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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口试测验所用问句之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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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口试测验所用问句之步骤如左: (一)编辑所拟之问句。 (二)初次测验所编辑之问句,根据测验结果,加以修正。 (三)末次测验所编辑之问句,使标准愈益明确。 (四)统计测验问句之结果。 (五)审定各种职业能力程度之标准,作实施口试测验之根据。 以上方法乃美国曾经试验而著有成效者。此种问句须根据职业之实际状况,而职业状况则又各国各地不同。然苟能以此为根据,就各地特殊情形,斟酌损益,俾切实用,必可避免凭空试验之弊,可断言也。兹将各步骤依次详述,以资研究。 (一)编辑所拟之问句 编辑问句之材料须取诸专家,而编辑之责任则编辑者当自负之。编辑者虽可凭藉关于职业之书籍为参考,然亦宜将所得资料与专家商榷,始免隔阂之病。在专家方面,虽能供给职业上工作程序之必需知识,然彼所提出之问句常属广泛而又近于多数答案式之一类。盖彼对于编辑方法,茫无所知,欲其将词句组织完善,俾合于客观甄别之用,殆为绝无仅有之事。由此观之,编辑者与专家实相辅而使问句臻完善之域,各有其效用也。 欲实施口试职业测验于某种特殊职业之时,有一先决问题,宜先加考虑。此问题非他,须先问口试测验能否适用于此一特殊职业。吾人宜研究此种职业之性质是否含有关于知识方面之要素?关于此业之技能,有无不同之程度,作为区分等级之标准?盖有职业仅须从事者出以一律固定之动作,无种种不同程度之可言。类此性质之职业,以近世工业中为尤多。从事此类之职业,仅有能与不能之分,其间无中立之余地。此类职业既不含知识方面之要素,亦无深浅程度之可分,则口试测验之不适用也明甚。 如已决定某特殊职业能适用口试测验,于是乃可进而搜集关于此业问句之材料。搜集之法,编辑者须躬诣厂店观察,与其中执事晤谈。一面细心察看其实际工作,一面征求需要之问句。惟由此征得之问句,其格式往往完全不能合于口试测验之用,编辑者之重要职务,即在细察专家所提出之问句,使成唯一答案式问句之格式。如此则材料出自专家,本诸实际经验,非仅属书本上之理论可比;词句成自编辑者,可免范围广泛,或措词繁杂之弊。 编辑者既得专家之协助,得相当之材料,撷取精华而以最适宜之词句表述之,可得适宜之问句矣。然尚有宜加留意之要点,请分述如左: (1)编辑者利用专家之指导而从事观察实际工作之时,须详细观察此种工作之进行程序,熟悉其所习用之名词,尤须明白了解其中最属紧要可为代表之工作,庶几确能采得正确问句之资料。 (2)除由观察实际工作所得之资料外,尚须搜集切于实际之参考书,作为补助之资料。惟由参考书中所得之适用资料,须于未用前以所得就专家商榷,确定其可用与否。 (3)将根据上法所采之资料,先作若干能含某业中知识要素而可作为代表之问句,以示专家,使明编辑者所欲得者为何种材料。盖专家虽熟悉其所业,而对于职业智能测验法则非所素悉,故亦不知何种问句最为此种测验所需要也。迨专家既略明此法之要点,则编辑者益可得其相当之协助矣。 (4)然吾人可望专家授以极适宜之材料,而不可望专家能代为造成问句。专家虽能供给材料,鲜能遵循职业智能测验法之严格条件,将材料造成合于客观甄别之问句。故编辑者在此点不可倚赖专家,宜自己完全担负组织问句之责任。 (5)问句中词意宜简明,忌高深之名词。 (6)所用之词句,宜与厂店中所习用者相同。 (7)力避近于猜度之问句。 (8)问句之范围须力求明确,以愈有限制之范围者为愈佳。 (9)问句以能唤起含有明确数目之答案者为尤适宜。如编辑者能将此事之优点详告专家,则无论关于何种职业,必有若干问句能合此类性质者。 (10)问句所能唤起之答案,虽以含有明确数目者为尤宜,然须避免“由何数至何数为限”之数目答案。例如某种机械之动作需二十分钟之时间始能发动,则“须需二十分钟”之一答案,即含有明确数目之答案,甚合客观甄别之用。如所答者系“须需自二十分至四十分钟”则为“由何数至何数为限”之数目答案矣。此种答案所以须避免者,盖此种或多或少之数目,因各地工作上进行方法之不同而彼此互异,测验者亦难加以客观之甄别也。 (11)每一问句之内容,宜专指一事,不可混杂;如此则答案仅须用一简单名词即可满足所问之要求。欲达此点,须先决所拟求之答案系用某职业中何种名词,然后就此答案造成问句,务使除此名词外,无其他可用之正确答案。 (12)问句中忌用“如何?”字样,盖此种问句要求冗长之叙述,不宜于客观甄别也。 (13)问句中如用及“何类?”或“何种?”等字样,须特别留意,勿使其意义含糊。例如关于机械用具之问句:“试述四种钻孔锥”,此问所唤起之答案即不止一个。所谓四种可指不同姓名之发明家所造之四种钻孔锥,可指大小不同之四种钻孔锥,亦可指手工所用或机械上所用之种种钻孔锥等等。总而言之,此种问句之范围仍嫌不甚明确也。 (14)问句中须避免偏僻之名词,上已言之。然欲避免偏僻之名词,宜将所备问句先试用于具有各处经验,而不限于一处之职工。盖有时用于一个厂店无人不知之名词,用于其他厂店或致令人不解也。 (15)所选问句须具有种种不同之艰难程度者,俾适用于测验种种不同程度之职业智能。 (16)凡有问句已包括或已包含于其他已有之问句中者,皆不宜用,以免重复。 (17)每种职业上之进行程序,有种种不同之方面,某方面须分配若干问句,须视其紧要之程度定之。愈紧要之方面,则属于该方面之问句宜较多;不甚紧要之方面,则属于该方面之问句可较少。 (18)无论何种问句,其要求之答案虽足以表示关于此业之紧要原理。然苟所唤起之答案属冗长者,则宁舍而不用。质言之,所选问句以简短明确仅须一个单独名词即可答完者为佳。 (19)编辑者由某一专家获得问句之后,须将所得问句再与其他专家试验商榷,庶免偏狭之弊。据美国实行此法之经验,最少须经不同之实业机关内五个专家之商榷,始为完备。由此获得关于某种职业之问句约有七八十。将此问句再根据上述各条件删改之后,约余五六十问句。然后编辑排列,备初次测验之用。 (二)初次测验所编辑之问句 将根据上法所选择之五六十问句分给若干职业能力已经被知之职工(寻常人数约自九人至十二人);其中学徒,已卒业学徒时期之职工,及专家之人数须相等。 口试测验之实施方法将于第五章详及之,今请略述初次试用所编问句之方法。依此方法,测验者须全照所备问句向被验者宣读,不可任意更改词句。测验者勿于进行测验时作手势,或将问句重读,或作其他暗示。若被验者答案已言及问句中要点而尚未与问句中所示相合者,测验者得用左列之问句以促进之。 (1)尚有未述及者否? (2)尚有其他名字为该物之名否? (3)尚有其他说法,足以说明尔所言之同一事物否? (4)尚有其他作法否? 测验者须将被验者之每句答案完全纪录,如有用及上述之促进正确答案之问句,亦须附录于后。如被验者对于问句有有价值之评语,亦须完全纪录,作为参考资料。 受初次测验之职工须来自不同之厂店,勿仅选自同一厂店,盖如此庶能排除问句中之过于专门或偏于一个特殊机关所用之词句。除此要点外,所备问句尚须经两位以上之测验者试验,俾免偏狭或遗漏之病。 将所备问句经过试验后,即将所获得之答案详审考察,视每句能否符合左列之条件: Ⅰ能否适用于该项职业? Ⅱ能否包括良好之职业经验? Ⅲ有须修正,俾能唤起适当之答案否?有须全行删除者否? Ⅳ能否区分种种不同程度之职业能力——例如学徒,已卒业学徒时期之职工,及专家等等。 将各问句根据上述条件加以甄别后,再将各句排列比较,视各句合并排列后能否概括该项职业之各要素。 吾人用上述方法将所选之五六十问句逐句加以详审考察,逐渐淘汰,常自五六十问句减至三四十问句。然后乃将此种所余问句及答案整理编纂,备末次测验之用。(下章续述口试测验所用问句之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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