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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简要


  廖代刘知几的《史通》,是我喜欢的古籍之一种。读过以后,确实受益。能够受益的书,并不是很多的。

  这部书主要是谈历史著作,刘知几说:“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

  刘知几说,叙事可以有四种方法,也可以说是四种途径:“盖叙事之体,其别有四:有直纪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

  他的这些话,是对写历史的人说的,他的要求是:一个内容,用一种途径表达过了,就不要再用其地的途径重复表达了。

  我们写文章却常常忽视这一点。比如写一个人物,他的事迹,在叙述中已经谈过了,在对话中又重复一次,或者在抒情中又重复一次,即使语言稍有变化,但仍然是浪费。

  时代不同,我们现在当然不能再用《尚书》、《春秋》那样的文字去叙事,勉强那样去做,那倒是一种滑稽的事,是一种倒退。在语言的简练上,也不能像刘知几要求的那样严格,他说:“始自两汉,迄乎三国,国史之文,日伤烦富。逮晋以降,流宕逾远。寻其冗句,摘其烦词,一行之间,必谬增数字;尺纸之内,恒虚费数行。”

  他甚至举出《汉书·张苍传》中的一句话:“年老口中无齿”为例,说:“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这种挑剔,就有些不近情理了,不足为训。

  文字的简练朴实,是文学作品的一种美的素质,不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形式。文章短,句子短,字数少,不一定就是简朴。任何艺术,都要求朴素的美,原始的美,单纯的美。这是指艺术内在力量的表现手段,不是单单指的形式。凡是伟大的艺术家,都有他创作上的质朴的特点,但表现的形式并不相同。班马著史,叙事各有简要之功;韩柳为文,辞句各有质朴之美。因此才形成不同的风格。

  文字的简要的形成,要有师承,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和锻炼的过程。一般地说,人越到晚年,他的文字越趋简朴,这不只与文字修养有关,也与把握现实、洞察世情有关。

  我们现在,能按照鲁迅先生说的,写好文章以后,多看两遍,尽量把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除,也就可以了,不能苛求,不能以词害义。

  198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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