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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进攻工人阶级之新花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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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从五卅运动省港罢工一直到汉口九江收回英租界,中国工人阶级在打倒帝国主义打倒买办豪绅的过程上大显过身手,因 此遂被与民众不两立而又卖身帝国主义的国民党视为眼中钉。他宣布停止民众运动,尤其对于工会,工人领袖及凡参加过工人运动的都在就地正法之列,被屠杀的不下10万。但是工人革命情绪,愈屠杀愈见紧张,国民党虑后惩前,不由得寒毛都抖起来。他从帝国主义又学到一点乖,于屠戮工人封闭工会声中,竟有所谓工会法规出现,正在审查的尚有工厂法草案,上海特别市社会局又做了些罢工统计的报告,内容不外是: 工会法规是替工统会工整会一类的工贼工会筑个保障,并且规定国民党以后束缚工人屠杀工人的许多法律根据。 工厂法全案没宣布,据报纸所载,是袭用欧洲资本家欺骗工人的分红制度,做加紧剥削工人——减薪加时——与分裂工人战线的口实,其实分红还是口惠而实不至。 罢工统计报告,完全抹杀工人痛苦,只指示资本阶级及政府以怎样压迫罢工工人的许多非人道的方法。先讲工会法规: 被压迫阶级为什么要求集会结社自由?是要借此团结自己力量,拥护自己的益利,反对压迫阶级的压迫。压迫阶级为什么不许集会结社自由?是怕被压迫者来同自己捣乱。国民党当然不这样笨,许工人竟有起自己的工会来。他的计划:(一)不许革命工人加入工会。工会法规第四条:“工会发起人应依工会组织条例备具工会章程及职员履历会员名册各二份,经当地党部认可后,呈报地方行政官署”。而工会组织条例第二条:“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为工会会员,一、有虐待工友欺骗工友查有确据者;二、有反动言论行为查有确据者。”国民党所谓“反动”,是指反帝国主义,反豪绅军阀,反工贼流氓,尤其是工人阶级所领导的阶级斗争,国民党部就是这所谓“反动”的裁判者。拿了职员履历会员名册一考查,某也曾“反动”过——就是曾革命过,不但不能组织工会,而且容易捕获来砍头。(二)不许工会反对资本家。工会法规第五条:“工会于不抵触法令之范围内,得办理或处理左列事务:一、职业介绍;二、救济会员间的疾病死亡及失业;三、会员技术之补习及“道德”知识之增进;四、会员间娱乐及卫生事件;五、关于会员与雇主间之争议事项;六、会员间争议事项;七、……”完全离去工人对于工会的需要,工会不是工人阶级的争斗机关对资本阶级主张权利的团体,而是替资本阶级装幌子,执行压迫工人阶级的任务,像工整会工统会等工贼工会出卖工人利益,就是如此;(三)工人应绝对遵守法令。该法规中“不得违反法令”的字样凡三数见,不仅规定“地方官得随时依法令去制止或变更之”,(第十六十七条)而且没有法令时,“地方官认为工会之行为紊乱安宁秩序时,得制止之;不服制止者得由该官署暂行封闭该工会或解散之。”(第十八条)就是说工会能努力反革命,执行资产阶级的意志,才许存在;否则是“反动”,马上可用非常手段解散或逮捕。白崇禧封闭京津工会,就是这办法。至于所谓法令,国民党除继承袁世凯的治安警察法,惩治盗匪条例外,其余就是党国要人,吐词为经,如“不得党部许可,不准罢工”;“检查日货,示威游行,以反革命论罪”之类。无异说要反对资本家,须得资本家许可;要反对帝国主义,须得帝国主义的走狗许可。(四)工会须赔偿资本家损失,但工人损失不得向资本家要求赔偿。工人法规第十四条:“工会对于其职员或其他代理人行使职务时所加于他人之损害,负赔偿之责任;工会对于会员之同盟罢工行为或其他共同行动,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工会是主张工人权利的团体,那末,他行使职务所加于他人的损害,当然是资本家。要工人赔偿资本家,是国民党的独特之见。记得民国十四年湖南铅印工人罢工,几位报馆主笔曾向工会提出赔偿罢工期内报馆的损失,此外各国资本家就是最野蛮的中国厂主,也无此先例。因为工人除开身与手,没什么东西可供赔偿。恭逢党治,特定条文,那末,遇到此项情形,工会做猪仔经纪,把所有工人做赔偿品,一古脑卖把资本家,变雇佣为主奴好了。至于工人不得已而罢工,像现在工人之要求罢工期内,工资照给,以及其他损失由资方负担;在国民党党国看来,实是大逆不道,应该明令禁止。 够了!工会法规——压榨工人的法规。国民党压榨工人,本不要什么法规的;不过有个法规,自然冠冕一点。 以下讲工厂法: 工厂法是甚么?据潘序伦说:“工厂法是为维护工厂工人之秩序安宁而作。”那末,该法内束缚工人的条件,当有可观,等到它宣布后再说。现在是因该草案内有这么一条;“工厂每届结算,除开支及折旧外,如有盈余,先提1/10为公积金;按照投资实缴数目支付官息,年率8厘;其余即为可分之红利:以4/10归劳方,4/10归资方,2/10归经理部人员”叫做四四二制。原案是工商部提出的。几个审查委员——资产阶级的走狗,各在报上发议论,都自己声明与劳资两方无关。潘序伦说:“劳资对分赢余,资方获利有限,违反投资者心理。将使国内资本流入其他商业公司或者国外,工业必致衰颓。又现行工资,不是依分配赢余的标准,工人能分赢余,工资应当减低。资方除官利外,其余与劳方对分,那末,劳方除衣食住必要费用外,有余亦应与资方对分,方昭平允。”童世亨说:“劳资合作,在乎平日之推诚相待,鼓励得宜,不在乎多分红利。今使各厂分配红利,无伸缩余地,违反向来习惯,引起投资者绝大恐慌。各工厂旧章资方得红利多在6/10以上,余为发起人或优先股之特别利益,董事经理等之报酬,工人有分得者,亦有不分得者,今一概抹杀,实为矫枉过正。”朱懋澄说:“为实现劳资合作,促进工作效率,应赞成四四二制的分红,使劳工伙友以店厂之赢利为本身之赢利,店厂之亏损为本身之亏损。”王云五说:“使劳方对工厂产生密切之关系,分红制为最适当之法。四四二制分配红利,为公平之原则,因此所含鼓励劳动力(借此加长工时加重工作)之可能性亦甚大。”同时上海七大工会两次发表宣言,一是驳斥潘序伦的谬论,一是否认没有工人代表的工商法规讨论委员会所订的一切法规。对于四四二制,说只是保障了资方利益,劳方利益无形中被剥夺了。比方某工厂资本百万,用工人千名,某方年获利20万。照他们的标准分配,股东可得14万(因为公积金实际是资方的)经理部若干人得2万,工人千名只得4万。倘使和另一种情形相同而有2000工人的工厂比较,资方和经理部所得利益相同,而工人的利益要差1倍了。如果这工厂赢余只有9万,那全是资方利益,工人一点也得不到。他们主张资方官利及提取公积分配赢余,应有限制;并反对把经理部人员划在工人之外,给以特殊利益。 我们要切实认清的:国民党工商部提出四四二分红制的草案,并不是对工人怀好意,是想加紧压榨工人,分裂工人的战线,消灭工人的革命。一、工人拿劳力卖把资本家,为的是维持生命,那里配得上同资本家讲利益平分?现在拿“合作”、“平分”的话头来欺骗工人,其实,照前例2000工人的工厂分得红利4万元,每人得20元,资本家一人独得14万元,20元同14万元比,犹说是利益平分,不是古今未有的笑话吗?何况这20元尚不可必得。二、借口分红制来减工资,加工时,加重工人工作,裁减一些工人,节省工厂材料,加紧对于工人的压榨。比如“工人能分赢余,工资应当减低”;“使劳方伙友以店厂之赢亏为本身之赢亏,促进工作能率”;“鼓励劳动力之可能性亦甚大”……等。已经说得很明白。 就是资本家借了分红制向工人说:工资不能加,工时要延长,努力多作点工,裁掉些无用的工人,切实替工厂节省材料……到年终你们工人可多分一些红利。其实工人拼命工作的结果,平均每日自己得不到一二分钱的红利,资本家的赢余已经得到多少万了。这叫做几分钱的“钓鱼钩”,这是压榨工人最毒辣最巧妙的方法。如前例2000工人的工厂,工资每月10元,照生活程度应该增至15元,因为分红,仍为10元。那末,厂方一年要少给工资12万元,这12万元变为红利,照标准分配,(除去1/10的公积)工人得43200元,不是很明显的被资方掠去76800的工资吗?“加时”亦是一样,因分红欺骗而延长工作时间,即是这时间6/10的工作成绩,做了资方剩余价值。何况有时全部红利因以多报少或意外事件,上了资本家腰包,工人不是一无所得吗?至于加重工作,裁减工人,节省材料……都是为资本家减少工厂开支,降低生产品的成本,都是只有资本家的利益,于工人毫无裨益。三、借分红制来分裂工人战线,“消灭”工人的革命性;因为分红制实行,使一些上当愚蠢的高级工人去希望那不可必得的红利,来互相督促工作反对怠工罢工等争斗,排斥其他部分的工人,发展工人内部的纠纷使不能团结一致。而且工人得到红利在分配中亦必发生许多争执,如按工资高低分配,则红利之大部要被少数工厂职员工头及高级工人所得,引起大多数低级工人反对,各按人数平均分配,则引起高级工人反对,又有许多散工因工作不固定,根本分不到红利,还有些工厂如蛋厂打包厂火柴厂牛皮厂等工人9/10是不固定的散工,而且只有一季或两季的工作,有红亦无从分配,又工人因故中途告假开除或被裁亦无从分红,诸如此类将要引起工人内部最大的纠纷,转换工人的目标,使工人互相冲突反对,不能团结一致去对付资本家,使工人的革命性渐渐减少。 因此,工人阶级应该反对分红制,应该反对资本家这种破坏工人,压榨工人的毒辣政策,提出加工资减工时年终加薪各种要求去增进自己的利益。 国民党偷取欧战后欧洲资产阶级学者的分红谬论,想缓和工潮;的确欧洲资本家曾一度以加紧殖民地压榨之取得,对国内无产阶级稍示恩惠。现在纸灯笼戳穿了,西方工人都知道劳资利益是绝对冲突,分红的改良政策,比明白的剥削还利害。革命运动,日益激烈。在中国,资本家只能为帝国主义做掮客,不能对外争回利权,除开尽量压榨工人,没有办法。规定分红,也必定是口惠而实不至。只看这次分红制是国民党官厅提出,不是出于资本家,就可知道。同时反对分红率的潘序伦童世亨等,才是中国式的资本家野蛮贪狠的代表。 分红是资本家进攻工人的新式政策。(何况中国资本家连这个都不肯执行?)工人穷到彻骨,只知道为着生命,要减少时间;为着生活,要增多工钱。资方赢亏,干他甚事?工人不能管理工厂,赢亏何从知道?硬压还不够,还要采用欺骗工人的甚么分红政策来。 上海依附国民党的改良主义七大工会的宣言,只愿意指出四四二制,工人所得无几,厂方不能实际分红。但是不愿意指出即令分红率增高,且能实行,正是资本家得意文章,尤其要加重工人的剥削,是破坏工人阶级战线的毒辣政策。工人同资本家利益是冲突的,什么劳资合作,利益均分的话头,真佩得上李林甫的“口有蜜而腹有剑”。工人们只知道主张本身生存权利,只知道要加资减时,以至于年终发双薪等。分红鬼话,有觉悟的革命的工人,决不至为其所骗。 复须讲社会局的罢工统计报告: 上海特别市社会局发表本年上半年1月至6月罢工统计,计48起,罢工人数165537人,工厂厂号受罢工影响的1049家。罢工原因:要求加薪9起,解雇纠纷7起,资方不履行前订条件4起,要求改良待遇3起,劳方条件资方不承认3起,未发欠薪2起,减少工资2起,工人被捕2起,工人与监察委员冲突1起,加薪不公1起,资方宣告停厂1起,要求减少工作时间1起,上午罢工1起,要求承认工会1起,要求补发罢工期内工资1起,资方取消原有升工1起,(以上属劳资间的);劳方要求开除工贼1起,工人不满工整会会员1起,工整会勒索特捐1起(以上属劳劳间的);反对捐照1起,姜阿兴命案1起,不服法院姜案判决1起,车夫反对淞宝长途汽车1起,要求减捐免除罚金1起,公用局核减车辆1起(以上非劳工间与劳资间的)。 在国民党努力屠杀工人,又在中外联防的上海高压下面,居然发生许多罢工,原因9/10以上是属于经济的,可见上海工人生活低劣,求生不得,无论如何高压,还是要发生罢工。请看社会局怎样说:促成罢工的主因,是:甲,罢工期间,工资照给,几成惯例;乙,罢工一次,工资有增无减;丙,案件解决,工会每索损失费用;丁,共产党挑拨利用;戊,调解机关不统一,工人得去彼趋此。照社会局的意思,要消弭罢工;第一、明令罢工期内不得给予工资,违者以反革命论。(按工会法规已采此义)一罢工工人就没有饭吃,自然有所不敢。第二、罢工一次,减薪一次,愈罢得次数多,工薪就减得等于没有,至少不得因罢工而有加薪情事,违者加等论罪。(注意:广西指委会议决田主有照二五减租者处徒刑6月,这办法当然适用于工厂。)工人怕减薪,决不会有罢工的事。第三、断绝工会财源,工会法规中既规定工会财款由地方官严格监视,又不准向资方要求损失,工会无钱自然不能作罢工活动。第四、凡工人中活动分子,都是共产党员,一齐拿去砍头,免其“乘机捣乱”。第五、调解机关只准一个,就是警备司令部:不马上复工,即予监禁或杀戮。这还有甚么话说?老虎夹猪罗,又蠢又恶,国民党的狰狞真面目,原是如此。 社会局又认资方不履行条件为正当:“资方本忍痛于前,不妨废约于后。”唯工人得而复失,心不能甘,这只怪资方打头不应轻诺,应负“态度不诚恳”之责。又说“工人徒作加薪之高呼,不图自身效率之增进。要求加薪,漫无标准,得寸进寸,得尺进尺。”总之是工人该死;资本家神圣,没有错的。 从上面几件事看来,国民党仇视工人,大有灭此朝食之概。不但是代表资产阶级,加紧榨取工人血汗,而且是代表豪绅军阀帝国主义,根本上要消灭中国的工人革命。很明显的中国工人运动前途,不能在改良主义过程上稍为停顿,一定要积极的由日常经济斗争扩大到政治斗争,一直领导全国农民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群众推翻反革命的国民党政权,建立工农苏维埃政权,工人阶级才能得到解放。 9月21日 (载1928年11月1日第29期《布尔塞维克》署名:觉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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