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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惭愧


  我真是一个天下最不幸的女子!我读贵刊“读者信箱”的几个自称为不幸的女子的不幸事,我每次觉得她们真是比我幸了数十倍啊!唉!天下有可怜的女子,但没有像我这样的可怜!

  我是一个将近二十岁的女子,而对于男女中间的爱,我自信是已经懂得了。在今年的春天,我由朋友的介绍认识一个男子。当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的血脉跳动得很快,而脑筋同时告诉我他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男子。他除了很好看以外,还有一对迷人的眼睛及令人百看不舍的一个嘴,他的眼睛和嘴非常的活动,而我的神魂也随着他眼睛的活动而飞去。现在我对于他可爱之点不必多说了,不过我也不必骗先生,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已把我的爱全部施在他的身上了。但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才十七八岁的小孩子,而他时常显出天真烂漫的样子。我虽然相信女子比男子多一两岁也是可以结婚的,但是我每次对他表示意思时,他总是装作不懂的样儿。我写信给他,他虽是回,但是说着很平常的话。一直到了现在,他还是这样的,而我所受的苦也可算够了。十七八岁的男子是会懂得这种事情的吗?我曾听人说,有一种人是没有男性,也没有女性的,他可会这样吗?我还要请先生告诉我为什么他有这种迷我的大力量呢?先生!我以为这是一件很惭愧的事情,所以不能把真姓名告诉你。

  洪明珠

  答:洪女士觉得她所提出的是“一件很惭愧的事情”,其实选择终身伴侣是一件很光明正大的事情,用不着什么惭愧。她又觉得自己那么可怜,其实在选择的时代正是最有希望的时代,何必那样悲观?现就愚意所及,答复如下,以备参考:

  (一)女士问:“为什么他有这种迷我的大力量呢?”其实她自己已替自己答复了,就是她所说的“脑筋同时告诉我他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男子”。审美观念是人类所同具的,女士因此而“血脉跳动得很快”,并不能算是“一件很惭愧的事情”,不过选择终身伴侣的条件,除了貌之外,还要注意对方的品性志趣学识健康及经济自立之能力等等。老前辈对于子女的“终身大事”往往觉得“貌”是毫无关系的,我觉得一个人常常对着一个自己不愿意看的面孔及体态,也是一件很苦痛的事情,不过我们却要知道“貌”不过是几个条件里面的一个,不可一时为“貌”所迷而忽视其他重要的条件。

  (二)女士称“十七八岁”为“小孩子”,其实可以算“大孩子”了,对于这种事情应该“会懂”的,应该“会懂”而犹“装作不懂的样儿”,也许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婚姻应基于双恋,如他并不恋女士,女士似不必急急的要勉强他,尽可宽以时日,继续的和他做朋友,看他的态度怎样。由单恋而慢慢的做到双恋则可,对方并不恋而勉强从速凑合,就是合成,也恐怕难得好结果。

  (三)女士疑他是“没有男性,也没有女性的”,换句话说,就是半男半女,这是也许可有的事情。倘若他真是因此“知难而退”,正见他有“自知之明”,女士更不必懊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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