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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武昌地委致团中央(第四号)


  ——要求增加经费(一九二五年四月中旬)(1)

  教务处公鉴:

  接到来示,悉敝处学款增加拾元,盛意可感!惟敝处前定预算,实在无法可减。学费虽照章征收,而穷苦学生,均系减收,再则各级活动,亦均有支出,交来敝处者为数极少,何补于事?因此敝处再行请求贵处谅此间组织之扩大,工作之发展,万望设法再予增加,否则无法支持也(尤其是房屋问题无法解决)。又汉口为极重要之地,贵处前有通知,令敝处特别注意。敝处近来努力之结果,汉口可望成立地方,惟目前无房屋不能办事。现他们已看好一屋,租金至少七元,此款非吾人担负不可。因此,请求贵处,勿论如何困难,应设法增加汉口房租,不然汉口吾人无容身之所,真无法进行矣!

  至盼至祷,立候回示!祝

  教安

  武昌初级教务长 Lingnu[1]

  选自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5年),1983年内部印刷

  【注释】

  [1]译音为“林根”。

  (1)原件无年月,此年月是根据本文内容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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