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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姊姊的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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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姊姊出嫁已有八年,姊姊的公公及我的姊丈服务政界。姊丈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姊姊和姊丈的爱情总算还好,并已生了三个小孩。这种情形,外表上看来似乎很好的,那知内容大大的不然!公公是常年在外面做事的,一年难得回来几次,婆婆呢,是一个百事不管的人,两位弟弟和妹妹完全是旧式少爷小姐派,性情怪癖,脾气很大,时时为了一些小事,侮辱我的姊姊。婆婆素来是纵容他们惯的,当然不会帮姊姊说句公平话,姊姊为人向来不肯无故受屈的,但为维持感情起见,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和他们勉强敷衍。姊丈很是懦弱,做了哥哥反而畏怕他的弟妹,所以姊姊被他们欺侮,姊丈不敢多说。最难堪的事是姊姊出嫁许多年,姊丈还不能信她;最可笑的,终年不许她出来,连娘家也不许她回去,还要疑她有不正当的举动,暗中时时无形的压迫。有时还要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腐旧话!姊姊的心胸还算旷达,想想事已如此,只好希望感情不十分决裂,所以时时劝他,想使他改去这种坏脾气。不料他说:“我是生成这种脾气的,如你不欢喜,可以离婚。”姊姊处在这种黑暗的环境,精神物质多受重大的痛苦,时时暗中哭泣,常说一定不会好死的。我虽可怜她,也无法可以救她。倘然彻底解决,势必离婚。但姊姊又舍不得三个可爱的小孩。倘长此迁延下去,很虑姊姊渐趋厌世自杀一途。敢请指示迷津,救救我姊姊的性命,那末我当永久不忘你的恩惠了。 梦 生 答:我们看了这封信,更深切的感觉大家族制度之非铲除不可,并深觉婚姻事前之极当审慎。至于梦生先生所提起的这件事,大概家庭的事,往往情形复杂,非简单叙述所能尽。例如“弟弟和妹妹”的“侮辱”,到底到何程度,还是不过时有口角呢,或是在事实上有难堪的虐待行为,都非局外人所能深悉。而且关于这种事的解决方法,也全视本人的性格能力而定。有的人既然觉得处境“黑暗”,若有经济独立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女子,也许爽爽快快的离婚,脱此苦海;有的人也许离了婚更觉得难过,反而“渐趋厌世自杀一途”。所以我们以为这种内容复杂的事情,要本人先自己拿定一个主意,决定一个目标,然后合于这目标的,断然进行,间有困难,勇敢排除;有了目标,即遇困难,即势须逆来顺受,应付的态度既不同,心境当然也迥异,因为注意在达到目标,困难或逆境之来,不至使受者即心灰意冷,反加受者排除的勇气。用此原则来谈这位“姊姊”,她可就自己的情况,在几条可走的路里,选一条比较上自己最情愿做的,定了主意,便放手做去。这是要自决的,不能他人代决的。至于可走的路当然也要本人就所处情形考虑一番,非局外人所能强定的。譬如认离婚是自己情愿做的,是一条路;认暂时“勉强敷衍”以待“妹妹”出嫁,“弟弟”自立,“可爱的小孩子”长大,再获得可以自慰的局面,是一条路;认自己是家中女主人,决采相当的对付方法,也是一条路。总之主意拿定之后,有了目标,就是排除困难时,心里的反应亦可较前两样,不至徒作无谓的盲目的伤悲,至于厌世自杀一途,无论如何,总是不对。因为就是不做“妻”,未尝不可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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