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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风雅正变(1)


  正变

  一 风雅正变

  郑玄《诗谱序》云:

  迩及商王,不风不雅。何者?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于其党,则为法者彰显,为戒者著明。

  周自后稷播种百谷,黎明阻饥,兹时乃粒,自传以此名也。陶唐之末,中叶公刘亦世修其业以明民共财。至于太王、王季,克堪顾天。文、武之德光熙前绪,以集大命于厥身。遂为天下父母,使民有政有居。其时诗,风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鸣》、《文王》之属。及成王、周公致大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本之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之正经。

  后王稍更陵迟。懿王始受谮亨(烹)齐哀公。夷身失礼之后,邶不尊贤。自是而下,厉也,幽也,政教尤衰,周室大坏。《十月之交》、《民劳》、《板》、《荡》,勃尔俱作;众国纷然,刺怨相寻。五霸之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纪纲绝矣。故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以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弘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劫杀,大祸如此。吉凶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于是止矣。

  这一番议论有许多来历。第一是审乐知政,本于《左传》季札观乐的记载(襄公二十九年)和《礼记·乐记》。第二是知人论世,本于《孟子》。第三是美刺,本于《春秋》家和《诗序》。这些都只承用旧说,加以发挥和变化。最后是“变风变雅”,本于《诗大序》。《大序》云: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

  孔颖达《疏》云:

  变风变雅之作,皆王道始衰,政教初失,尚可匡而革之,追而复之;故执彼旧章,绳此新失,觊望自悔其心,更遵正道,所以变诗作也。以其变改正法,故谓之变焉。

  “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变风变雅”原义只是如此;“变风变雅”的“变”就是“达于事变”的“变”,只是常识的看法,并无微言大义在内。孔《疏》以“变改正法”为“变”,“正”“变”对举,却已是郑氏的影响。郑氏将“风雅正经”和“变风变雅”对立起来,划期论世,分国作谱,显明祸福,“作后王之鉴”,所谓风雅正变说,是他的创见。他这样综合旧来四义组成他自己的系统的诗论。这诗论的系统可以说是靠正变说而完成,不过正变说本身并没有能够圆满的完成。他所谓“风雅正经”和“变风变雅”,有些并无确切的分别。如《郑谱》云:“武公又作卿士。国人宜之,郑之变风又作。”《秦谱》云:“至[非子]曾孙秦仲,宣王又命作大夫,始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国人美之,翳(秦)之变风始作(翳,伯翳也,秦是伯翳的后人)。”“宜之”“美之”自然是美诗了,怎么也会是“变风”呢?《雅》诗里也有同样的情形,《小大雅谱》曾解释道:

  《大雅·民劳》、《小雅·六月》之后,皆谓之变雅。美恶各以其时,亦显善惩过,正之次也。

  这个解释不能自圆其说是显然的。而《豳谱》叙《七月》诗曲折更多:

  周公……思公刘、太王居豳之职,忧念民事至苦之功,以比序己志。……大师大述其志,主意于豳公之事,故别其诗以为豳国变风焉。

  更曲折的,郑氏将《七月》诗分为风雅颂三段;一诗备三体,这是唯一的例子。风雅正变说本身既不完密,后世修正的很多,但到底不能通而无碍。也有根本怀疑这一说的,如叶适的话:

  言《诗》者自《邶》《鄘》而下皆为变风,其正者《二南》而已。《二南》王者所以正天下,教则当然,未必其风之然也。《行露》之“不从”,《野有死麇》之“恶”,虽正于此而变于彼矣。若是则诗无非变,将何以存!季札听诗,论其得失,未尝及变。孔子教小子以可群可怨,亦未尝及变。夫为言之旨,其发也殊,要以归于正尔。美而非谄,刺而非讦,怨而非愤,哀而非私,何不正之有?后之学诗者不顺其义之所出,而于性情轻别之,不极其“志之所至”,而于正变强分之——守虚会而迷实得,以薄意而疑雅言,则有蔽而无获矣。(《习学记言序目》卷六)

  这番话甚为有理,但郑氏立说,也有他的背景在那里。

  《说文》三下《攴部》:“变,更也。”《淮南子·汜论训》篇“夫殷变夏,周变殷,春秋变周”,高诱注:“变,改也。”《荀子·不苟》篇“变化代兴”,杨倞注:“改其旧质谓之变”。这是“变”的通义。但是“变”还有许多别义;最重要的,就是“变化”;“变”就是“化”。不过“变化”一词中的“变”和“化”原来也有些分别,上面举的《荀子》的话便是例子。还有《易·系辞传》里的“变化”,据虞翻和荀爽的注,“在天为变,在地为化”,也是大同小异。“在天为变”这看法关系很大。《庄子·逍遥游》:“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郭庆藩《庄子集释》里道:“辩与正对文,辩读为变。《广雅》:‘辩,变也’,辩、变古通用。”这是不错的。正辩就是正变。《管子·戒》篇也有“御正六气之变”一语。正变对文,这两处似乎是最早见。六气,司马彪说是阴阳风雨晦明。郭象注这几句有道:“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阴阳风雨晦明都关于气象;“天有不测风云”,所以要“御”变。郭象“以自然为正”,言之成理;但牵及万物,似乎不是原语意旨所在。原语上文说“列子御风而行”,“天地”似乎就指气象,跟“六气”同义异词。郭注又道:“夫唯与物冥而循大变者为能无待而常通”,似乎以为六气虽变化而失自然,只要随顺就成。但是以失自然为变,不如以失常为变。《素问·六节藏象论》云:“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承袭也),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王冰注:“变谓变易天常。”这似乎明白些。可是《白虎通·灾变》篇也道:“变者,非常也。”接着却引《乐稽耀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靡木,雷雨昼冥。”这就复杂起来。《系辞传》、《庄子》、《白虎通》都说的“在天为变”,但《系辞传》以变为正为常,《庄子》以变为非正,《白虎通》以变为非常,各不相同。《庄子》里的看法也许比《系辞传》早;前者似乎是一般常识,后者实在是一派哲学。《白虎通》代表汉儒的看法,虽然也从常识出发,而经过当世盛行的阴阳五行说渲染了一番,便另是一副面目。

  汉儒以为天变由于失政,是对于人君的一种警告。《汉书》二十六《天文志》论的最详:

  经星常宿……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斗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风袄,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影之象形,乡(响)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祸福“昭昭在斯”,足作人君之“鉴”。但天变有时也不一定告警,如上引《乐稽耀嘉》所谓“禹将受位,天意大变”,《宋书·礼志》(十四)说“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便是的。

  不过禹是圣王,当看作例外;后世天变总以示灾为主,所以“灾变”连为一词,《白虎通》专篇讨论。注意天变,并不始于汉代,《天文志》道: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夜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者各一。当是时,祸乱辄应。周室微弱,上下交怨,……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自是之后,……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递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愁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禨祥、候星气尤急。

  春秋时已经候察天变,而战国以来更急。兵革、饥馑、疾疫使人民愁苦不能聊生。“臣主共忧患”,急着要找出路。天变示警,可以让“明君睹之而寤”,正是一条出路。这原是适应实际的需要的,后来便凝定为一种学说,作为人君施政的指针了。“变”对“正行”而言。《天文志》又云:

  夫历者,正行也。……荧惑主内乱,太白主兵,月主刑。自周室衰,乱臣贼子、师旅数起,刑罚失中。虽其亡(无)乱臣贼子、师旅之变,内臣犹不治,四夷犹不服,兵革犹不寝,刑罚犹不错。故二星与月为之失度,三变常见。及有乱臣贼子、伏尸流血之兵,大变乃出。甘、石氏《星经》见其常然,因以为纪,皆非正行也。《诗》云:“彼月而食,则惟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十月之交》)《诗传》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食犹常也;日食则不臧矣。”谓之小变可也,谓之正行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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