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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免过于卤莽


  最近敝校发生了一桩关于先生向学生求爱的事,兹将经过事实写在后面,请先生加以公平的评判。

  敝校的中学部训育主任兼高中英文教员张君留学美国,回国后即任本校中学部教员,学问虽未见出类拔萃,但是担任高中英文教员总能胜任,平素办事热心,不怕艰难,所以有许多人误会他有神经病,不过他是个凡事不怕碰钉子,总是往前干的一人。最近不知他为何却爱上了本校大学部的一个女生王女士。王女士乃是本埠某某会主席王某某的女公子。张君就写了一封英文信送给王女士(信的内容无从探悉,总不外许多羡慕的话),不料王女士接着此信后,即将原信送交女舍监,舍监又将原信交与校长,校长看毕又将原函封好叫当差送还张君。于是乎这桩事却闹得大家都晓得,幸亏张君尚非一般意志狭窄的青年可比,所以尚不至有什么因羞厌世之事发生。但我们终以为王女士此举未免多事。张君是个寒酸学者,地位与家世当然赶不及王女士。但是王女士不爱张君,尽可去函拒绝,或是置之不理,何必将此函送给舍监,使得人家无以自容?王女士自以为光明磊落,但以鄙人眼光看来,无非是厌恶张君的寒酸气,不配高攀她。其实男女求爱确是很光明正大,很平常的事,王女士此举未免过于卤莽。先生以为如何?

  蔡知机

  答:蔡君认此事为“未免过于卤莽”,不能说没有理由,因为张君不过写信,答不答可以随王女士的便,如何答也可以随王女士的便,在他既没有强迫的行为,王女士当然用不着如此“使得人家无以自容”的手段。蔡君又说“男女求爱确是很光明正大很平常的事”,这句话诚然也不错,不过记者要乘此机会提出一点,就是男女为友乃至求爱,须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尤其是男对于女,因为近来发现男子强迫女子的事情不少。我好几次在公园中看见几个形似男学生样子的青年追逐着几个不愿和他们谈话的女学生,我细听他们追着时嘴里还叽哩咕噜的说:“在现在文明的时代,男女做做朋友算什么?”我未尝不以青年误解所谓“文明”为可痛;文明时代男女固然可做朋友,但不可出于强迫,强迫便是野蛮的行为。上海某著名大学有某男生对某女生求婚,某女生不允,有一日某男生竟抽出手枪恐吓,说你如再不答应,我与你拼命,女生吓得魂不附体,以后入校出校均由亲属紧紧跟随。“求爱”诚然是“很光明正大很平常的事”,但必须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绝对不可有强迫的行为。我以为我们如果真要提倡男女社交公开,真要提倡婚姻自择,必须积极养成“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的习惯,否则表面上尽管高唱提倡“妇女解放”,实际上无异把妇女从旧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入新设的陷阱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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