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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仇与公仇


  以“绿林大学毕业生”自命的无恶不作的军阀张宗昌被刺之后,全国人都说该死,连停柩于济南安徽乡祠内,都要引起安徽旅沪同乡会的抗议,民意所在,可谓彰著,不过不能制裁军阀于作恶之时,仅能泄怨于军阀自趋末路之后,这仍是民众力量薄弱的征象,国事之所以糟,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况且即在这个军阀已到日暮途穷的时候,倘无郑继成其人发愤一击,他还得逍遥法外,来去有人迎送,开口大谈时局,观于张氏被刺后,全国人心为之一快,可见国人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而独有郑继成一人出来动手(暗杀时虽有助手,但主动的是他),郑继成之不可及者在此。

  有人说郑继成替他叔父报仇,不过是家族主义的遗型,固有相当的理由。他自己一方面承认“为国除害”,一方面也并不否认“替叔报仇”。但他“为国除害”不在他的叔父被张冤杀之前,而在他的叔父被张冤杀之后,可见他虽知张为殃民祸国的军阀,而所以能下决心“为国除害”,还是以“替叔报仇”做重要的出发点。不过记者作这样的分析,并不因此觉得郑继成之不应得我们的同情,因为他虽是“替叔报仇”,同时也“为国除害”,杀了一个国人皆曰可杀的军阀。所以我们主张此事由法庭经过审判手续之后,如法庭认为有罪,应由政府加以特赦。

  与郑继成同被捕的刺客陈凤山亦颇有“慷慨悲歌”的精神。

  据郑于事后对新闻记者说:“……独陈凤山誓死不下车,以余形色有异,坚询任务,誓同生死,余含泪告之,陈亦先叔父旧人,闻余言泣数行下,愿慷慨同死……”郑、陈虽同样的“为国除害”,但一则发动于为叔父冤死复仇,一则发动于朋友的侠义,虽皆有其令人起敬之处,在贪生怕死,事仇若父的人们,对他们尤其应该愧死,但我们应把这种嫉恶如仇的精神扩充起来,由家族朋友复仇的狭隘的范围,扩充到愿为全民族而牺牲的范围,庶几“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使魑魅魍魉不致恣睢横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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