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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精髓


  好多年,很少看外国小说,但遇到文艺刊物上登有好的翻译小说,总想看看。并以为在登创作的刊物上,经常介绍一些好的外国短篇小说,那是对于青年作者们很有好处的。这点篇幅用得是有价值的,比为了凑字数多登一篇水平很低的创作,要好得多。

  前两天收到《山花》,上面有一篇蒲宁的短篇小说,题名《乌鸦》。蒲宁为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并得过诺贝尔奖金。但我过去读他的作品很少,今天就在手边,一口气读完了。

  《山花》介绍这篇小说,称之为手挥五弦的艺术,这是无可非议的。小说的艺术、语言,都是可以借鉴的。但是,我读完了这篇作品,心里很不舒服,和平日读完一篇好的古典作品,大不一样,这是什么缘故呢?例如说,他这一篇小说,就远远不如我去年读的库普林的一篇给我的印象好,他俩是同时代人。

  小说写的是父子两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年轻的使女,父亲成功了,儿子失败了。儿子——小说的第一人称,对他的父亲,连篇累牍地进行了挖苦、谩骂,把他描述成为一只乌鸦。

  任何小说,或任何艺术,不能把技巧游离出来,使之脱离它要表现的主题思想。小说总是要把主题思想,作尽量的提炼,使之升华为高尚的、对社会人生有更积极的意义的尺度。

  这篇小说,在这一方面,是谈不上的。他写了四个人物,没有一个人物是可爱的,或值得同情的,就连那个美丽的使女也是一样。

  不是说,这种题材,在中国社会上就没有。但我们的作家就不是像蒲宁这种写法。蒲宁写这个故事,目的是什么?是说明爱情是由财产决定的吗?如此写出一种社会现象,就算完成了小说作家的使命吗?俄国其他古典作家,也并非这样做的。他没有塑造任何形象,在反映这一社会现实、矛盾冲突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他写得很熟练,但写得很肤浅,写成了父子间的争风。

  年轻时,曾读过高尔基的一篇《在筏上》,题材与此有些类似,高尔基是在人物的性格上和他当时所追求的那种雕塑般的“力”上,进行描写的。读后的感觉,是坚强有力的。而蒲宁的这篇作品,给人的感觉是虚无的,没有是非的,没有希望的。这就是我读过以后,感到不愉快的原因吧?也是蒲宁之所以为蒲宁吧?

  在中国,这种题材,人虽称之为乱伦,并非不能写。汉唐的古老故事,不必说了。《红楼梦》里写了宝玉和金钏的故事,更写了贾珍和秦可卿的故事,曹雪芹的手法高明,剪裁得当,十分含蓄,几乎都用暗示。但艺术的思想,小说的情调,提炼得高。他手下的人物,虽有情欲,虽有越轨,但大多数仍旧是可爱的、值得同情的,使人留恋的,是寄希望于惩罚的。

  蒲宁,作为艺术家,他这一篇作品,是缺少一点主要的东西的。这就是小说的精髓。

  时代不同,作家的经历不同,所选择的生活道路不同,即产生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人生观,因之产生对人生、社会不同看法、不同感情的艺术和小说。

  作家如此,读者亦如此。

  1982年6月27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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