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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是什么?红军是什么?


  问 苏维埃是什么?

  答 苏维埃是工农兵代表会议,就是真正劳动民众自己的政府。

  工农兵代表会议,根本上就和国民会议不同。国民会议是国民党召集的,是国民政府包办的。“国民”是什么?“国民”就是除出工人、农民、兵士、贫民之外,一些中国地主、资本家、绅士、高利贷者。这些人选举代表举行会议,就叫国民会议。事实上,国民会议里面没有真正工人、农民、兵士、贫民的代表。表面上,国民党说工人等等也要选举代表到国民会议去,这是因为国民党现在已经不敢说工人、农民不准干预国家大事了,——两年以前国民党还是说“训政时期”不要国民会议,不要约法等等的,现在他们不敢了,因为中国大多数的工人,许多农民、兵士等,都觉悟了,都要苏维埃,都要干预国家大事了。因此,国民党要想欺骗工农民众,就说现在要国民会议,要约法了。国民党并且说,工农民众可以选举代表到国民会议去。可是,国民党只准民众经过所谓合法团体选举代表。什么叫合法团体?就是黄色工会等等。你们想,黄色工会是资本家的走狗,是公安局巡捕房的走狗,经过他们选举代表,哪里会真正选出工人代表?!农民也是一样!至于兵士,国民党根本就没有给他们选举权。

  工农兵代表会议就根本不同。工农兵代表会议,是工人、农民、兵士、贫民直接选举代表,来举行的会议,这个会议,就来管理国家大事,决定国家的政策、法律、命令;决定之后就去实行。所以工农兵代表会议,是劳动民众自己的政府。

  问 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的制度之下谁是有选举权的,谁是没有选举权的?

  答 凡是劳动者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剥削别人的人,都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工农兵代表会议之下,工人、手工工人、农民、兵士、贫民,——专靠自己劳动的手工业主和小贩,暂时失业的穷人,专靠自己劳动的医生、画师、教员等等,都一律平等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劳动妇女、女工、农妇以及劳动者的老婆,都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上面所说那些有选举权的人的老婆,也是一样。劳动青年、劳动者的子弟,只要满了十八岁,亦都一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住在中国的劳动者,不论是中国人、外国人,是汉人、高丽人[1]、蒙古人,都一样。地主豪绅、资本家、店东和富农——雇用长期的雇工而剥削他们的劳动以谋利的人,专靠银行钱庄存款生利的人,都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问 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之下,谁是有政治自由的,谁是没有政治自由的?

  答 劳动者,不剥削别人的人,都有政治自由;剥削别人劳动的人,就都没有政治自由。

  劳动者可以自由集会,结团体,组织工会等等,组织革命的文学团体、学术艺术团体等等,可以自由出版书报,自由言论、演讲等等。

  地主资本家等,就没有这些自由。他们不准组织商会、钱业公会、银行公会、农业会等;他们不准出版书报。这样,工农兵代表会议,才是真正的民权主义,真正劳动民众的民权主义制度,因为地主资本家没有了选举权和自由权,然后中国极大多数的三万万九千几百万人的选举权和自由权,才有保障。所以工农兵代表会议,同时也是革命的独裁制度,就是说,只有革命的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独自来制裁国家大事,而不准地主资本家等干预政治,并且严厉禁止和镇压他们的反革命活动。

  问 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要怎么样组织呢?

  答 各地方的工、农、兵士、贫民的群众,各自选举代表,组织当地的工农兵代表会议。这就是当地的地方政府。各地方的工农兵代表会议,再各自举出代表来开全中国的工农兵代表会议的代表大会,这就是全中国的苏维埃中央政府。

  问 各地方的乡村工农兵代表会议怎样组织的呢?

  答 现在中国有好几省,比如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已经有乡村的工农兵代表会议,有些地方并且有了县工农兵代表会议。但是,他们的组织还是很不完备。

  怎样才是完备的组织呢?

  首先应当是真正选举出来的工农兵代表会议,才是完备的。比方有一个某某乡,这个乡里面有十个村庄,每个村庄里的农民和手工工人,要先开一个全村人民大会。自然,首先要把这村里的富农、高利贷者等等除开。把他们的名单贴在村庄上,说明不准他们到会,叫大家不要选举他们,因为他们是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然后村民大会就可以选举了。怎样选举呢?这村的共产党支部、共产青年团支部、贫农团,会按照应该选出的人数正式提出候选名单出来,请大家发表意见。这种名单也可以贴出来。大家可以发表意见,比如说某某人不配当选,某人某人还应当增加上去。这样,等到大会开会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投票或者举手,由多数来决定。选举出什么来呢?第一,是要选出这一村的政府机关;村小的只要选一个书记,村大的可以选三个人的常务委员会。第二,是要选出一个代表团,去出席这个某某乡的工农兵代表会议。每一村代表团人数的多少,要看这一乡的工农兵代表会议的代表总数,再按照各村人口的多少来决定。这样,这十个村庄的代表团都选出来之后,这些代表举行会议,就是这某某乡的工农兵代表会议开会了。这个乡工农兵代表会议,照样要选出这一乡的政府机关,就是这一乡的工农兵代表会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又选出自己的常务委员会来,做经常的办事机关;此外,再选出这一乡的代表团,去出席区的或者县的工农兵会议的代表大会。县的工农兵会议代表大会里面,就要有驻在这县的红军,按照一营一营选出来的代表参加。如果这个县里面有小小的工厂,那么,工人是要按照每个工厂选出代表来参加的。这样,往上推上去,一直到省的工农兵会议(苏维埃)代表大会。

  问 城市的工农兵代表会议怎么样组织呢?

  答 城市的工农兵代表会议也是这样选举出来的。第一,就是工人的选举。工人的选举要按照工厂,每个工厂的工人开全体大会,选出代表来;代表的人数,按照几千人或者一万人选出一个。第二,城市的手工工人和其他贫民,可以按照区域和职业,选出代表。第三,城市四郊的农民,按照村庄选出代表。第四,驻在这城里的红军,按照营盘选出代表。这些代表选出之后集合在一起开会,就是这一城市的工农兵代表会议开会了。城市工农兵代表会议,再选出这一城市的代表团,去出席全中国的工农兵会议(苏维埃)代表大会。此外,自然还要选出城市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又选出自己的常务委员会,做经常办事机关,这就是苏维埃的市政府了。

  问 工农兵会议的中央政府怎么样组织的?

  答 各省的省工农兵会议(苏维埃)代表大会,各大城市(上海、天津、汉口、广州等)的市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各省选出代表团,这些代表集合在一起,就是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开会,这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全国代表大会,就是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的最高机关。中国工农兵会议全国代表大会,选出中国苏维埃共和国的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一方面选出自己的主席团,别方面委任政府的各部部长——亦叫做平民常务委员,例如外交部长,就是外交平民常务委员,内务部长,就是内务平民常务委员,军事部长,就是军事平民常务委员等等,这些平民常务委员组成平民常务会议,就是中国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经常办事机关,比仿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国务院,平民常务会议的平民常务委员长,仿佛就是以前的国务总理。平民常务会议遵照着中国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或其主席团议决的法律、命令,执行政务。

  问 工农兵会议的各级代表和执行委员,中央政府执行委员和中央平民常务委员(部长),有什么特权没有呢?

  答 他们一点特权也没有的。他们是工人、农民等等劳动群众推选出来担负国家大事的,担负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事务的。他们办事,都应当遵照群众大多数的意见。

  劳动民众却有几种权利,可以实际上监督这些政府职员,第一种叫做撤换代表权。这就是说:如果工农兵会议或者工农兵会议代表大会的某一个代表不好——他的行动不称职,那么,选举他出来的某工厂的工人,或者某村庄的农民,就可以开会议决撤消他的代表资格,另外选出一个代表去替换他。第二种叫做要求报告权。这就是说,代表和委员应当定期的对着选举人做报告,说明政府办事的成绩,政府政策上的方针等等。第三种叫做参加行政权。就是说,各级工农兵会议(苏维埃)政府办事的时候,要在常务委员会或其各部之下设立临时性质的各种小委员会。这种小委员会里面要多多吸引男女劳动民众参加办事,使他们练习管理国家政务的才能。此外,我们应当知道:只有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的主席团委员和中央平民常务委员,地方政府执行委员会的常务委员,方才留在政府里经常办事,拿一定的薪水(工资),和普通工厂里面熟练工人的工资相差不多的。至于出席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那么,那一次代表大会开完会之后,他们仍旧和其他的工农一样,没有什么特别权利了。各级执行委员,没有担任经常办事的职务的,也回去仍旧做他们的工人或者农民,不过他们却要特别担负一种任务,就是受政府的委托去办理临时性质的种种事件,参加各种小委员会等;而且他这一级的执行委员会开全体会议的时候,他一定要来到会。

  问 工农兵会议的政府规定些什么样的法令呢?

  答 工农兵会议开会的时候,各代表以及一般工农群众,都可以提议各种保护工农利益的法令,由大多数代表去议决执行。最重要的,当然要首先决定国家根本法,就是宪法,规定明白苏维埃国家政府的组织方法、选举方法等等。首先要决定劳动法和土地法。

  问 劳动法是什么样的法律?

  答 劳动法是保护一切种种工人,例如工厂工人、手工工人、农村工人(雇农)等利益的法律。

  首先是规定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每年应当放几天假,每年每一个工人可以休息多少时候,同时工资照给。规定增加工资,每半个月一定要发工资一次,不准拖欠。规定工厂、矿坑等等一定要有什么样的卫生设备。规定国家和厂主一定要怎样储蓄经费,替工人、职员保险,——工人、职员生病失业的时候就经过这一笔经费里面支出补助费给他们,等等(请参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红旗周报》第一期——一九三一年三月九日公布的《劳动法草案》[2])。

  这种劳动法决定之后,就要中国境内的一切厂主资本家服从。如果有一个厂主,不论他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违背了这劳动法的某一条,比仿说,他叫工人做八小时半的工作,那么,工农兵会议的政府,立刻要把这个资本家逮捕起来,给他吃官司,叫他受一种刑罚,还要他遵照劳动法去实行;如果他还不实行,那么,再罚他……一直到没收他的工厂。

  问 土地法是什么样的法律?

  答 土地法是保护农民的法律。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没收军阀、豪绅、反革命者等等一切大私有主的土地。规定经过苏维埃——就是工农兵会议,由中农、贫农群众自己去实行分配土地。雇农、苦力、劳动农民都不分男女,同样有分得土地权。中国富农的特性是兼半地主高利贷者,他们的土地亦须同样没收和分配。富农自己如果用劳动力去耕种,那么,仍旧再分配土地给他。至于旧时的地主豪绅等等以及反革命者,就没有权利分得土地。土地法还规定没收地主、军阀等的一切动产、不动产,就是房屋、牲畜、农具等等,拿来给贫农、中农群众使用。土地法规定取消一切田租契约,高利贷的债务(参看《土地法草案》[3])。

  问 工农兵会议政府还要规定什么样的法令?

  答 还要规定经济政策的种种命令。譬如说,规定普通的商业自由,规定合作社的组织方法,规定商人怠工、经济封锁或者军事上必须的时候,工农兵会议政府可以发出临时的紧急命令,限制提高物价等等。规定收税的办法——工人以及红军兵士、最穷的贫民完全免税,对于中农定出统一的累进税则,对于富农规定特别多的税率,对于商人征收统一的收入累进税等等。规定减轻房租的办法,设法供给工人和贫农,使他们能够住到更好的房屋。规定统一的货币制度,统一的度量衡制度。

  此外,工农兵会议政府,还要规定文化政策,就是实行普及教育,成年人的补习教育,使大家都识得字,都懂得政治;使工人、农民都能够进大学,研究高深的学问。提倡并且实行职业教育,提倡科学智识和职业教育。提倡革命的文学艺术、电影、戏剧等等。

  工农兵会议政府一定还要改良司法制度。每县每省直到全国的审判厅,都由工农兵会议代表大会选出审判委员来组织。苏维埃的平民审判厅,审判工人、农民等劳动民众自己之间的争议案件,比如几块钱的小债务,两个人相打,杀了人,伤了人,强抢了东西等等的案件。同时,也可以设立特别的革命审判厅,处理反革命罪犯。苏维埃的审判厅真正的废除打屁股等等一切野蛮的肉刑制度。对于反革命罪犯,只是严格的监禁,不得已的时候方才枪毙他们。对于普通罪犯,总要去教化他们。并且要改良监狱。

  问 工农兵会议对于妇女的政策是怎样的?

  答 完全废除旧礼教,实行解放妇女。规定新的婚姻法和家庭法。男女双方同意,只要到当地工农兵会议政府里去登记一下,就是正式结婚。不登记的男女生了小孩,仍旧不算是私生子的。苏维埃制度之下没有所谓私生子的。男女两方面有一方面坚决表示要离婚,就可以到政府里去登记,实行离婚。但是,如果有一方面没有工作不能维持生活,别一方面的丈夫或者老婆,就应当维持另一方面一年的生活。对于强奸妇女,规定严厉的处罚。企图对于所生子女不负责任的丈夫,由平民审判厅强迫他负担。总之,对于妇女的利益,工农兵会议的政府,是要特别保护的。

  工农兵会议政府的劳动法,特别规定保护女工的办法。女工和男工做同一种的工作,就应当得到同样多的工资。禁止雇用女工做特别繁重的工作。禁止雇用十八岁以下的女工、怀孕的女工、或者喂奶的女工去做夜工。产前产后八个星期,女工应当得到休息,工资照发。……(详细请参看《劳动法草案》)。

  问 工农兵会议政府对于青年的政策怎样?

  答 也是极力保护的。劳动法上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小孩,禁止雇用去做工。工人工资增加了之后,家里不用小孩子去赚钱就可以够用了。至于十四岁到十六岁的童工,一天只做四小时工作,十六到十八岁的青年工人,一天只做六小时工作。工厂方面应当拿出钱来开办工厂学校,以便提高青年、童工的技术程度,并且给他们普通教育。废除中国旧式的各种学徒制度和所谓养成工制度(详细请参看《劳动法草案》)。

  问 工农兵会议政府对于弱小民族政策怎么样?

  答 中国境内的小民族,例如蒙古人、回回人、高丽人,云南、贵州、琼崖、川边等等的苗、黎、倮,一切小民族,在中国工农兵会议政府之下,和汉族一律平等;他们有完完全全的民族自决权,他们自己去决定:组织自治的苏维埃共和国之后再来加入中国苏维埃的联邦,还是完全和中国分离。

  问 中国工农兵会议政府的对外政策怎样?

  答 完全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首先,帝国主义列强驻在中国境内的一切海陆军和巡捕队伍要完完全全撤退。中国境内帝国主义者所组织的政府,例如上海公共租界的工部局、法租界的工部局和一切这类的政府机关要完全取消。海关、盐税、铁路等的管理权要完全交还中国苏维埃政府。凡是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应当遵守中国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律和命令,受中国苏维埃的审判厅审判——完全取消领事裁判权[4]。中国苏维埃政府将要把外国资本家的银行、工厂、矿山、铁路、航业完全收归国有。目前,可以允许外国企业家重新和中国苏维埃政府来订立租借契约,继续生产。但是,如果这些外国企业家违背苏维埃的劳动法以及其他法令,或者实行怠工、关闭企业,甚至干涉中国内政,帮助反革命,那么,就要没收这些企业收归国有。至于外交上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以及外债,中国苏维埃政府将要完全宣布无效,因为这些是中国地主、资本家的满清、北京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去和外国订立的,并不是我们工农民众订立的;这些条约宣布废除之后,中国苏维埃政府愿意和外国重新来订立绝对平等的条约。中国苏维埃政府对外是采取和平政策的。但是,如果帝国主义开兵来干涉中国革命,来攻打中国,那么,中国苏维埃政府一定可以得到全体劳动民众的赞助,起来抵抗帝国主义的压迫的。

  中国苏维埃政府将要和苏联缔结最亲密的联盟,将要竭力赞助一切被压迫的民族和殖民地,和他们结合反帝国主义的斗争联盟。

  问 红军是什么?

  答 红军是工农群众自己武装起来的军队。是完全受工农兵会议政府的指挥的。

  红军是拥护工农兵会议政府的军队。一切劳动者、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城市贫民都可以武装起来加入红军;一切剥削者、军阀、官僚、豪绅、地主、资本家、富农及其家属都不准加入红军。

  红军和军阀军队不同的,他帮助工农群众去打地主、资本家,他的兵士要个个人都很有觉悟,知道为什么去打仗,知道守纪律。红军里面有政治委员和政治部,他们给兵士政治教育,使不好的军官不能够利用军队实行叛变,指挥兵士去打工农。

  现在中国已经有许多红军,其中也有组织得很好的,可是亦有组织很不完备的。最初,就是暴动起来武装了的农民,自己编成游击队,随后改成红军。后来,也有许多军阀军队里的兵士觉悟了,拖了枪到红军里来。

  以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会议)政权巩固起来,就要请打过好几年仗的红军兵士休息,他们家里已经有好些分到了土地。同时可以经过工会、贫农团等,征调年轻的工人、农民到红军去,每人只要当两年或者三年的兵,又可以回家,再换一批新的工人、农民去,这样,大家都学会打仗。

  问 中国怎样就能够完全实现工农兵会议的政府呢?

  答 要中国的工人、农民、兵士、贫民都团结起来,齐心一致的斗争,不听国民党、黄色工会、改组派(汪精卫派)[5]、取消派(陈独秀派)[6]等的欺骗。要大家一致起来反对国民政府和帝国主义派兵去打现在的红军和工农兵会议已经拿到政权的区域——苏维埃区域。

  城市的工人,要努力组织赤色工会,拿赤色工会做中心,在每一厂都号召全厂工人,设法开会选出委员来,组织工厂委员会,这种工厂委员会就要代表全厂工人反对资本家,要求增加工资,减少工作时间,要求发给经常的失业工人补助费,女工生育期间的休假和工资,改良青年学徒待遇等等。这些斗争使工人群众一天天的团结齐心起来,罢工可以有真正的准备和好的领导。而且这种选举工厂委员会的习惯,有很大的用处:一到相当时机,就可以照样选举出各厂的代表来,组织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做准备和指挥暴动的机关。每个工人都要去联络军阀军队里的兵士。兵士也是穷人,他们是穷得没饭吃才替军阀当兵的呵。每个工人都要去和兵士交朋友,宣传他们。每个工人都要设法和农民联络,寄信到自己家乡的乡村里去宣传他们,和近郊农民交朋友,鼓励他们革命。

  乡村的农民,在国民党统治的地方,也要这样结团体斗争起来。每个村庄选出委员来,组织农民委员会。这种农民委员会要代表群众反对地主军阀,实行反对预征钱粮、加税加捐,反对加租调佃,实行抗租、抗税、抗捐、抗债。乡村中的雇农苦力要组织自己的工会,反对地主、富农等的雇主,要求增加工资等等,并且做农民委员会运动的主干。要反对红枪会[7]等首领的欺骗和迷信。农民自己选出来的农民委员会,到相当时机,就可以发动游击战争,指挥暴动。农民委员会打败了地主豪绅,就可以变成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

  兵士群众在兵营里面,也要秘密团结起来,组织兵士委员会,反对军阀长官的虐待,要求发饷加饷,发衣服、鞋袜等等。有了相当时机,兵士委员会可以指挥起兵变来,拖着枪到红军里去,到那里就可以举出自己的代表,去参加当地的工农兵会议政府。或者离着红军太远了,也可以拖着枪到自己的老家乡,或者附近农村里去,鼓动农民群众起来革命。

  城市贫民,也都要这样结团体,斗争,和兵士、农民都去受工人领导。这样,工人、农民、兵士、贫民斗争的力量大了,红军一天天的扩充了,革命的力量就可以打胜反革命的力量,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政府,就可以在全中国得到胜利了。

  注释

  [1]高丽人,即朝鲜族人。

  [2]劳动法草案,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31年2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国际远东局共同起草,11月由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12月颁布执行。

  [3]土地法草案,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1年2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国际远东局共同起草,11月由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12月颁布执行。

  [4]领事裁判权,见本卷第144页注⑨。

  [5]改组派,见本卷第31页注28。

  [6]取消派,即托陈取消派,见本卷第28、31页注⑥、29。

  [7]红枪会,见本卷第30页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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