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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三十七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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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海员工会第三次向资方提出增加工资要求遭到拒绝,香港海员一致决定举行罢工。罢工后,罢工海员纷纷离开香港返抵广州,并在广州成立海员罢工总办事处,作为罢工斗争的指挥部。苏兆征被选为罢工总办事处总务部主任,主要负责总办事处重要事务、财务、罢工海员的生活安置等。 1月13日 香港当局华民政务司发出通告,威胁罢工海员必须于16日前一律回船复工,“否则无磋商余地”。 1月14日 仍留在香港的海员工会主席陈炳生等人在香港当局威吓下发生动摇,擅自发出传单,通知海员于16日前复工。苏兆征以罢工总办事处名义发表声明,指出陈炳生等人所为“事非公决,势难承认”,表示加资条件未解决,决不复工。 1月16日 香港当局下令戒严,破坏海员罢工。香港各轮船资本家集会,决定不再与海员磋商,日前曾答应增加部分工资一事,亦一律取消。 1月18日 香港当局华民政务司发出告示,表示取消加工资一事。在苏兆征等人领导下,香港海员继续坚持罢工。香港当局派副华民政务司活雅伦抵广州,广东当局召集罢工海员代表与英方开会,苏兆征代表海员工人严词批驳资方阴谋。 1月23日 英国驻广州副领事斯华德等人再约请苏兆征等人前往见面,威胁苏等立即复工。苏兆征严正表示,只有资方答应全部加工资,方可答应复工。 1月27日 香港运输工人举行同情罢工,支援香港海员的斗争,罢工规模进一步扩大。 1月 香港当局为破坏海员罢工,曾通过上海流氓包工头桂阿茂代为招募工人来港做工。苏兆征等去电上海各工会团体,嘱其“倘船东向贵埠请人来港,勿受其愚”。 1月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负责人李启汉曾从上海专程到广州,向苏兆征等罢工领导人及罢工海员表示慰问。 2月1日 香港当局封闭香港海员工会,随后又封闭运输工人的工会,企图以高压手段镇压罢工。在苏兆征等领导下,罢工工人不畏强暴,继续坚持罢工。 2月上旬 在香港当局指使下,在港的中国绅商集团再三致函苏兆征等领导人,要求派人前往香港谈判解决罢工问题。罢工总办事处乃召开海员大会商量对策,大会通过了由苏兆征等主持制订的恢复香港海员工会等九项条件,作为谈判的基础。 2月15日 由于香港当局一再要求罢工总办事处派出代表赴港谈判,办事处选出苏兆征、翟汉奇等四人为谈判代表赴港。 2月16日 苏兆征等四名谈判代表从香港返回广州,旋即召开海员大会,报告谈判经过。由于海员工会会长陈炳生因杀妻犯罪被捕,苏兆征被选为代理会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谈判代表职务改由林伟民担任。 同日 俄国共产党(布)代表团到广州访问,专程到海员罢工总办事处与苏兆征等会晤,并参观罢工工人宿舍等处,“力赞工人此次罢工之毅力”。 2月17日 林伟民等四名代表前往香港,继续与对方谈判。 2月20日 苏兆征致电林伟民等谈判代表,嘱坚持原则,待香港当局接受条件后,方允复工,否则即可回穗。林等接电后,旋即返回广州。 2月22日 海员罢工总办事处召开全体海员大会,听取林伟民等报告赴港谈判经过。苏兆征鼓励大家要同心合力,坚持斗争到底。会后,林伟民等再往香港与对方谈判。 2月23日 苏兆征致电林伟民等代表,提出“限期两日内完满解决,逾期不决即速回省,不必为长期之磋商”。几天后,因港方不接受海员条件,林伟民等再返广州。 2月25日 陈炯明在英方压力下,出面调停罢工,邀苏兆征到省府,要其接受香港提出的“加薪方案”。苏兆征当场表示拒绝,表示“此数目与海员提出之数相差尚远”。 2月下旬 苏兆征派出工人骨干前往香港,发动香港工人举行总同盟罢工,得到广大香港工人的热烈响应。 2月底 苏兆征等发动全港各行业工人10多万人举行总同盟罢工,支援香港海员的正义斗争,并相继返回广州。 3月4日 香港当局派武装军警在沙田开枪杀害途经沙田返回广州的罢工工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沙田惨案”。 3月5日 苏兆征等代表罢工总办事处发出通电,揭露“沙田惨案”真相,公开致函广东政府要求向英领事严重交涉。 3月6日 香港当局接受海员的各项要求,并将前掠走的海员工会招牌送回工会原处。 同日 为纪念罢工胜利带领罢工海员前往广州越秀山开筑了一条马路,命名为“海员路”(即今从越秀山镇海楼前起,经广州美术馆旁至山脚与吉祥路相接的这段路)。 3月7日 代表罢工总办事处发出复工通告。 3月8日 率领罢工工人返回香港复工。罢工历时56天,以胜利结束。 4月9日 在香港九如坊戏院主持召开香港海员工会会员大会,讨论有关会务等问题。 5月1—6日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苏兆征作为中华海员工业联合会的代表出席大会,在会上介绍海员罢工经验,提出悼念沙田惨案中牺牲的工人的提案,大会讨论通过。 5月 会后参加第一次“劳大”的代表前往香港,与各工人团体交流经验,受到苏兆征等人的热烈欢迎与接待。 夏天 辞去代理海员工会会长职务,返回船上做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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