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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滴人生(2)


  狼狈

  那年在福州教书的时候,我刚二十岁出头,跟学生距离不大,喜好自然也相近。我爱打篮球。其实,我的球艺极不高明,当前锋不会投篮,当后卫常犯规。可我就是喜欢玩。下课后,常到操场上跟学生们一道较量,我打起来还十分认真,一回曾把学生脖子抓破。打那以后,我总提醒自己:别忘了师生这道界限。

  那是一所教会学校,是美以美会在世纪之初创办的。教职员中有开明人士(其中有的后来还参加了革命),但实权则掌握在几位虔诚的老教友手里,其中有一位家里几代人都信教。逢到做礼拜,他总跟校长一道坐在台上,他有时也讲道,要不就站到台前朗读新旧约。这位老教友认为,星期天(他叫礼拜日)除了查经、礼拜、默祷,什么活动也不允许。他平素对学生们礼拜日还在球场上活动,一直极为不满。我们球瘾又太大,老教友早已看不顺眼了。学生们可能以为有我这个老师在一起,就可以放心打去。

  一个星期天,正当我们玩得挺欢的当儿,老教友忽然气呼呼地出现了,并且闯进球场,一F子就把球攫到手,厉声说:

  “这是主日,不许打!”

  然后就愤愤地夹着篮球走了。望着他那背影,我们全呆了。大家都知道这位老教友仗着他的教龄,连校长也不看在眼里,只好扫兴散场。

  我呢,不但扫兴,而且还大大地丢了脸。好在没过多久,我就乘海轮北返了。

  登五台有感

  我一向对名山古刹缺乏兴致。三六年上泰山去采访冯玉祥将军,事毕,我都未趁机看看日出奇景,就赶紧下山赶发通讯了——可惜由于将军大谈抗战,结果,检查官本着当时“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给扣留了。“文革”中在咸宁干校三年,许多“五七战士”都顺道游了庐山,我却鼓不起那雅兴。

  九三年,山西文史馆华而实馆长邀我作五台山之游。我竟不顾这副老骨头架子,欣然前往,我想看看那里的佛光寺。我不信佛,也不懂古建筑,其所以对佛光寺感兴趣,是因为想起一位故人:一代才女林徽因。

  1937年芦沟桥事变前,她曾冒着酷暑,随著名古建筑学家的丈夫梁思成在这座佛光寺那积满尘埃、摇摇欲坠的梁柱间,手持米尺,爬上爬下地丈量、考证。

  不少人称赞她的小说写得好。然而她统共就写了《九十九度中》等那么几篇。我还看过她画的水彩,也见过她的舞台设计。她的才能是多方面的,可她更热心的是帮助丈夫,鼓励朋友,她的大部分时间、精力都花在高谈阔论上,而且她发表高论时,旁人很少能插进话去。因为她谈得总是那么精彩、动听,谁也不愿意打搅。

  倘若当时她像约翰生博士那样,身边有位勤于记录的包斯威尔,把她的那些妙语宏论都记录下来,那会是多么精彩的一本书啊!

  她自己写得不多,但她更鼓励旁人写。我就是在她的殷切鼓励下继续写下去的。

  我们最后一面是在五四年的文代会上见的。我远远望到她,就跑过去坐在她身边,叫了她一声“小姐”。她发窘地小声说:“都什么年月啦,还小姐小姐的!”

  我推敲她那句话的含意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她那时已不再年轻;另一方面,都解放了,还称她作“小姐”,这不等于称她作资产阶级么!

  是与否

  Yes是“是”,No是“否”,这原是最起码的英语常识。

  然而语言并不光指词汇,教语言更重要的,得教用法。

  就以这个最简单不过的“是”与“否”来说,中国人的用法同英语世界的习惯就大不一样。差别就在这第二句上。例如:

  问:“你是中国人吗?”

  回答都是:“是”或“对”。没有分歧。

  可是如再反问一句:“你不是日本人吧?”

  中国人的答法一般都是:“是”。就是肯定对方所说的话。

  然而英语答法只能是“否”。就是得一竿子否定到底。

  三二年,我在福州教书的时候,一天,一位年轻的美国女教师下课后,脸色涨红地走进教员休息室。我问她出了什么事,才知道,原来在她的班上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她在课堂上用英语问学生们:“我是你们的朋友吗?”

  学生们齐声嚷道:“是。”

  接着她又说:“我不是你们的敌人吧?”

  台下齐声使劲喊的,仍然是:“是。”

  她十分感叹地对我说,已经教了他们快一年的书,学生们对她的态度竟还是摸不透。

  语言用法这种微妙的差异,有时会造成很大的误会。这个例子对于在翻译工作中主张一字不改、死扣原文的直译专家们,我想应该有所启发。

  一次失言

  五十年代初,知识分子为了赶上时代,都竭力否定自己的过去,有时连过去在学术上的成就也羞于提起,惟恐被打上白色的旧知识分子的印记。

  一次,我赴捷克大使的家宴。主人虽身为大使,其实他原是位作家,流亡伦敦时曾同我一样也是国际笔会的会员。那天同席的还有我们一位名诗人兼德国文学研究家。大使那天夸说,他在使馆顶层有一写作间。每天他必躲到那里去看书或写作,不见客,不接电话。接着又谈起他正在读着德国诗人里尔克的诗集。

  这时,我就接下去说,同席的那位兼德国文学研究家的诗人是最早把里尔克介绍到中国来的,译稿还是在我主编的《大公报·文艺》上发表的。

  我的话既是事实,自然也包含着表彰。不料那位诗人听了却满脸通红,不置一词,像是被人当面揭了什么短似的。

  这时我觉察自己失了言,但话已说出,收不回来了。

  席间一度出现了紧张,我十分懊悔自己的多嘴。

  现在回想起来,那正是连无辜的《简爱自传》和《约翰·克利斯朵夫》都被斥为毒草的年月。当时,倘若有人说我研究过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估计我也会大大吃不消。

  幸好,那样草木皆兵、动辄得咎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也是看电影

  谁没看过戏和电影!但六十年代初的一天,看电影可不是为了开心,那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当时,《海瑞罢官》、《李慧娘》,凡是打了红某子的,就都属于“全民共讨之,全党共诛之”的毒草。去看钦定的“毒草”,可得义愤填膺,擦亮眼睛。

  下班之前,学习小组长就绷起面孔厉声宣布:下午两点半要去文化部看电影,不许迟到早退,不许请假。最后还着重通知:看完了要立即回机关开会批判——最后两个字是带着凶狠的眼神和语气说的。这显然既事先就表白了通知人的立场,也预示出这又将是一场殊死的斗争。

  作为严重政治任务去看的电影,偏偏是充满江南秀丽风光的《早春二月》,一部极动人的文学片。然而人们可不是去欣赏;而是要在那小桥流水中间寻找万恶的修正主义。

  命运真奇妙。那阵子,头上有“帽子”的日子反而好过些,因为所有的批判,首先需要表态的是革命群众。我细心倾听着他们一个个吃力地往那无辜的电影头上扔着泥巴,扣着修正主义帽子。其实,这倒也不难!那年月,凡是属于真善美的,都可能毫无例外地扣上那顶臭帽子。

  革命群众扣完帽子,时间也差不多了,小组长宣布任务完成。于是,就散会大吉。

  到了六十年代中期,“文革”就没那么文明了。不是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就是砸烂狗头,碎尸万段。“革命”和嗜血就成为同义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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