子,像一只巨大的鸟,扑打着翅膀,慢吞吞地飞走了。 “好了,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于而龙说:“两个空降特务!走吧!” “哪儿去?” “当年开党委会的小河浜。” “路可不好走啊!” 于而龙现在恢复了信心,精神振作多了:“我们可以在纷扰的世界里,找出一条路的。” “但愿如此。” “也是幸存者的责任嘛!” 在高空里看,沼泽地也只有簸箕大的一块地方,然而现在,没完没了的,星罗棋布的水洼,使他们产生一个感觉,大概永远也走不出去了。阳光在头顶上照着,那些大大小小的水洼,都反射出耀眼的光辉。他们很难找到一条叫做路的路——在生活里,有时也会这样没有路的,只好曲曲弯弯,绕来绕去的走,有方向,可又没有目的地,有出路,可又不知尽头在哪里?——只好往前走,有时还要跳跳蹦蹦,免得跌进酱缸——不愉快的淤泥地里去。即使看上去是绿茵茵的草地,也不宜过多停留,只要脚下开始吱吱地冒出气泡,不一会儿,地皮就瘫痪地下陷了,于是,他们两个赶紧跳开这块是非之地。再加上缠住他们不放的蠓虫,直朝鼻孔里钻,还有草丛里叮脚的小咬,哦!两位队长,石湖有时是并不那么友好的。 四十年前,于二龙和芦花就这样在沼泽地行走着。 他记得,芦花那时刚把辫子剪掉,因为那是战斗行军中的累赘,而且对她改扮男装也是个麻烦。然而剪成短发的芦花,在某种意义上讲,不再是船舱里纳鞋底的村姑,而是工作同志,这倒使得两弟兄看来感到陌生了。 密密的雨,扑面而来,雨水使她那乌黑的头发,紧贴在一起,在斗笠下齐刷刷地,越发衬出脸庞的丰满圆润和眼眸的澄澈明亮。 她不到两年的变化,实在让人目不暇接地感到惊讶,似乎随着精神上的解放,人也变得鲜丽光彩起来。不久前,还是个干巴巴,常锁着个眉头,不那么舒展的女孩子,并不是那么富有吸引力的;如今像吹气似的膨胀发育起来,而且在脸颊上,总挂着一对充满魅力的笑涡,至今,这笑涡的影子还留在画家女儿的脸上。正如一年有四季的变化一样,芦花生命的春天开始了,虽然那是个相当残酷的环境,疲劳、饥饿、紧张,还要加上疾病(恶性疟疾都没有把她拖倒)和死亡的威胁,但是青春,像灌满石湖的桃花汛,按时来了,而且以无法遏制的力量,强烈地表现出来。 那时,每当她需要改装,那高耸的胸部就得紧紧地箍扎起来。但支队很长时期,仅有她是独一无二的女性,所以于二龙就不得不帮她点忙。也许他们是生活在船上的缘故,那些住惯了大房大屋视作鄙夷不齿的事,水上人家是不以为然的,兄弟姐妹之间,哪有许多好避讳的。在那宽不过一庹,长不过五步的狭窄天地里,文明和礼仪,男女授受不亲,就成了有限度的东西了。 这天出发前,芦花照例又悄悄叫他到她住的草棚里,前不久那场噩梦使她加上了一道门闩。于二龙一进屋,就笑话她:“你还真把梦当真了。” “我不看做假的。” “那么是谁?” “告诉你也不信。” 说着她面朝着墙站住,把背冲着于二龙,嘱咐他使劲勒紧住她胸部的布带,甚至勒到她喘息都困难了,还嫌不够似的,让他紧点,再紧点。 “会把你憋死的。” “系牢靠了,有一回我正过伪军卡子口,呼啦散了,差点出娄子!”她披上褂子,扣好纽子,转回脸来。 “走吧!” “走——” “都给老林哥交待清楚啦?” “放心吧!” “你干吗把公鸭嗓放啦?” “你管他饭?我们人都吃不饱。” “早晚得把王纬宇拉走,信不信?总来勾魂!”芦花敲着警钟: “队长,提防着点吧!” 现在,渡口早落在他们身后老远了,大约快晌午了吧?在88的雨天,又是坑坑洼洼无边无沿的沼泽地里,仿佛时间停滞似的。除了沙沙的雨声和踩在泥沼里的脚步声,好像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在这样静止的世界,停滞的时间里,就必然会感觉到内心的活动了。 那沙沙的雨声,多么像一个人在叹息,而噼噼啪啪的脚步声,更像两颗不宁静的心。他们虽然沉默着,但彼此都领悟到为什么两颗心不能如愿地紧紧密贴着,就因为横亘在中间,有那个叹息的人啊! 爱情就是这样,越是在战火中,越是在艰难困苦的关头上,会表现得越强烈,因为说不定明天,或者下一个回合的战斗中告别这个世界。那么还有什么隐讳,什么羞涩,有什么不可以和盘托出,把心里的衷肠全部倾诉给对方呢? 然而他们默默地走,尽管有许多的话。 当爱情构成一个不等边三角形的时候,那个锋利的锐角,总要刺伤一个人的,而这一个偏偏是他俩的亲人,这就不得不犹豫了,何况还有那一纸并不存在的婚约。 但于大龙决定离开石湖支队啦!走啦!再见吧!祝你们幸福吧……这是今天早晨临出发去执行会议警卫任务前说出来的。谁知他是真心,还是赌气?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轻轻地问,雨声几乎湮没了她的语音:“知道了吧?” 他喃喃地回答,似乎自言自语:“听说了。” “怎么办呢?咱们——” 于二龙拿不定主意,只是想:为什么独独对于他的走和留,会感到这么困难呢?前年,他把被害的小石头从山上抱回后,到底留不留他在游击队?大伙儿七嘴八舌,取不得一致意见,而且僵持着,非要自己表态,队长嘛,你做主吧!人们瞪着眼睛等你说个留,还是不留。 那时于二龙真为难,偏偏由他来决定他哥的命运。 亏了赵亮,那个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员,他从不高筑壁垒,而是敞开胸怀,恨不能拥抱整个世界。尽管于大龙跟他动过武,抢劫他的五块银元,但是他相信于大龙手上的老茧,相信他的诚恳、老实,对大伙儿说:“……他本应早站在我们队伍里的,有他理所当然的位置,是晚了一点,是走了点弯路,但他是自己人。同志们,给他一杆枪,让他跟我们一块搞革命吧!” 这时候,芦花站了起来,大家立刻把眼光投向她,而且马上猜到她会说:“不!”因为人们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她和这对弟兄的关系——她是大龙的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但她心里却只有一个二龙,难道她会投赞成票么?谁也不会捡个枷锁自己套在脖子上的。但是她激动地,泪珠都迸出来了,大声地说:“留!” 连于二龙都愣住了,大家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不错,大龙哥当过土匪,我要不是碰到了共产党,也会拉着二龙投奔鹊山,糊里糊涂跟着麻皮阿六干的。大伙儿说他手上有小石头的血,我不信,孩子他妈也不信,你们谁去试试,抱着已经发臭的尸首,三伏天,走几十里山路,要不把孩子当做亲人,能做到吗?留下他吧,同志们!他会干好的,我信得过他,保险干得比谁都不差。”她量人有她独特的尺子:“真假好坏,不在脸上写着,日久天长,才能看清楚。二龙,你说呐——” 于二龙说什么呢?终究是亲兄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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