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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堂笔谈小引


  陶渊明所作《杂诗》之六有句云,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奈何五十年,忽已亲此事。这种经验大抵各人都曾有过,只是没有人写出来,而且说的这么亲切。其实这也本来是当然的,年岁有距离,意见也自然不能没有若干的间隔。王筠《教童子法》中有一则云:

  “桐城人传其先辈语曰,学生二十岁不狂,没出息,三十岁犹狂,没出息。”

  这两句话我很喜欢,古人说,狂者进取,少年时代不可无此精神,若如世间所称的一味的少年老成,有似春行秋令,倒反不是正当的事。照同样的道理说来壮年老年也各有他当然的责务,须得分头去做,不要说陶公诗中的五十,就是六七十也罢,反正都还有事该做,没有可以休息的日子,庄子曰,息我以死,所以唯年寿尽才有休息。但是,说老当益壮,已经到了相当的年纪,却从新纳妾成家,固然是不成话,就是跟着青年跑,说时髦话,也可以不必。譬如走路,青年正在出发,壮年爬山过水已走了若干程,老年走的更多了,这条路是无穷尽的,看看是终于不能走到,但还得走下去。他走了这一辈子,结果恐怕也还是一无所得,他所得的只有关于这路的知识,说没有用也就没有用,不过对于这条路上的行人未必全然无用,多少可以做参考,不要听也别无妨碍。

  老年人根据自己的经验,略略讲给别人听,固不能把前途说得怎么好,有什么黄金屋或颜如玉,也不至于像火焰山那么的多魔难,只是就可以供旅行者的参考的地方,想得到时告知一点,这也可说是他们的义务。我们自己有过少年时代,记起来有不少可笑的事,在学堂的六年中总有过一两回几乎除了名,那时正是二十前后,照例不免有点狂,不过回想起当时犯过都为了公,不是私人的名利问题,也还可以说得过去。当时也听了不少的长者的教训,也照例如陶公所云掩耳不喜,这其实是无怪的,因为那些教训大抵就只是诲人谄耳,不听倒是对的,在此刻还历之年想起四十年前长老的话,觉得不大有什么值得记忆,更不必说共鸣了。

  这样看来,五十之年也是今昔很有不同,并不是一定到了什么年龄便总是那么的想的。一个人自以为是,本来是难免的,总之不能说是对,现在让我们希望,我们的意见或者可以比上一代的老辈稍好一点,并不是特别有什么地方更是聪明了,只是有一种反省,自己从前也有过青年时期,未曾完全忘记,其次是现今因年岁阅历的关系,有些意见很有改变了,这颇有可供后人参考的地方,但并没有一种约束力,叫人非如此不可。因为根据这个态度说话,说的人虽然觉得他有说的义务,听的人单只有听的权利,不听也是随意,可以免去掩耳之烦,盖唯有长者咶咶而谈,强迫少年人坐而恭听,那时才有掩耳之必要也。昔冯定远著《家戒》二卷,卷首题词中有云:

  “少年性快,老年谆谆之言,非所乐闻,不至头触屏风而睡,亦已足矣,无如之何,笔之于书,或冀有时一读,未必无益也。”

  冯君写《家戒》,说的是这么明达,我们对青年朋友说话,自然还该客气,仔细想来,其实与平辈朋友说话也无什么不同,大抵只是话题有点选择而已,至于需要诚实坦白本是一样,说的繁简或须分别,但是那也只是论理当如是,却亦不能一定做到也。

  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十堂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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