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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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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被窃(上) 今天一谈,谈到我自己。我也许中点线装书的毒,又在河朔多年,再加上我还是个将门后代,因之朋友总这样赞许我一声,淡泊(也许是无用)而爽直(也许是粗鲁)。而社会为了我终年作小说,又送我许多帽子,向来是誉多于毁。但我自己看来,只是一个章回小说改良匠人而已(甚至是礼拜六派余孽)。有什么了不得? 就是这么一点点,而敌人和汉奸们就放不过我。由“九一八”事变以后,大连的《满洲日报》就连续着翻版我的长篇。沈阳《盛京日报》还托过一个外国通讯社的朋友,出二十块硬币一千字的发表费要我替他作小说,尚幸我还不钱迷脑瓜,一笑置之。“八一三”后,我抱病还乡,转道入川,上海的汉奸报纸就有好几家翻版我的旧作。变质的《晶报》尤其毒辣,把《南京人报》上的《中原豪侠传》,改一题目,将我的签名,制锌版登出来,说是我的新作。这种鱼目混珠的手法,社会上是难知其内容的,害得我在重庆、香港、汉口登启事。但尽管登启事,他照常翻版,我绝对无可奈何。 ※194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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