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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封建论》指导大概(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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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中有些词句,也许需要讨论。如“不初无以有封建”①,“不初”等于“不是生人(民)之初”,“初”是名词作动词用;“无以”是熟语。全句翻成白话是,“不是生民之初,没理由会有封建”,或“不是初民社会不会有封建”。这句话若用文言的肯定语气,该作“有初而后有封建”,但不及双重否定的斩截有斤两。“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句读是照旧传。有人在“邦”字断句,将“群后”属下句。这样,“周……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好像容易讲解些,也合于文法些。但“五等”是成词,“五等邦”罕见;本篇还有六朝骈俪的规矩,“设五等,邦群后”二语正是相偶的。至于文法,骈体和诗自有它们的规律,跟一般的文法原有不同的去处。所以我们觉得还是旧传的句读理长些。——“履”是“所达到的地界”,“布履”是“分布的地界”。“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④,写秦的形势。这儿“雄图”的“图”是版图,不是谋略。“六合”原指天地四方,这儿只是宇内或天下的意思。——“六合”用在这里实在不妥贴;只因上一语有了“天下”,只得另找一词对偶。这是骈体的毛病。——“负锄梃谪戍之徒”④一语,从贾谊《过秦论》的“锄耰棘矜”“谪戍之众”变出,但不是骈体的句子而是“古文”的句子。这种句法,以前似乎没有,大概是当时的语言的影响。——韩愈提倡“古文”,主要的其实也只是教人照自然的语气造句行文罢了。这一语里“负锄梃”是形容“谪戍之徒”的,翻成白话的调子该是“负锄梃的谪戍之徒”;按文法说,“负锄梃”下似乎该有个“之”字。但一语两个“之”字,便嫌罗唆,句子显得不“健”似的,“古文”里这样两“之”的句法极罕见。这些地方不宜拘守那并未十分确定的文法,只消达意表情明白而有力就成。况且“负锄梃”这样句法后来也成了用例了。“继汉而帝者,虽百代(世)可知也”⑤,袭用《论语》“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不过孔子的话只是理想,柳宗元却至少有唐代作证。“有理(治)人(民)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⑨,是说明“秦之事迹”的。第一语“理(治)人(民)之制”就指的郡县制;可是郡邑无权。第二语“理(治)人(民)之臣”泛指贤能之士;贤能不在位,守宰不得人。“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⑩,“削其半”是被朝廷“削其半”,“民犹瘁矣”是说那被削的一半的人民在被削以前,和那未被削的一半的人民,总之是吃苦的。“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⒁,前二语只是“为施政的便利,求制度的一贯”的意思。——以上是句。“所伏必众”②,伏,服也。“圜视而合从”④,“圜视”出在贾谊的《治安策》里,就是“睁圆了眼看着”,表示惊愕的神气;“合从”借用六国合从的事迹,表示“叛秦”的意思。“戚之而已”⑩,戚,忧也,又愤恨也。这些是“实词”。“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②,两“之”字泛指上句里“所伏”的人——指其中的有些人。“秦制之得,亦以明矣”⑤,“以”和“已”通用。“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⒀,四“其”字都相当于白话的“那”字。这些是“半实词”。“彼其初与万物皆生”②,“其”等于“之”;这里用较古的“其”,是郑重的语气。“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④,两“之”字也只是增强语气的词。“及夫大逆不道”,“及夫郡邑,可谓理(治)且安矣”⑩,两“及夫”都是“至于”的意思,但第一个指时间说,第二个指论点说。“且汉知孟舒于田叔……”⑩,“且”只是发端词,和“夫”字一样。这儿用“且”,也许是有意避开上面两个“及夫”里的“夫”字——那两个“夫”字可是增强“及”字的语气的。这些是“虚词”。 篇中除袭用《论语》一句外,还袭用贾谊《过秦论》和《六代》、《五等》两论的词句不少。如“秦有天下”一节④,便多出于《过秦论》。其中“负锄梃”二语上文已论。“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也是檃括《过秦论》的词句。《过秦论》说“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之心”,又说“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以鞭笞天下”,都是这四语所本——这儿“六合”这个词是很妥贴的。《六代论》论汉景帝时七国之乱,有“所谓‘末大必折,尾大难掉’”一语。这是引用《左传》,本篇用“末大不掉”③,大约还是《六代论》的影响。这儿将原来两语合为一语,自然是求变化。但“末大必折”本说树木枝干太大,根承不住,是会断的。现在这样和另一语拼合起来,各存一半,便不但失去原来两语的意义,而且简直是语不成义了。篇中“矫秦之枉,徇周之制”⑤,出于《五等论》的“汉矫秦枉”“秦因循周制”;而“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④的句调也出于同论的“周之不竞,有自来矣”——这两句都是总冒下文的。《六代论》的作者曹冏是魏少帝的族祖。那时少帝年幼。曹冏历举夏殷周秦汉魏六代的事迹,主张封建宗室子弟,“强干弱枝,备万一之虑”,作成此论,想感悟当时的执政者曹爽。曹爽没有采纳他的意见。此论纯为当时而作。《五等论》论“八代之制”,“秦汉之典”——“八代”指五帝三王而言。陆机是说古来圣王立“五等”治天下,“汉矫秦枉,大启侯王,境土逾溢,不遵旧典”,于是乎有“过正之灾”,却”非建侯之累”。他也是封建制的辩护人,可是似乎纯然出于历史的兴趣,不关时政。本篇只引周秦汉唐的事迹,韩愈所谓“证据今古”,跟曹的重今,陆的述古,都是同而不同;柳宗元的态度是在曹、陆之间。 封建制郡县制的得失,主要的是中国实际政制问题,不独汉唐为然。明末的顾炎武还作了九篇《郡县论》。他说:“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敝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又说:“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有司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乌得而不穷?国乌得而不弱?”他主张“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论一)。我们看了他这番话,也许会觉得不伦不类,但他也是冲着时代说的。那时流寇猖獗,到那里打劫那里,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守土的“令长”大都闻风逃亡,绝少尽职抵抗的人。顾炎武眼见这种情形,才有提高令长职权,创设世官制度那番议论。就是我们民国时代,在国民革命以前,也还有过联省自治和中央集权的讨论,参加的很不少,那其实也在封建制和郡县制的得失的圈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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