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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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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儿的。”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唐小姐听方鸿渐嗓子哽了,心软下来,可是她这时候愈心疼,愈心恨,愈要责罚他个痛快——“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鸿渐还低头不响——“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无量。” 鸿渐身心彷佛通电似的发麻,只知道唐小姐在说自己,没心思来领会她话里的意义,好比头脑里蒙上一层油纸,她的话雨点似的渗不进,可是油纸震颤着雨打的重量。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唐小姐鼻子忽然酸了。“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站起来就走。 唐小姐恨不能说:“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可是只说:“那么再会。”她送着鸿渐,希望他还有话说。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门口,真想留他等雨势稍杀再走。鸿渐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缩不敢拉手。唐小姐见他眼睛里的光亮,给那一阵泪滤干了,低眼不忍再看,机械地伸手道:“再会——”有时候,“不再坐一会么?”可以撵走人,有时候“再会”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鸿渐,所以加一句“希望你远行一路平安”。她回卧室去,适才的盛气全消灭了,疲乏懊恼。女用人来告诉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马路那一面,雨里淋着。”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 这一分钟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吩咐女用人,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唐小姐抱歉过信表姐,气愤时说话太决绝,又担忧鸿渐失神落魄,别给汽车电车撞死了。看了几次表,过一个钟头,打电话到周家问,鸿渐还没回去,她惊惶得愈想愈怕。吃过晚饭,雨早止了,她不愿意家里人听见,溜出门到邻近糖果店借打电话,心乱性急,第一次打错了,第二次打过了只听对面铃响,好久没人来接。 周经理一家三口都出门应酬去了,鸿渐在小咖啡馆里呆坐到这时候才回家,一进门用人便说苏小姐来过电话,他火气直冒,倒从麻木里苏醒过来,他正换干衣服,电话铃响,置之不理,用人跑上来接,一听便说:“方少爷,苏小姐电话。”鸿渐袜子没穿好,赤了左脚,跳出房门,拿起话筒,不管用人听见不听见,厉声——只可惜他淋雨受了凉,已开始塞鼻伤风,嗓子没有劲——说:“咱们已经断了,断了!听见没有?一次两次来电话干吗?好不要脸!你捣得好鬼!我瞧你一辈子嫁不了人——”忽然发现对方早挂断了,险的要再打电话给苏小姐,逼她听完自己的臭骂。那女用人在楼梯转角听得有趣,赶到厨房里去报告。唐小姐听到“好不要脸”,忙挂上听筒,人都发晕,好容易制住眼泪,回家。 这一晚,方鸿渐想着白天的事,一阵阵的发烧,几乎不相信是真的,给唐小姐一条条说破了,觉得自己可鄙可贱得不成为人。明天,他刚起床,唐家包车夫送来一个纸包,说小姐吩咐要回件。他看这纸包,昨天见过的,上面没写字,猜准是自己写给她的信。他明知唐小姐不会,然而还希望她会写几句话,借决绝的一剎那让交情多延一口气,忙拆开纸包,只有自己的旧信。他垂头丧气,原纸包了唐小姐的来信,交给车夫带走了。唐小姐收到那纸包的匣子,好奇拆开,就是自己送给鸿渐吃的夹心朱古力糖金纸匣子。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不打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跟他断了。这样痴坐了不多久——也许只是几秒钟——开了匣盖,看见自己给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纸衬补的,想得出他急于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补好。 唐小姐心里一阵难受。更发现盒子底衬一张纸,上面是家里的住址跟电话号码,记起这是跟他第一次吃饭时自己写在他书后空页上的,他剪下来当宝贝似的收藏着。她对了发怔,忽然想昨天他电话里的话,也许并非对自己说的;一月前第一次打电话,周家的人误会为苏小姐,昨天两次电话,那面的人一听,就知道是找鸿渐的,毫不问姓名。彼此决裂到这个田地,这猜想还值得证实么?把方鸿渐忘了就算了。可是心里忘不了他,好比牙齿钳去了,齿腔空著作痛,更好比花盆里种的小树,要连根拔它,这花盆就得迸碎。唐小姐脾气高傲,宁可忍痛至于生病。病中几天,苏小姐天天来望她陪她,还告诉她已跟曹元朗订婚,兴头上偷偷地把曹元朗求婚的事告诉她。 据说曹元朗在十五岁时早下决心不结婚,一见了苏小姐,十五年来的人生观像大地震时的日本房屋。因此,“他自己说,他最初恨我怕我,想躲着我,可是——”苏小姐笑着扭身不说完那句话。求婚是这样的,曹元朗见了面,一股怪可怜的样子,忽然把一个丝绒盒子塞在苏小姐手里,神色仓皇地跑了。苏小姐打开,盒子里盘一条金挂炼,头上一块大翡翠,炼下压一张信纸。唐小姐问她信上说些什么,苏小姐道:“他说他最初恨我,怕我,可是现在——唉,你这孩子最顽皮,我不告诉你。”唐小姐病愈,姊妹姊夫邀她到北平过夏。阳历八月底她回上海,苏小姐恳请她做结婚时的傧相。男傧相就是曹元朗那位留学朋友。他见唐小姐,大献殷勤,她厌烦不甚理他。他撇着英国腔向曹元朗说道:“Dash it! 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r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曹元朗赞他语妙天下,他自以为这句话会传到唐小姐耳朵里。可是唐小姐在吃喜酒后第四天,跟她父亲到香港转重庆去了。 ========== 注:本节此句英文为——真是的!那个女孩是“勿忘我花”和“凤仙花”合而为一,是不知为何变成蔚蓝花的红玫瑰。蔚蓝花是浪漫主义的一个重要的象征。代表心灵的渴望和爱,并象征无限及遥不可及的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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