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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与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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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在百物腾贵的情形下,劳动者的工资也涨价了。在若干方面,有处处需要劳动的事业,就把物价增高的原因之一加在劳动者的身上,这恰是倒果为因的说法。 举一个例,由重庆拖一车日用品到十公里外去,商贩给予车夫的工资,最多不过两三元。可是,这一车日用品(比如布),在乡间所卖得的利益,也许是两三元的三十倍、四十倍,至少也是两三倍。请问,这种货价的腾涨,是不是工资提高所致呢?反之,六百钱一双的草鞋,涨到一角二分,食物是更不必说。劳动者的消费量增多,工资又怎能说不要增高呢? 平定物价,要注意商人在劳动者及消费者两方面的收入,与工资无关。物价下落,工资自然会减低的。 1939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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