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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看卖奴隶时有了感想所以预备回去(2)


  阿丽思同到她的伴,似乎都注意在目下正讨论价钱一个女孩身上去了。女孩子是那么小,黄黄的脸与一头稀稀的发,加上一对圆眼,并不比一个洋娃娃大。看样子不过三岁。但当到那经纪代替买家问她年纪时,却用了差不多同洋娃娃一般的低小清圆声音,说是:“朱(苗语“六”)。”

  那经纪,就大声的豪纵的笑,说,这小东西可了不得,她说她有六岁,这可信得过么?大众也笑了。

  当然是不过三岁罢了。三岁应当说“不”,大家意见全是如此。

  但这奴隶却因了众人不相信的样子,着恼了,她用苗话问她爹,要爹找证据。

  经纪也问那作父亲的人,问这奴隶到底是几岁。

  那中年长鹿模样的瘦汉子,用半生的客话说,“五岁又四个月圆。”

  “价钱?”

  作父亲的不能答应出来了,把头低下在思索。又象在思索另外一件事去了。他为难,不敢把价钱说出。于是那女儿用苗话同经纪说。她说:“……朱骨来大洋钱(苗语“六块钱”),……骨来,……”说不明白了,便用手比拟,那手小得象用米粉搓成的东西,两手作环形,也不象是在形容洋钱。

  于是有些人就笑了,因为这手势的比拟可以说是只要十个当二十的铜子。目下奴隶的行市,纵怎样不成,两百钱不过是一个羊羔儿的价钱,虽说一个人还比不得一个羊羔可以下酒,不过究竟还有市,想来也不至于如此烂贱吧。

  那作父亲的,先是低头迟疑不敢将这大价钱说出,如今却听到有人笑说两百钱了,才滞滞濡濡的同经纪说,这是最后一个儿女了,预备卖十块。而且这十块钱,他是预先分配好了的,给这作母亲的坟前烧一块钱纸,还五块账,送菩萨还愿三块,用一块作路费,自己到贵州省去当兵。但这是一个多么吓人的数呀。这个数目说出时,经纪把舌头伸出作了一次丑相。其余的人贩子倒不出奇,因为喊大价钱是毫不可怕的,只在货。

  “十块钱么?”一个某甲问,因为这数目他觉得近于荒唐。

  “是的,值得十块。她乖巧得很。不相信可以试试看——阿宝,阿宝,学学城里的太太们走路。”

  那小孩子羞涩的望阿丽思一笑,在那人群当中空处走起路来了。象唱戏,走了一阵就不走了,又望到大众同阿丽思笑笑,阿丽思也只有对她笑笑。

  “告他们老爷,你叫什么名字,好好的说。”

  如那作父亲的命令,这洋娃娃就说,“名字是阿宝,姓吴。”

  人贩中一个问,“有阿奶不有?”

  “不。——阿爹,阿奶到土里去了,睡了,是不是?”

  “阿宝,可以唱歌,唱春天去了第一节。”

  她又照到拍子唱了,是苗歌。是送春的歌。小孩子唱的歌只阿丽思一个人深深懂得,虽然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明白这歌中的用意。

  把歌唱完以后,买奴隶的到把货同价来较量的时候了,说先试称称看,好还价,这时作父亲的见到女儿的出众,有着勇气要价了。

  那父亲说不能称。理由是这个女儿不比其他的女儿,论斤可不成的。

  “老哥,十六两正秤!”

  “我不卖斤的,送我五百钱一斤也不行。”

  “不先过秤怎么好算账?”

  “那有货在这里!”

  “试秤秤,也可以有一个打算。”

  “那不行。人在这里,看就是!”

  到了最后是两面都似乎不作这一次生意也成。其实两面全愿作成这生意,因为阿宝已为人贩子中看中了。

  因此,经纪出来转圆了。当然他是帮同人贩子说话的。他说用公秤稍稍打一下斤两,并不是坏事。其实这能干人,眼睛下的估计较之许多秤还准确,若要他猜出一数目,则至少也不会超过五斤的。但习惯,是应当在字契上填下斤两,所以非过秤不可。他就把习惯提出窘倒那父亲。

  “先说价,说好了过秤。”

  “那先说洋钱合多少价……十块,不是二十六吊吗?你们听过近来有什么地方值二十六吊钱的小丫头么?”这意思是太多了。

  阿丽思是的确也不曾听到过人值二十六吊钱的,浮士德卖灵魂给魔鬼,大约就不到这数目!

  “货不同。”这作父亲的虽说了这一句硬话,但想起二十六吊,也不由得不气馁了,就又说,“你们还一个价钱看!”

  经纪也帮同说:“还一个价钱是理由。”

  于是有人还出三块的价钱了。起码还三块,算是一个慷慨的数目。这第一次还价实在就已超过了其他比这还大的丫头价钱,不免使其余作父母的人歆羡。

  经纪见有出了价钱,就站在场坪中央,拖了阿宝的手打转,说,谁加钱,就是谁的了,请赶快。

  有人加一吊了。

  有了说四块加一吊了。

  既不是买去就可以腌吃的东西,还值九块钱,当然作父母的是应当欢欢喜喜呵!一个三岁的孩子,只三岁,养来究竟花费这父母多少东西呢?要这苗子说,一年他自己究竟要多少钱用,除了上捐在外,除了敬神在外,还除了送乡约地保的孝敬在外,穿的吃的算一总账。大概也算不到十块钱。

  价钱既说定,当真过秤了,当经纪人把这奴隶的斤两告给在场众人时,伸舌子的事轮到了其他作父母的全体,全都吓然了。那奴隶的价,已超过三百文一斤的行市了,这是近来稀有的大价。虽说这小小活东西,会唱歌,会走路,会数苗文的一二三四五,且明白左转右转,但我们应当记清楚,是十块少一点儿的一个数目呀!

  在欧洲,出十镑钱买一洋娃娃,也是平常事。然而若把洋娃娃化奴隶,那已类乎把欧洲人的狗比苗子,一个狗应比苗子尊贵值钱,是谁也都明白了。

  成了交,写字了,阿丽思不走,我们难道还要阿丽思在此作一次中人么?

  他们走了,在路上,那同伴问阿丽思,有感想没有。

  “有感想,”阿丽思说。的确的,她是有感想。她就在想。

  “那就试说说。”

  “说吧,”阿丽思正预备说,却见到一个女人牵了一头小猪过去,用草绳作圈,把猪的颈项圈好,匆匆忙忙的赶猪回家。她说,“我们就呆在此地一下,看看他们把买来的奴隶用什么绳子捆头颈吧。”

  呆下来了,预备看。所看到的只有长成的苗女人颈下有银圈铜圈,却不曾见到过一个人贩子带奴隶过身。

  “这就怪了,难道他们怕她们跑掉,所以用笼子关,象关雀儿一样,不用捆颈项的办法么?”

  同伴笑。

  阿丽思可莫名其妙了,因为每一个人过身,背上所有的大小竹笼竹篓,都很小心的望到了,却仍然不见一个奴隶。

  “大概是用布包了,是不是呢?”她把这话问同伴,同伴也不很明白这事情。

  阿丽思觉得,这真怪。把人不当人,来买卖,这倒不出奇。奇怪的是买来有什么用处?人是还得成天吃饭喝茶的一种东西,难道买来家中吃饭喝茶吗?小女孩是只会哭的东西,难道有些人嫌家中清静,所以买一个女孩来捶打折磨尽她成天哭,这家庭就有趣味了么?

  ……她的感想真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尽,她以为只有预备同姑妈格格佛依丝太太去说谈三天三夜,才会谈得完,所以她真到了以前仪彬姑娘说的“要想回去”的时候了。

  (据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上海新月书店初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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