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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制


  第三编 家庭

  中国家制

  前读生活书店出版的《一位美国人嫁与中国人的自述》和《一位英国女士与孙先生的婚姻》,其中译者所加的按语,具见提倡小家庭排斥大家庭的热忱,殊佩卓识!近读《东方杂志》第二十八卷第二期楼桐荪君的《中国家制之过去与未来》一文,字里行间,提倡大家庭制,可谓不遗余力,说来亦头头是道,其中尤以经济方面的理由很充足,所以鄙人亦表几分同情。

  但是鄙人每察实行大家庭制的亲友家中,莫不弄到大小失和,尤以婆媳两方面时闻勃奚之声。盖我国的老太太们,生就这副脑子,太特别了,自己生的儿子,癞痢头的也以为是香喷喷的,媳妇总是人家生的,美中每有不足,不惜吹毛求疵。甚焉者以为死了几个媳妇,实在算不得一回事,好在家中有了钱,便可另行择娶,无关紧要。她们生就这种脑子,诚高深莫测不可思议者也!乃蒋梦麟氏主张五十年内保存大家庭制(见楼文),鄙意适得其反。我想中国的教育是这样的不普及,中国的老太太们又那样的顽固,五十年内我们还要竭力提倡独立的小家庭,反对集居的大家庭!姑俟教育普及了,人民的思想革新了,然后实行楼氏所主张的“集居独立”,庶免许多流弊发生吧。

  笑 槃

  答:天下无绝对尽美尽善的制度,不过两害取其轻而已。大家族制度中婆媳妯娌之常常倾轧吵闹,或至少彼此暗斗,强者暴戾恣睢,弱者吞声饮泣,为各人所常见的显著事实,无可讳言。遇着这种情形,除分居外无其他彻底办法;预防这种情形,除分居外亦无其他彻底办法。关于大家族的此种现象,楼君在他的那篇《中国家制的过去与未来》一文里也承认,他说:“中国妇女向来是被摒于教育之外的,见闻极为狭陋。所以婆媳,姑嫂,妯娌种种相互间的冲突和争斗,真是中国旧式家庭的家常便饭。而所争大都是些毫无意识的极小事情,偏要相持不下,弄得全家皇皇,完全失去了天伦间应有的乐趣。”他把这种“家常便饭”完全归咎于妇女没受教育,但是我们又见过不少受了教育的妇女们,在大家族里也不免制造种种的气给人受,或受家里别人制造的种种的气,可见是制度问题,不全是人的问题。原来仅有父母子女的一个人家,老太太尽管没有受过教育,并无多大吵闹,一旦娶了一个媳妇,住在一起,便渐渐的彼此间要发生意见,如媳妇娶得多几个,也住在一起,彼此间的意见更厉害,同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老太太,何前后判若两人?

  从经济方面说,楼君说:“中国的大家庭,每每容易养成子弟的依赖性和惰性,这固然是不经济的地方。但就一般的生产及消费而言,却是家庭越大,就越经济。”养成子弟的依赖性和惰性,楼君也认为是不经济的,我以为这种不经济就不可小觑了。讲到一般的生产及消费,说是“家庭越大就越经济”,我也以为未必尽然。我国的大家族,十八九是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也就是楼君所谓“依赖性和惰性”的表现,在“生产”上有何经济之可言?就“消费”方面说,“合消”比“分消”似乎可以较省,但实际也没有这样的简单,家族中的当权者往往因爱憎的作用,紧的紧,宽的宽,老太太尤其溺爱小儿子,任他浪费,其他分子看得眼红心恨,亦得浪且浪,不稍顾惜,比之小家庭尚知自己替自己省的也许反而不经济。就退一步说,经济上确可省一些,精神上的痛苦既受不了,亦觉得不偿失,养不起小家庭的,宁可迟些组织,不要揩大家族的油,自讨苦吃。

  我已说过,天下无绝对尽美尽善的制度,小家庭当然也有小家庭的缺点,不过和大家族比较,仍是利胜于弊。关于小家庭的缺点,楼君说:“末了,关于人生情趣的方面,我们也不可不略为一说。凡到过欧洲的人,都知道西方的有识之士,早已发现个人主义的实在不能切合于人生应有的情趣。即就作者个人而言,也曾亲遇过不少的事实。在法国某小城里,一天,我恭维一位法国太太快要‘抱孙’——‘请勿说罢!抱孙!想还没有那末快。再过四五六年结婚之后,他们(指她儿子和未来媳妇)就将离开我们两老而远飞啦!’她只有一个唯一的儿子,十五岁。他在中学念书。他的母亲已想到他结了婚即要弃她而去。试想慈母的心怀,实已充满了无限的悲痛!”“西方的有识之士”觉得他们的制度不切合于人生的情趣,固为事实,但不知道叫这班“有识之士”处身于“冲突争斗”,“相持不下”,“全家皇皇”的大家族里,亦觉得“切合于人生的情趣”否!

  我们所最不赞成的大家族,尤其是不仅父母子媳,甚至于已成室的弟兄姑嫂乃至伯叔婶母以及更不相干的许多附属物,一塌刮子拖泥带水赖在一起,视为美德!生利的苦得要命,分利的不亦乐乎!说起来都有连带关系,在大家族制度之下只得捏着鼻子没有话说!这种怪现象是否应该铲除?至于需要扶养的父母,有同居之必要时,当然不应置之不顾。不过遇着性情特别,不能相安,同居反累他们老人家常常生气时,还是设法分居的好。

  楼君所建议的“集居独立”,我却认为很有研究的价值。他说:“大家都知道欧美各国是盛行个人主义的。夫妻二人,或有子女一二人,或且是不嫁不娶的独身主义者,都非自立门户,组织一个家庭不可(原注:实在独身主义者,根本便谈不到家庭)。在种种消费上(原注:例如厨灶侍役等等),都极不经济,至于精神上的孤寂和单调,更不用说。因之,自然而然的,大家就慢慢的感觉到缺憾,而求所以补救的方法。于是什么‘公寓’,‘帮舍’(Pen-sion),‘俱乐部’以及合作社,工人住宅等等一类的集合体,俨如雨后春笋,纷纷产生于都市或较大城镇之间。”他接着说:“这明明就是‘集居’,不过是‘貌合神离’的偶集,杂集;这明明就是‘独立’,不过是‘尔诈我虞’的单立,孤立。与其如此,何如保存并改良我们固有的制度,以成一个有恩义,又经济的集合独立的‘新家庭’呢?”我们要知道“公寓”(即Apartment house)式的“集居”和我们大家族式的“集居”是完全不同的。公寓虽由一个大门出入,其中也许还有合作的事项,如公厨之类,但大门之内,却是各家完全隔开,各成一小单位,经济上更是彼此分得清清楚楚,所以虽“集居”而仍不失其为“独立”,若大家族之“集居”,样样混在一起,房屋混合,经济亦混用,所以“集居”而无所谓“独立”。如能利用公寓式的“集居”,仍是各分单位各分界限的小家庭,不过住居相近,彼此减少发生意见的机会,而同时互助互慰的便利又得因此增加,诚为比较的更进一步的家制。但是此事需要相当的设备,即须有合于此种需要的公寓才行。在没有此种设备以前,我以为小家庭还是不应该和大家族混居,不过可设法住在相近的地方,但仍宜各自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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