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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保障同盟


  最近宋庆龄、蔡元培诸先生等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于上月二十九日在本埠华安大厦招待本埠中西各报社记者,记者亦承邀列席,略贡管见。据该同盟《宣言》所述,目的有三:(一)为国内政治犯之释放,与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之废除而奋斗,并愿首先致力于大多数无名与不为社会注意之狱囚;(二)予国内政治犯以法律及其他之援助,并调查监狱状况,刊布关于国内压迫民权之事实以唤起社会之公意;(三)协助为结社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诸民权努力之一切奋斗。该《宣言》劈头就说:“中国民众以革命的大牺牲所要求之民权至今尚未实现,实为最可痛心之事,抑制舆论与非法逮捕杀戮之记载,几为报章所习见,甚至青年男女有时加以政治犯之嫌疑,遂不免秘密军法审判之处分。”据蔡先生谈及,孙夫人自谓她所知道的这种青年被非法拘禁,身陷黑暗境域,而为世所不闻不问者,即不在少数。孙夫人致词中对于“非法拘禁与中世纪遗迹——秘密军法审判之存在”(孙夫人语),尤有痛心疾首的表示。

  我们对于诸先生的意旨和热诚,敬表示无限的钦佩,惟在目前的实况之下,民权是否仅靠文电之吁请力争所能保障,实属疑问,该同盟《宣言》里亦曾提及“我辈深知对此种状态欲为有效与充分之改革,惟有努力改造产生此种状态之环境”,诸先生也许亦有见及此,不过未便明言罢了。也许以宋、蔡诸先生身负党国重望,益以精诚热血,力争正义,为暴戾恣睢者所未敢横加摧残,收效或非平常民众团体所可同日而语。我们当然希望该同盟之积极进行,并愿竭其绵力所及,实践孙夫人所谓“对于共同之使命应有联合之战线与忠实之合作”。

  我们从历史上看来,便知民权之获得保障,决不是出于统治者的恩赐,乃全由民众努力奋斗争取得来的。不过依统治者的程度之高下,这种努力奋斗争取亦可有两种途径之分别。一种是用比较和平的方法,一种则为流血革命。前者为比较开明的统治者所能容纳,后者则为冥顽不灵者所终必自招,所谓自掘坟墓者是。且就历史上的事实看,总是到前法用到山穷水尽,无路可走时,第二法不待敦请而自己要应着环境的需要而强作不速之客。孙、蔡诸先生所发起的这个“民权保障同盟”当然是属于第一法,为中国计,我们当然希望该同盟的成功——希望之能否成为事实,那要看对象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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