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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与职业一贯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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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八年三月) 吾国有最可忧之两事,其一为百业疲弊,其二为学术荒废,此两事之可忧,一般有识之士,类能言之,无待吾详说也。吾所欲言者,则在此可忧之两事以上,尚有一较此两事为更可忧者,且为此两事之根本原因,则学问与职业不能一贯,故学问职业,两无关系,不能互相助益是也。学问与职业,不能一贯,在吾国不独今日为然,古昔即已如是,在世界亦不独吾国为然,他国亦多如是。惟吾国今日,因古昔相传之流毒,而学问与职业相去愈远,他国今日因时势需要,不自觉而学问与职业相接愈近,此所以求学问与职业之一贯,以便与欧美相追逐,不能不认为吾国之急图也。 为极端之论者,或以今日为物质竞争时代,提倡职业,实为当务之急,若高深学问则可暂置不论。此一说也。或以今日为文化竞争时代,提倡学问,尚可求各国学者之与我表同情,而吾国不至以文化见轻于世,职业之发达,尚非重要之著。此又一说也。此两说之偏颇,吾意读者当不难承认。夫今日之世界,亦物质竞争之世界,亦文化竞争之世界也。如此,则职业与学问,当同时求其进步可知;且学问职业,本有一贯之理,非同时求其进步,即无法单独求其进步,然则为此极端论者,岂非大谬欤。 吾何故确信学问与职业有一贯之理乎?就纯理论之,吾人之求学,所以被认为当然而必然之人生事业者,与其言求学为向上心之表现,不若谓其为应生活之需要而然,即吾人因须学习生活技能,故当然求学,必然求学也。凡不关于生活技能之学问,虽有时亦风靡于社会,然除少数人外,其所以重此等学问,非以此学问中之美术之哲理为可重,不过仍视此学问为一种之生活技能,故认为不可不学。此如科举时代,一般学人之重文字,即因彼等直认学文字即所以求生活之技能,是其例矣。如此可知世人求学,即所以为生活之技能,换言之,即所以养成职业之能力。学问与职业之关系如此。至好学之士,嗜求不关生活技能之学问者,吾固信其不乏此等之人。然要非所论于社会大多数也。 即就事实上言,学问与职业,不能一贯,其为害亦甚巨,大略言之:(一)世人如瞭知学问职业毫无关系,则大多数为求生活技能而求学者,因不能由求学而得生活技能之故,即不复求学。(二)学问既不能实地应用,则学者易于以伪学相欺,即令有好学者,不肯自安于伪学,因不能得实地应用之机会,以为学问之印证,亦无以自致于实学之途。(三)学者既无实学,则无所操持以求生活之业于社会,故学者之位置低。(四)学者既无正当能力,以求业于社会,为救死计,自不得不以不正当方法,或矫饰欺诈,使人误认其有能力,而与之职业;或阴险倾轧,强夺他人之职业以为己有;或交接承迎,结人欢心,以求一职业;或道苦乞哀,求社会之怜惜,而与以职业。如此,于是学者之廉耻丧,气节堕,而社会信仰学问、信仰学者之心,一去而不可挽回矣。(五)学者苟有良善之道德,以风示社会,社会固或受其影响,而亦从而良善,然此尚非易事。学者苟有不良善之道德,社会之从而不良善,则甚易易。语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故今日社会风俗之败坏,皆学者之罪也。(六)学者既能以无生活技能之人而求学(业),则不学而无生活技能者,必亦起而求业,于是求业者多,而人浮于事矣。(七)社会之间以不正当方法求业者既众,无论何种职业,不免有三五人能以不正当方法求得之,于是人心浮动,其欲望乃无限制,故侥幸之心大盛。(八)求业者既多,而求业者之欲望既无限制,于是人人有不安于其业,而更求较美之位置之心,而觊觎倾轧,永无止境。而一般执业者,皆存五日京兆之心,百业由此不举。(九)在此等境况中,即有一二实心任事之人,而以其无他人之强力之诡巧,每不能安于其位,即其所作之事业,每不易得完成其功效。(十)由以上各因所得之最后的结果,即百业疲弊,学术荒废,如吾爱国之士之所以为可忧者是也。然则此不可以证明吾所言,学问职业不一贯,为此可忧之二事之根本原因乎? 夫不能使求学者安心于所学,学问无发达之理。不能使执业者安心于所业,职业亦无振兴之望。而不能使职业与学问一贯,令求学者皆有执其所学,以求业及执业之希望,则学者断不能安心于所学。不能使职业与学问一贯,令求业执业者,必本所学以求之执之,则执业者断不能安于所业。故此二者,乃互相影响,必同时促进之,而后得同时发达。呜呼!求学问发达,职业振兴,固不能不求此二者之一贯矣。今人所引为疾首痛心之问题,如社会道德之堕落,社会秩序之紊乱,试观上节所述,何莫非职业学问不能一贯之所致,亦何莫不可赖职业学问之一贯以拯救之。然则职业学问之一贯,不但所以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进步,亦且为救陷溺之人心,亦且为救危亡之国家惟一方法矣。 吾国人重文轻实之弊,垂数千年,其所读之书,所受之教育,每与职业一无关系。自科举废而学校兴,为吾国一大进步;近日职业学校逐渐推广,又为吾国一大进步。所惜者,徒有职业学校之名,其所教授或为不急要之学科,或为不适用之智识。总之,其能在职业学校养成一种充分之能力,以为他日求业或执业之凭借者,吾甚罕见其人。可见形式上之改革与实际无益者,究非彻头彻尾之改革。彻头彻尾之改革奈何?曰:使学问与职业一贯,如此而已矣。 使学问与职业一贯,则学问上当注重适合社会之实用。适合社会之实用如何乎?曰:在智识方面,须有充分之职业教育;在道德方面,须有谦恭服从之涵养;在体质方面,须有能耐劳苦之能力。社会之用一人,必求得一人之用。吾苟能适合社会之用,则社会必不遗弃我,虽有他人以卑陋之手段与我争,我亦立于不败之地。若吾不能适合社会之用,但恃卑陋之手段以与人争,其胜负不可逆料。以此法求职业,吾谓之赌博之生活,以其前途并自己亦不能预料也。若欲不恃卑劣之手段以与人争,而职业之修养,又不能完满其必须之程度,则其人之不为社会欢迎可知,及其不为社会欢迎,不自咎其职业修养之不完满,而指为职业修养不可恃,卑劣手段不可不用之凭据,此岂可哉。 吾国职业神圣主义之不能实现,诚为可憾之事,然欲此主义之实现,仍不能不望学者之养成一种执业实力,以与一般无实力之人奋斗而克服之,以渐立此主义之基础。今日社会一般谬误之见解,足以为亡国灭种之原因而有余者,即在承认职业神圣为不可能之事。然此不可为社会咎。盖学者恃此美名以求业于社会,而又无实力以期副社会之所需要,故社会不信任学者,即不信此美名之职业神圣为可能之事。今欲期此主义之实现,在学者具有完满之职业能力,以求业于社会,既得一业,则示以显明之成效,如此庶几社会渐生信仰之心,而渐有感于职业神圣之必要矣。 欲求职业神圣主义之实行,必不可不设职业介绍机关,以为之枢轴。而此机关之设置,必非无良好操守、高深学问之人,所能胜任。盖欲此机关之见重于社会,最要之事,即为信用。而又须能调剂各种之人才,使其各就彼最所适宜之事业,以发展其才能。所以此等事业,必须有大眼光而又从无失信之证据,为社会所知者之人,乃能创设之而有成效也。 吾就社会有能力之人言,则欲求职业之神圣,当注意培植一般后生之执业能力,创设职业介绍机关,务使有能力之人,无一不投之于相当之职业。无能力之人,无一使得由吾手以滥竽于职业界中,如此庶几渐养成社会爱重学问之观念,以为非学问不能求职业,非某种学问不能求某种职业。而奔竞倾轧,皆为无益之事。侥幸嫉妒,皆为无益之想矣。吾观今之有力者,虽知职业神圣之不可不讲求,而视有学问之人,埋没于无职业,或不适宜之职业中,不肯稍一顾念;而若自己亲友,终不免徇情纵私,违心汲引。以此言职业神圣,将以欺人乎,抑自欺耳。 吾就社会现方求业而有实行职业神圣主义之志者言,则第一不可不养成执业能力,而所养成之能力,必以愈伟大愈妙。盖欲与一般不神圣之社会争,而期求必胜,固不容不先求立于不败之地;如即令略有技能,而此等技能,初非出类而拔萃者,则其果能受社会之欢迎与否,殊为不可恃也。第二,不可不审察自己才能,而就其特长者加以培植之。盖欲养成伟大之能力,或将以为不可能之事,然实未尝不可能。人类之才能不一,各个人皆有其特长之一方面,就此特长之一方面,加以培养之,自然出人头地。惟各个人之特长的才能,不但初不为他人所知,即自身亦未必知觉,故自己审察,为必要也。第三,不可不有谦和之态度,忍耐之度量。盖果有伟大之能力矣,而苟无谦和之态度,忍耐之度量,则其能力愈伟大而愈不为社会所欢迎,此又成功之大障碍也。大抵有能力之求业者,其自己位置甚高,其对于社会之欲望甚大,故不期骄而自骄,抑知彼果为有能力之求业者乎?积日月之久,其能力为社会所承认,即有甚大之欲望,亦可决其必如愿以偿。否则在社会视之,但见其自负有然耳,究未见其能力何在也。以此即求社会之欢迎,不亦难乎。第四,当妙选机会,以自现其能力。夫机会之来,不拘何时何地,不必在求业以后乃然也。凡成功之人,固必善于利用机会,而凡机会之可以自现其能力者,尤成功之人之所必须利用。盖吾人能力,最患不为社会所知,果有妥善之机为,以自现其能力,自吾人所不可不注意。惟同时亦应注意谦和,注意忍耐耳。以上四者,为求职业神圣,而欲求其成功者,必须具备之条件,吾遵此而行者数年,觉其颇有成效。以吾之鲁,犹能行之,海内尚有同此怀抱者乎?其亦可以起矣。 苟用正当方法求职业之神圣,以吾观之,实为必操胜算之事。何也?夫人群苟非迷惑狂瞀,其正当事业终有待于有正当能力者料理之;彼今之不用有正当能力者,多以有正当能力之人甚少,或有之而其能力初不能见信于人,或其品性初不能见好于人,于是彼乃用其亲昵而无能力之人矣。吾今果显然示以吾伟大之能力,与能谦和能忍耐之态度,彼苟欲其事业之发达,自然昵而就我。谓吾国人果无欲其事业之发达者,即职业最不神圣之国家事业界中,尚不能无例外,若社会事业,则断无如此之理。然则职业神圣者,乃极有希望之事,有能力之求职业者,安有失败之虑乎。 今之有能力而求职业者,或骛于一时不正当之利益,或不能忍耐一时之困顿,因不就其能力而择相当之职业,不知此不但为不正当之事,亦且为不利益之事。盖就其能力而择相当之职业者,迟早其能力终必受社会之承认,而日进于成功,不就其能力而择相当之职业者,则其能力归于无用之地,虽为有能力之人,与一般无能力之人相等,如此而言成功,其希望亦少矣。 说者谓成功与不成功,与能力无与,此妄说也。吾人一生之运命,其成败关系于吾人甚巨,故吾人必用最妥当之方法,以求最大之成功。最妥当之方法如何乎?即养成能力是矣。大抵彼之以为成功与能力无与者,皆由彼曾见三五人无能力而仍成功,三五人有能力而仍不成功之故。不知有能力而不成功者,非其能力不适于用,即其未必为真有能力,或真有能力而受不良品性之累所致。彼无能力而成功者,譬若赌博而幸胜耳,不能即以为无能力者皆能成功之证据;且无能力而不能成功者,无虑千百人,今不以千百人之不能成功,引为深惧,而乃以三五人之成功自慰,此岂非目察秋毫而不见舆薪乎。 夫能力之养成,不知其需要若干劳力,若干时日,若干金钱也。国家教育费之规定,主持教育者,关于管理教授之设施,受教者奔走学习之劳若,积之既久,乃养成一种差可执业之能力,然则此能力不甚可珍惜乎!乃今人之视之,直士苴之不如,个人漫然牺牲之,社会漫然蹂躏之,嗟乎!此亦可谓不经济之极矣。吾意吾国人果尚不欲改图,果尚不欲求职业学问之一贯,则自今以后,可不必更言教育,更言学问。今人以造就人才而言教育、言学问,究其实际,初未必能造就人才,即造就有数人才,亦决不思如何适宜运用,此诚不解其何为也。 社会之视人才,即毫不有所矜异,则所谓人才者,何怪其自安鄙陋,不求上进。又何怪社会每有人才缺乏之患,虽兴学校十余年,而终无以救治乎。论者鉴于人才之缺乏,则以为学校办理不良之咎。夫吾国今日之学校,其办理不良,何待论,然人才缺乏之至于如此,其主要原因,乃在职业与学问之不一贯。今不求职业与学问之一贯,而徒责学校办理之不良,尚肤浅之见也。 欲学问之切实之进步,当认清教育以实用为最大目的,故学问必求其有利于职业,而凡关于职业之知识,尤以常时令其实地应用为妙。苟能是,则卒业以后,彼乃能以其学问求职业,即能以其学问治职业,即能以其职业辅进学问,即能以其职业之缺陷,使其了解求更高深学问之必要,如此,则职业界大进步,而学问之发达,亦一日千里矣。 不以学问求职业,故侥幸之心盛,奔竞之风炽,缘是而生之弊害不胜计,既如上述矣。有实在之学问,则必以求其与学问适合之职业,为最有利最有成功之希望。故实在之学问,故言职业神圣者所必不可不注意也。夫有实在之学问矣,再试以求业之方法及其利害譬喻之,彼苟非愚騃,[1]舍托足于职业神圣主义之下,而谁适哉? 人皆有向上之意志者也,其所以似无向上之意志者,不得相当之机缘,以遂其发展耳。故苟有相当之学问,而又得与学问相当之职业以生活者,彼向上之意志,必自然发展,即彼必尽力以其学问治其职业,如西人所谓科学经理法是也。吾人今日所谓学问,多从东西洋裨贩而来,其间不适国情之处,在所不免。然凡所称为学问者,皆从反复经验所得最安全最经济之经理事物方法,故吾人以学问经理事物,必较他人为安全为经济,即较他人为易于成功,至其不适于国情者,则在细察而改变之耳。然则欲成功之少年,有学问又有与学问适当之职业者,其必以学问治职业无疑矣。 以学问治职业,则自己愈知其职业所需要之学问,而学问之缺陷,亦以显现。古人言教而后知困,其所以知困者,即因以学问治职业而后知学问之缺陷也。夫彼既以学问治职业,则其于所执之业,必发生甚大之兴趣,于非彼所胜任之事务,彼必不妄生希冀,而于彼所任之业务,亦无虑他人攘夺,如此,彼乃专心致志于其所业,而所业日进矣。既无所希冀,亦无虑人攘夺,则不必以多数之时日,消耗于交纳结托之间,于是执业之余,尚有补习于职业有关之学问之余暇,而所学亦日进矣。 凡可称为学人者,必为于各种学问有独立研究,有高深程度之人。然若吾国今日之现状,一切学问,限于在学校时代而止,一出学校,即不复与书本相闻问,尚安望有独立研究、高深程度之学者,产生于吾国乎。说者或谓学者之事业,非可望于就学者人人能为之,故欲国家产生一般学者,则惟有择就学之优秀者,千百人中取其一人,使之入大学,入大学院,国家以公帑豢畜之,使其安心研究学问,庶几其成为学者乎。然凡能入大学,入大学院者,多为财产丰裕之子弟,此等人是否千百人中之优秀者,不得知也。其为家计困难,或他种阻碍,不能入大学、大学院者,此等人中是否尚不乏可称优秀,可望其将来成为学者,又不得知也。吾意无论何人,皆可知大学初不得为人才之渊薮而豢以公帑,适以长大学生骄惰之习,虚伪之风,又绝不得称为育才之良法。文化之进步,皆应需要而然,无其需要,而欲求进步,不能也。今大学生既袭父兄之余荫,又糜国家之款项,初无使其不得不勤学之原因,而欲望其勤学以求进步,安有望乎?故国家欲造就人才,不在纳一切优秀学生于大学或大学院,而在使一切学生皆得就适合于学问之职业,使其视求学问为生存竞争中之一要事,则不须督促奖励,自然勇猛精进而不能已,如此乃有养成学者之望。而最要者,当使学生就业以后,不致以闲暇时光,抛弃于无谓之应酬,无谓之游戏中,则学生之学业,不致以在校所讲习为限。不然,如今日学生一出校门,即置学问于不顾者,即加以大学、大学院数年之修业,其成就亦可逆睹,然则可知言教育而不极力提倡学问职业之一贯者,殊不得为智也。 如上所陈,固杂乱而无章,然职业与学问,互相一贯之利,与不一贯之害,要可明矣。 载《青年进步》第十一册 署名:恽代英 注释 [1]愚騃,即愚呆。 (1)据恽代英日记记载,本文初稿完成于1917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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