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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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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种学风的最鲜明的代表,就是白林勃洛克(Bolingbroke)[20],——这是文德尔朋德(Windleband)[21]所承认的。(上节所引是文氏的话)文氏并且还说:“白林勃洛克深受批评派的影响,很不信圣经,可以算得很彻底的理智教派(Dèisme),然而他宣言凡是传播此种学说的书籍是革命的,而且称之为社会之鼠疫:他并不讳饰‘那所谓自由思想——仅止是治者阶级的权利……’因此用他那社会限制说的利己主义来反对自由思想的通俗化。华美的客厅里,当着王公学者之前,他以为是可以讥笑实际宗教是窄狭蠢笨的;他自己就说尽尖酸刻薄的话,嘲弄宗教。可是在一般社会之中,他却又以为宗教是必要的一种力量;若是动摇这种力量,那就必定危及国家的根本,——所谓‘民众之服从心’。” [20]白林勃洛克,今译博林布罗克(Bolingbroke,1678—1751),英国托利党政治家、演说家,著有《英国史论》、《论政党》、《关于天赋道德律的思考》。 [21]文德尔朋德(Windeband,Wichelm,1848—1915),德国哲学家,著有《论偶然》、《哲学史教科书》。 文德尔朋德以为实际上白林勃洛克“仅仅有勇气说出当时‘上等社会’的秘密心理而已,——其实这种秘密,并不限于他那个时代。”这是的确的。既然如此,——阶级社会中之哲学思想史便更能证实唯物论的学说:“并不是思想规定实质,而是实质规定思想。”由此可见,现今各处唯心论的兴盛,并不是唯心论的宇宙念之胜利,反而是一个反对这唯心论的理由。 谁不知道,西欧的阶级斗争确是一天一天的厉害?谁又不明白,因此而西欧(美国)治者阶级的思想,的确默认那对于现存制度的辩护实在一天一天的必要起来? 文德尔朋德骂白林勃洛克“有意的作伪”,并且说:“他所持的理由简直是近视眼的错觉,——非常之容易驳倒的。”一点也不错!高等阶级的思想家自己,所讪笑不遑的“真理”,偏要输入“群众”。——其实他的真正思想始终要被平民知道的,始终要渐渐传播出去。那时真正要动摇那国家的根本,——所谓“民众的服从心”。从社会秩序方面着想,高等阶级而有自由思想,本来就不相称。社会秩序要有保证,最好是这些思想家自己抛弃自由而和实际宗教订一个诚意的和约。然而能否预先要求他们这样做呢?他们有意作伪的本领无论怎样大,始终不容易勉强他们信仰那他们所不能信仰的东西。于是只能妥协调和,竭力破坏这种自由思想的理论根据,变更这些理论的概念,使不危及社会秩序。原来新的社会思想的发生,必根据于现实的流动的社会现象:一,旧阶级出身的学者可以觉察这中间的隐秘,而完全代替新阶级说话,——因为思想变动是社会的现象,不关于他个人的出身;二,旧阶级的思想家因客观事实太明显,不得不亟亟弃太旧的学说,而改从最温和的新思想以求自存,即以掩匿彻底的真理;三,旧社会崩败,同时兴起的有并进的两阶级,——其中有一阶级所需要的新思想的程度温和,不利于尽行揭穿真理;而别一阶级却需要一最彻底的新思想。所以每每有贵族而为资产阶级的思想先驱;有智识阶级而为无产阶级的思想家。所以宗教改革时代,新兴的高等阶级既不得不从事于自由思想,却又怕自由思想之通俗化;所以一切新思想发生之后,不久内部便起分化而相斗争。 当时英国的自由思想,居然使本来主张这一派的学者自己都认为危险;究竟他的根据是什么?推究到最后一着,就是:“一切自然界的现象,必定服从他们自己的公律”的学说。换句话说,就是对于自然界的唯物论之观点。只要看自由思想派著名的代表的著作,便可以知道。譬如托兰德(Toland,一六七〇——一七二二)[22],他的学说就确是唯物论。(注:托兰德往往自称“We free thinkers”,有人说“自由思想家”一名称,就是托兰德第一个用起的。)所以要反对唯物论,首先便应当反对“自由思想”,——因为为英国的“社会安宁”起见,为英国的教会起见,自由思想的传播,虽仅在高等阶级之间,亦是有害的。——新兴的高等阶级既借“自由思想”的名义而已有所得,便可以停止进行;不象穷无所告的无产阶级,——还是要有思想家彻底去查究他们的“八字”:究竟他们所处的宇宙及社会是什么样的东西,为什么变来变去还是没有跳出这“穷命”的范围?此种低等阶级便有“戆气”:既说思想自由便要自由到底!因此,哲学思想和社会思想之中便起争端。自由思想“乘流东下”煞是危险。高等阶级便要用“五马追已出之言”,以求镇定那“民众的服从心”。所以继唯物派的自由思想而起的便有唯心派的反动思想。 [22]托兰德(John Toland,1670—1722),17世纪英国自然神论者、唯物主义哲学家。著有《基督教并不神秘》、《给塞琳娜的信》、《泛神论者》等。 既有一种需要,对于全社会或某一社会阶级有很大价值的,——就必定有人来满足这种需要。当时新进的哲学家勃尔克莱(Berkeley,一六八四——一七五三)[23]便努力的镇压唯物论。勃尔克莱在学生时代便有“大志”,他要锻炼出“精神的武器”以保卫世传的信仰。他那时便说:“esse-percipi”(有——即谓有于领悟之中),他的《杂记》里说:“谓‘存在’别有异于领悟中之‘存在’者,实有可骇之结果;盖即霍布士[24]学说(唯物论)之根据是也。”虽然他勉强以为……“既谓物质存在,则固无人谓神非物质。”然而他要避免可骇的结果,只有一法:不准物质存在,因此他始终断定:“to destroy matter was to feel the soul”(消灭物质便是感觉到精神)。必定如此,他方才能够放心:——因为物质假使仅只是我们的概念,那么,我们便不能说“这是神的事那是自然界的事”,——我们当然已经没有这种权利。他说:“一切现象之原因皆为神”……“若余之哲学能为人明白了解,则一切伊壁鸠鲁、霍布士、斯比诺沙[25]之哲学,——凡为宗教之劲敌者,皆摧败无余矣。”那还用说,你既不承认物质,那里还有唯物论! [23]勃尔克莱,今译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传教士、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著有《视觉新论》、《人类知识原理》、《贝克莱哲学对话三篇》等。 [24]霍布士,今译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英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著有《论物体》、《利维坦》、《论人》、《论社会》、《对笛卡儿形而上学的沉思的第三组诘难》等。 [25]斯比诺沙,今译斯宾诺莎(Baruch〔后改为Benedictus〕Spinoza,1632—1677),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著有《神学政治学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笛卡尔的〈哲学原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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