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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34岁)


  1月6日,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1931年的总结与1932年的开始》的文章。指出:1931年形势有很大变化,在中国诞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

  1月7日,周恩来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不久,专门开会检查“肃反”扩大化问题,作出决议。指出:由于认识不正确,将团扩大化了,发展到乱打AB团,斗争方法不仅简单化而且恶化,专凭口供,苦打成招,以杀人为儿戏,使革命力量受到损害。这是最严重的错误。决议承认中央局对过去“肃反”工作中路线错误的领导责任。项英出席了这次会议。

  1月10日,中革军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发出攻打赣州的训令。项英就支前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1月13日,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大家起来做防疫的卫生运动》的文章。这是项英根据少数地区发生疫情,主持人民委员会讨论做好红军和苏区人民的防疫卫生工作后发表的,提出了6条要求。

  1月20日,在《红色中华》报上,就中央苏区共青团第一次代表大会和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将分别于1月15日和21日开幕,发表文章祝贺。

  1月27日,为《红色中华》报撰写了《大大地向外发展积极地进行革命战争》的社论,指出这是目前苏维埃事业最中心的任务。

  2月1日,以临时中央政府名义,发表《为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与帝国主义大战致全国的通电》,号召全国工人、农民、士兵、学生及一切劳苦民众,自动组织义勇军,夺取国民党的武装,直接与帝国主义作战,将帝国主义侵略者驱逐出中国。

  2月7日,是二七惨案9周年纪念日。在3日出版的《红色中华二七增刊》上,发表《二七事略》的文章,详细介绍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的过程,揭露了军阀制造二七惨案的情景,歌颂了共产党员林祥谦和广大工人同反动军警英勇斗争的业绩。它成为研究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的宝贵史料。

  2月17日,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发展生产,节俭经济,来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的社论。阐述了经济对于红军胜利的关系,要求各地大力发展生产,同时要重视节约,积少成多,来支援革命战争。

  2月24日,针对有些指示、训令、决议落实不够的情况,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实行工作检查》的社论,强调苏维埃政府要很好履行职责,对下要严格检查,使工作更有成效。

  同日,就临时中央政府颁发的婚姻条例发表后读者提出的问题,应编辑部之约,在《红色中华》报上作了解答,指出:婚姻条例的主要精神,是彻底消灭束缚妇女的旧礼教。

  2月29日,出席临时中央政府举办的苏维埃工作人员训练班第一期结业并讲话。要求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多做实事,少讲空话。

  3月2日,主持人民委员会研究后,就进行工作检查发出第5号命令,要求各级苏维埃对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法令、条例、训令、通令执行隋况,认真检查,并将结果汇总上报。

  同日,针对许多地方苏维埃负责人文化低,看不懂文件,少数的又不学习,以“我是工农”来搪塞等情况,提请人民委员会研究后,发出第6号命令,对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的学习提出了严格要求。

  同日,在《红色中华》报开辟的“苏维埃法庭”专栏里,发表《写在前面的几句话》的短文。指出:对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制裁;对“肃反”,要废止肉刑,严禁偏听偏信,以事实为依据;对犯人,由政治保卫局和司法部门处理。

  同日,在《红色中华》报“苏维埃建设”专栏里,发表《反对浪费,严惩贪污》的文章。指出:随意浪费,那实际是破坏革命战争;侵吞公款、营私舞弊等行为,要用革命纪律制裁。文章号召群众帮助政府杜绝浪费现象,将政府中的贪污分子驱逐出去。

  3月9日,就红十二军连克闽西武平、上杭两城,以临时中央政府名义致函闽西苏维埃政府,要他们努力使其成为巩固的赤色区域。

  同日,主持临时中央政府第9次常会,就动员群众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问题,发出第4号通令。

  同日,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反对对于革命战争的消极》的社论。指出:要使革命战争不断取得胜利,不仅在于红军勇敢作战,而且要动员群众,做好后方工作,积极支援红军。

  3月16日,主持临时中央政府第10次常会,讨论并通过临时中央政府给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的10点指示,要求他们联系福建实际情况,组织贯彻。

  同日,主持临时中央政府第10次常会,通过了开展植树运动的决议。

  同日,用“江钧”之名,在《红色中华》报“突击队”专栏里,发表3篇短文:第一篇题为《好阔气的江西政治保卫分局》,批评他们做旗子、购手枪丝带、买日历、点洋烛等浪费现象。第二篇题为《威权无上的区苏秘书》,批评会昌县洛口区苏维埃秘书专权,欺负工农干部不识字,拿区苏维埃主席当菩萨。第三篇题为《无奇不有的兴国国家商店和合作社》,批评他们学投机商人,搞垄断商业、操纵市场的不良行为。

  4月6日,用“江钧”之名,在《红色中华》报“突击队”专栏里,发表两篇短文:一篇题为《好个石城县主席的迁家大喜》,批评该主席由农村向县城搬家时,放很多鞭炮,收很多贺礼,像这样封建县长式的主席就要请他出苏维埃。另一篇题为《沿用当铺惯例的闽西工农银行》,批评该行借给工农通讯社200元钱,只用4天就收1个月的利息。

  4月7日,主持临时中央政府第11次常会,检查分析第一季度工作,安排下一步工作。强调在工作部署后,要常派人下去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4月12日,主持临时中央政府会议,就关于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作出决议。

  4月13日,用“江钧”之名,在《红色中华》报“突击队”栏目里,发表《好摆威风的一位中央女同志》的短文,批评她乱开路条、开假证明的错误和机关随便开证明、盖公章等失职行为。

  5月1日,出席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并作报告。

  6月20日,与毛泽东、张国焘联名,就关于保护妇女权益和建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发出人民委员会第6号训令,指出:妇女在革命战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后方许多工作由妇女来担当,训令要求切实纠正轻视妇女、忽视妇女权益的倾向,提出了保护妇女权益的要求。

  7月7日,人民委员会发出第6号命令,决定成立劳动与战争委员会,负责主持计划并指导关于革命战争的一切军事、经济、财政、劳动的动员事宜,由周恩来、项英、朱德、邓发、邓子恢5人组成,由周恩来任主席。同日,他主持制发第14号训令,要求各苏区成立红军补充团,发动群众参加担架队、救护队等战勤组织。

  8月30日,就红军在粤北南雄重创进犯的粤军和乐安、宜黄战役的胜利,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怎样配合红军的胜利去争取江西首先胜利》的社论,向各级苏维埃政府和群众团体提出了搞好参军、支前、瓦解白军等6点要求。

  9月6日,是国际青年节。在《红色中华》报上发表《今年纪念国际青年节的战斗任务》的社论。号召赤卫队员、少先队员踊跃参加红军,武装保卫苏维埃。

  9月20日,与毛泽东、张国焘联名,就改造地方苏维埃政府发出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5号训令。指出:健全与巩固苏维埃的领导,是争取革命战争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例。有些地方苏维埃执行任务不坚决,出现官僚腐化、贪污浪费现象,要通过改选、改造加以解决。

  9月30日,主持临时中央政府第25次常会,报告了他出席福建省苏维埃执委扩大会议情况,要求各部门应加强对各省、区苏维埃政府工作的指导。

  10月10日,代表临时中央政府出席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三期1000余名学员毕业典礼,并致辞祝贺。

  10月上旬,出席由周恩来主持的苏区中央局在宁都举行的全体会议(称宁都会议)。会议就红军反“围剿”作战进行激烈争论。来自后方的中央局成员批评前方成员表现对革命胜利与红军力量估计不足,专去等待国民党军进攻的右倾危险,集中批评了毛泽东,提出将其调离前方回后方主持中央政府工作。26日,临时中央任命周恩来兼红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

  10月13日,和毛泽东、张国焘联名,根据国民党军即将进行第四次大规模“围剿”,就“关于战争紧急动员”,发出第12号通令,要求苏区军民紧急动员,来粉碎国民党军的第四次“围剿”。

  11月7日,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一周年,主持庆祝活动。6日下午,在庆祝会上代表临时中央政府作向全体选民的工作报告书。7日上午,举行阅兵典礼。

  11月29日,与毛泽东、张国焘联名,发出《中央人民委员会紧急决议——关于战争动员和工作方式》的文告。要求苏维埃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反对空喊口号和不切实、不具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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