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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衍义 七二 刑场


  《正传》里没有说明未庄是什么地方,但第八章说起邻村航船七斤,那么这如不是鲁镇,也总是同一区域,那城里原只是一个,自然也没有问题的了。清末废府并县,绍兴县署便设在旧会稽县衙门内,阿Q被抓进抓出的应该就是此地,地名似乎便叫作会稽县前,因为西首通往大街的桥名叫县西桥,东首的街叫县东门的。前清时刑场原有两处,斩在轩亭口,过县西桥往南只一箭之路;绞在小教场,过县西桥往北,至望江楼西折便是。从前有过一个奸拐杀人的案件,凶手阿化定了死罪,当时自然没有什么宣判,到执行的时候阿化倒也泰然,以为反正是绞吧,及至过桥走的不是往小教场的路,却一直往南走,心知不好,叫道,到那地方去么!便赖地不肯走,结果,由那些短衫和长衫的人物带拖带抬的把他弄到那里去办掉了。

  阿Q胡里胡涂的弄不清路径是无怪的,但事实上辛亥以后改用枪毙,地点改在大教场,靠近偏门城墙的一角,从县署出来是该走过轩亭口,由府横街转入府直街,一直往南到五马坊口,这一条路的确也不很近。可是那时在乡下并没有游街的盛典,实际上也缺少游具,省城里秋审时用囚笼抬着走,平时也不见使用,《正传》本不固定什么地方,大抵便牵就北方的情形来说,如阿Q坐的没有篷的车,即是显然的例,又如本文中说阿Q看到店内的馒头,问管祠的老头子要饼来吃,也是同一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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