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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钱钟书与《围城》(3)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王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

  夫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唐·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砍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唐·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三,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子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騃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着呒落”(“着三不着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騃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贴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藉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堂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呆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团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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