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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庵的尺牍


  曲庵是刘半农先生晚年的别号。他故意的取今隶農字的上半,读作曲字,用为别号,很有点诙谐的意味,此外有无别的意思却不曾问过,反正他不会唱曲,或者多少利用曲辫子的典故亦未可知,但现在总也已无可考了。半农于民国六年秋来北京大学,比我要迟五个月,以后直至二十三年,在这期间中书信往来很是不少,在故纸堆中都还存在,但是一时不易找寻,这回偶然看到几封,计八年一月的三封,九年一月的两封,重读一过,今昔之感所不待言,也觉得很有意思,抄录下来可以作为纪念。八年二信皆游戏之作,甲一笺云:

  “新著二篇,乞六兄方家正之。弟□□顿,戊午十二月初三日。”

  别附一纸,题云“唐风楼金石文字跋尾补”,第一篇为钱玄同贺年柬跋,其文云:

  “此片新从直隶鬼门关出土,原本已为法人沙君畹携去,余从厂肆中得西法摄影本一枚,察其文字雅秀,柬式诙诡,知为钱氏真本无疑。考诸家笔记,均谓钱精通小学,壬子以后变节维新,主以注音字母救文字之暂,以爱世语济汉字之穷,其言怪诞,足滋疑骇,而时人如刘复唐俟周作等颇信之。今柬中正文小篆,加注音字母,而改其行式为左右横读,略如佉卢文字,是适与钱氏所主相合,且可定为出于壬子以后。柬中有八年字样,论者每谓是奉宣统正朔,余考钱氏行状,定为民国纪元,惟钱氏向用景教纪元,而书以天方文字,此用民国,盖创例也。又考民国史新党列传,钱尝谓刘复,我虽急进,实古今中外派耳。此片纵汉尺三寸,横四寸许,字除注音字母外仅一十有三,而古今中外之神情毕现,可宝也。”

  第二篇为徐□□名刺跋,今从略。乙无笺牍,唯以二纸粘合如卷册,封面题签云“昭代名伶院本残卷”,本文云:

  “(生)咳,方六爷呀,方六爷呀,(唱西皮慢板)你所要,借的书,我今奉上。这其间,一本是,俄国文章。那一本,瑞典国,小曲滩簧。只恨我,有了他,一年以上。都未曾,打开来,看个端详。(白)如今你提到了他,(唱)不由得,小半农,眼泪汪汪。(白)咳,半农呀,半农呀,你真不用功也。(唱)但愿你,将他去,莫辜负他。拜一拜,手儿呵,你就借去了罢。(下)”

  后有跋四行云:

  “右京都名伶谭鑫培方六借书曲本残卷二叶,余于厂肆中得之。大汉天声,于今绝响,摩挲一过,如见龟年,诵黍离麦秀之章,弥增吾痛。时维宣统十年戊午腊八日夜二鼓,□□□呵冻。”

  卷首以红墨水画一方印,文曰,藏之名山传诸其人。查八年旧日记一月项下云:

  “十日,阴,上午往校,得半农函,俄国禁书一册。”

  案此系红纸面英文书,集译长短小说数篇,记得其中有高尔基所作以鹰为题材的小品,又有一文题曰“大心”,记一女子的事情,董秋芳君曾全部译出,似亦已出版。瑞典国的小曲滩簧日记中不知何以不载,今亦忘记其为如何书物矣。故友中饼斋写信喜开玩笑,曲庵亦是如此,而稍有不同,简率的一句话,饼斋究竟是经师,而曲庵则是文人也。半农遗稿《双凤凰砖斋小品文》之四十五,题曰“记砚兄之称”,其文云:

  “余与知堂老人每以砚兄相称,不知者或以为儿时同窗友也。其实余二人相识,余已二十七,岂明年三十三。时余穿鱼皮鞋,犹存上海少年滑头气,岂明则蓄浓髯,戴大绒帽,披马夫式大衣,俨然一俄国英雄也。越十年,红胡入关主政,北新封,《语丝》停,李丹忱捕,余与岂明同避菜厂胡同一友人家。小厢三楹,中为膳食所,左为寝室,席地而卧,右为书室,室仅一桌,桌仅一砚。寝,食,相对枯坐而外,低头共砚写文而已,砚兄之称自此始。居停主人不许多友来视,能来者余妻岂明妻而外,仅有徐耀辰兄传递外间消息,日或三四至也。时为民国十六年,以十月二十四日去,越一星期归,今日思之,亦如梦中矣。”

  这篇文章写得很好,留着好些半农的神气,其时盖在民国廿二年,年四十三矣,若在写信那时则正穿鱼皮鞋子,手持短棍,自称摆伦时也。又其时正属《新青年》时代,大抵以五四为中心前后数年,约计自民六至民十,此六七年间改革空气起于文化界各方面,而《新青年》实为前驱,论文之外有随感录尤为精锐,对于陈旧物事无所不攻,亦攻无不破,写作者甚多,最有力者独秀玄同半农,余悉在其次。随感录的目标既无限制,虽然当时所攻击者只是旧道德旧文学以及旧剧,其手法亦无限制,嬉笑怒骂,无所不可,宁失之苛,不可轻纵,后来回顾颇有幼稚处,唯其时对于遗老遗少实只有敌意,也是莫怪的。同年四月十九日鲁迅的一封信偶然找到,是寄往东京给我的,其中有云:

  “见上海告白,《新青年》二号已出,但我尚未取得,已函托爬翁矣。大学无甚事,新旧冲突事已见于路透电,大有化为世界的之意。闻电文系节述世与禽男函文,断语则云可见大学有与时俱进之意,与从前之专任旧人办事者不同云云,似颇阿世也。”

  其时《新青年》的所为文化运动渐发生影响,林琴南凭藉了《公言报》竭力反抗,最初是那篇致北大校长蔡孑民的长信,随后继续写《蠡叟丛谈》,影射诅骂,已极恶劣,至《荆生》一篇,则思借武力以除灭异己,露出磨牙食人之凶相,旧文人的真形乃显露无遗矣。半农的信件里所挖苦的虽然并不就是林纾,总可以窥见这边作风之一斑。嬉笑怒骂,多弄诙谐,即使有时失之肤浅,也总没有病态与尸气,在《新青年》上曾有一次故意以白话直译文言尺牍,如道履译为道德的鞋子,幸甚幸甚译为运气极了运气极了,可为一例。拿来与对方比较,显然看出不同来,那种跳踉欲噬的态度不但证明旧文人的品格堕落,也可想见其前途短促,盖唯以日暮途穷,乃倒行而逆施也。

  但是曲庵的信却也不是老是那么开玩笑的。九年一月的两封所说的都是正经事,甲是五日从上海新苏台旅馆寄来的快信,其文云:

  “起孟兄,承你和你夫人写信来给我们夫妇贺年,我们要谢谢你。

  现在我有一件事,要和你同你哥哥豫才先生商量。从前你们昆仲向我说过,想要翻译外国文学上的作品,用小本子一本一本的出版。我很赞成这个意思,可是我们都是秀才造反,十年不成,所以提议了多次,终于没有具体的办法。我到了上海,有一天忽然自己想到,我是个研究文学的人,近两年来对于介绍西方文学的事业实在太冷淡,太不长进,应得竭力振作,切切实实的做一番。于是我就想到,介绍西方文学是件极繁重的事,为翻译者,出版者,读书者三方面的轻而易举起见,与其介绍长篇,不如介绍短篇。从这一个大前提上,我就生出一个具体的计划,打算编起一部‘近代文艺小丛书’来。这部丛书,就我的意见,打算分为甲乙丙三集,各集的材料大致如下:

  甲集,文艺的本体,凡各人的小说,诗歌,戏剧等属之。
  乙集,议论文艺的东西,凡传记,批评,比较谈等属之。
  丙集,文艺的关系物,如音乐,雕刻,绘画,歌谣等,虽非文学的本体,而实与文艺可以互相参证或发明者属之。

  在这样的计划中,我自定的主要办法如下:

  一,译而不作。
  二,稿件以名人著作为限(乙丙两集之材料亦然)。
  三,篇幅不过长。
  四,每集之册数无定(甲集之册数当然多于乙丙)。
  五,各集各册均为独立性质,故译编之孰先孰后可依便利排比,不必预先用一番目录功夫。即将来全书能出到几种,亦可听其自然。此盖因有人虽然天天在那儿说,要如何编一百种剧目,要如何在两年之内,邀集真懂英文之人,翻若干有用的书,而其实还是空谈目录,反不如我辈切切实实能做得一步便是一步也。

  以上所说起初只是我一个人的空想,能不能做成尚在虚无飘渺之间。不料今天群益的老板陈芝寿先生来同我谈天,我同他一谈,他就非常高兴,极愿意我和贤昆仲三人把这事完全包办下来。于是我就和他正式谈判,其结果如下:

  一,编制法可完全依我的主张。
  二,书用横行小本,其印刷法以精美为条件,我等可与斟酌讨论,他必一一依从。
  三,各书取均价法,大约每本自四十页至八十页,定价全是一角至二角。若篇幅特长,在八十页以上者则分订两本。
  四,出版人对于编译人,处置稿件之法,可于下三项中任择其一。甲,版权共有,即你的“欧洲文学”的办法。乙,租赁版权,即规定在若干部之内,抽租值若干,过若干部则抽若干。丙,收买版权。

  启明!我们谈到了这一步,你可以知道,这不是群言性质,是及义性质了。我希望你们昆仲帮我忙,做成这件事。因为我想,我们没有野心没有作用的人,借着这适宜的办法,来实行我们的纯洁的文艺介绍,不可以不算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的意思怎么样?务必请你用快信回覆我,使我可以就近同他议妥一切。(我大约十号左右回江阴,所以要你写快信。)若是你不是根本上不赞成,则对于各小条件上的商议也请详细示知,因为这是极容易办的。

  我还有五层意见,虽然还没有同该老板谈及,却可以预先向你斟酌定妥了,随后向他提出。

  一,我打算每年出书至少十二册,即每人至少四册,三个月一册。其每年各书之名目,即于每年开始时,通信规定。

  二,我以为对于处分版权的三种办法,以收买较为直捷而少流弊。所以我的意思,每种要求他二百五十元的酬金,字数约在三万至六万间。但将来我们如要刻全集,其印刷权仍要保存。

  三,我们取急进主义,若商量较有进步,即与订约,在《新青年》上,发表编辑趣旨。

  四,订约以出书五十本为最少数。

  五,非得我等三人之同意,不许他人加入稿件。此非专卖性质,乃恐无聊人来捣乱也。

  如何如何,速速覆我。弟复。”

  第二封信是一月二十七日由江阴所寄,继续说出丛书这事,里边有一条云:“书名决用‘近代文艺丛书’,删去小字。”

  大概是根据我去信的意见而修改的。此外各项细则都已规定,似即可订约,而且信中又说明他的稿件有王尔德短篇十种及屠格涅夫散文诗,四月七月可以分交,可是这丛书的计划终未实现,书也一册都未曾出版。这是怎么的呢?半农于是年春间带了家眷往欧洲去留学,一去数年,这丛书计划所以也就因此而停顿了。查旧日记载三月十日得半农十六日啤南函,可知其自上海启行当在二月上旬,以后国外通信都在故纸中,尚未找出,只有一厚本自英国寄来者,存在板箱内。此系用蓝格洋纸订成,面题“刘复写给周作人的信”,下署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凡八十五纸,每纸横行二十三行,每行约二十二字,系谈论整理歌谣的事,虽说是信,实在是一大篇论文,共约五万言,至今无法发表,将来若有人编半农逸稿者,当以奉呈耳。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记

  九年一月五日的来信系用新苏台旅馆的信封,背面印有红字广告五行云:

  “本旅馆冬令设备格外完全,各房间茶壶一律均用炭基炉,若厌手冷,有西洋橡皮热水袋,若厌脚冷,有嘉兴铜脚炉。虽在旅店,却与家庭无二,务乞各界光顾。”

  其文颇有趣,因附录于此,若以举示曲庵亦必绝倒也。

  又,这里所录系早期的尺牍,而用晚年的别号为题者,因曲庵之名更有谐趣,与内容更相称耳。廿八日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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