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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游回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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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建设 广西的建设,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有它的特殊的一套,很值得我们的平心静气地研究。据广西当局的表示,该省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广西,复兴中国”;该省建设的总原则是所谓“自卫自治自给之三自政策”。他们认为推行自卫政策,就是实行民族主义;推行自治政策,就是实行民权主义;推行自给政策,努力农村基层的经济建设,就是实行民生主义。这可以说是广西的建设在理论体系上的基础。 在实践方面,简要地说起来,可以说是把民团组织做中心。他们认为“三自政策”是以“自卫”做骨干而推进“自治”与“自给”的。要“自卫”,首先要有自卫的组织,他们就把民团组织来负起自卫组织的任务;同时因为“自卫”是推进“自治”与“自给”的骨干,他们就把民团组织认为是三自政策的组织。他们这样说:“要人民起来负责,必先把他们组织起来,造成一个集团的力量。因此,我们便决心创办民团。民团就是一种民众组织的力量,就是用来推行三自政策的集团的力量。” 这样看来,民团组织在广西建设事业的整个计划中所占地位的重要,可以想见了,所以我想下次特把广西的民团组织的内容提出来谈谈。 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 要研究广西的民团组织,先要略谈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广西当局认为从前的行政组织只知注重上层,而不注重下层,政府的命令只是到县为止,县以下的一般民众便没有系统的组织,一切的政令就无法推行到下层去,所以他们特别注意县以下的行政组织,在县之下划分为区、乡(在城市为镇)、村(在城市为街)、甲等组织。十户为甲,十甲为村或街,十村或十街为乡或镇,乡镇以上得设区。(区得参酌面积、情形、交通、户口、财力的情形而伸缩。)就原则说,每区万户,每乡(镇)千户,每村(街)百户。区有区长,乡(镇)有乡(镇)长,村(街)有村(街)长,甲有甲长。由区统乡(镇),乡(镇)统村(街),村(街)统甲,甲统各户而及个人。这样一来,人必归户,户必归甲,甲必归村(街),村必归乡(镇),不许游离无所归宿。现在广西全省有九十九个县,十一区,二千四百余个乡及镇,二十六万余个甲,二百六十七万余户。这是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广西全省有六十几万方里,一千三百多万人口。)广西当局认为有了这种的行政基层组织,“人民与人民,或人民与政府,才发生互相关系,上下有系统,左右有连络,便不像一盘散沙,而成为一个团体。” 他们在这种行政基层组织里面,尤其注意村街的组织。他们认为村街是组织民众训练民众的主要单位。 推动一切的民团制度 我们听到民团制度,很容易把它限于单纯的军事训练,但是在广西,民团制度却被视为推动一切的锁钥;在广西,他们认为民团训练就是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打成一片。 关于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我在上次已经约略地介绍过了,民团制度就以这种行政基层组织为根据而实行的。每村(街)有村(街)公所,要训练民团后备队一队,设立国民基础学校一所(简称基础学校)。村(街)长要兼任村(街)民团后备队长,及村(街)基础学校校长;村(街)公所,民团后备队部,及学校,合并在一处办公。每乡(镇)有乡(镇)公所,要设立民团后备队大队部,及中心国民基础学校(简称中心学校)一所。乡(镇)长要兼任民团后备队大队长,及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乡(镇)公所,民团后备队大队部,中心学校,也合并在一处办公。这种办法,就是在广西所谓“乡村三位一体”。村公所或乡公所是行政机关,民团队部或大队部是军事机关,基础学校或中心学校是教育机关:这三个机关在一处办公,由一人主持,使乡村的政务,团务,教育,共同发展,即所谓“三位一体”的内容。同时并因为乡村里有公有林,公有塘,有把利益归村有的公耕及农仓办法,他们认为民团制度还有推动经济生产的效用。所以在广西,民团制度并不限于军事训练,却被视为推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的总锁钥。关于广西民团的具体办法,我还要提出来谈谈。 三位一体 广西的乡村工作以民团做骨干,采用所谓“三位一体”的办法,即一个人做了乡(村)长,又要兼学校校长,还要兼民团团长;乡村的公所、学校、队部、这三个机关都合并在一起办公。这“三位一体”的办法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认为从前的城镇乡自治机关无事可做,现在至少要设立学校一所,训练民团一队,此其一。从前办团的人把持团款,办学校的人要争学款,争斗不休,一事无成,现在一人兼任三职,便没有这种的弊病,此其二。倘若公所、学校、民团队部分设三处,那末所需要的房屋多,设备费多,经常费也多,现在合并在一处,便可以用一所地方,一宗经费,办三种的事,此其三。到处人才缺乏,乡村更不消说,倘若公所、学校、民团队部各用一人,那末没有许多受过训练的人才足够支配,现在只由一人兼任,于是所需要的人才数量暂时可以减少,生活费的支给亦可随之减少,此其四。 以一人兼三职,虽有以上所述的种种优点,但是一人兼顾三事,是否顾得到,这却是一个问题,不过三事虽由一人主其大计,在事务上有必要的时候,也还可以酌量添人帮助,如学校教员及民团队副等,都是可以逐渐添加的。广西以苦干著称,以一人兼任三职的乡(镇)村(街)长,生活费也很低微的。乡(镇)长月支生活费二十元至廿四元。村(街)长月支生活费十二元至十四元。 民团干部的训练与委任 广西的乡村工作虽采用所谓“三位一体”的办法,他们对于村长乡长的人材,仍下了一番训练的工夫。他们有所谓“民团干训大队”,就是为训练这种人材而设的,训练期间是六个月,据说每年可训练一万个村长,广西有二万四千个标准村,要两年才训练完毕,如连区长乡长在内,约需三年才训练完毕。他们打算将这乡长训练完毕以后,再训练甲长。做到“村长兼后备队长,乡长兼大队长,区长兼联队长,甲长就是班长。”在区长之上,县长须兼民团司令,各区行政监督(每区管辖若干县,不是县内的区),兼各区民团指挥官,直隶总司令部。这样把全省都包括在军事化的组织中。 乡长和村长都是由县政府就合格的人员中择委,转呈省政府备案的。由这一点看来,广西的乡村组织,就已往和现在的情形说,还是由上而下的,他们希望“将来训政完成,实施自治,即由人民依照法令选举自治机关的人员,由训政时之官督民治变为自治,于解放使人民自治时,仍可由住民全体自行决定……”(《广西民政施政纲要》上册五一页)可见广西当局并不讳言这是“官督民治”,而且并不以这“官督民治”为满足,还希望由“官督民治变为自治”,作更进一步的努力。我们很诚恳地希望广西的更进一步的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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