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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工商学联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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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工商学联合委员会(1)(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公共租界巡捕为什么敢于任意枪杀中国人?这是因为租界的警察权在英美工部局[1]手里。为什么租界的工部局能在中国境内使行警察权?这是因为根据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英、美、日本在中国杀人,中国政府不能惩办他们?这是因为不平等条约的治外法权[2]。为什么英、美、日本人能在中国设立工厂?这也是因为不平等条约。所以此次屠杀案,穷究根源,是由于不平等条约;因此,根本解决也只有废除不平等条约,此外都是枝节问题,未能切中要害。因为此时若不能废除不平等条约,英、美、日本等帝国主义者,根据这些条约,拥有在中国之特权,尤其拥有在租界上行政(工部局)、司法(领判权[3]及会审公堂[4]陪审权)、立法(纳税外人会议[5])这三项直接统治中国人之特权,以箝制中国人,一切对中国人的不平待遇,都由此特权而起,此等特权不废除,被压迫凌辱的中国人之不平与反抗,自应接踵而起,将来的流血惨剧必更甚于今日。 由此看来,现在上海工商学联合委员会[6]所提出的十三条件[7],是不是根本解决的办法呢?当然不是的。十三条件中,不但没有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要求,并且关于租界特权,行政方面、立法方面,都未主张撤消工部局与纳税外人会议,只向外人的工部局和纳税会议要求一点华人参加权利,只有司法方面要求收回会审公堂与取消领判权。这些要求条件,当然是很让步的,不是根本解决的办法,决不能满足全国民众的要求。 上海工商学联合委员会所以如此让步,他们是跼蹐于目前的环境,恐怕条件过高办不到。其实他们忽视了民族解放根本条件的必要,因为一切不平等条约不废除,即孙中山所谓卖身契不撕破,我们中国民族在政治上、在经济上都永世不能抬头;租界上外人特权不完全废除,他们随时可用以戮辱吾民。他们(工商学联合委员会)并且忽视了全国同胞之奋起及全世界被压迫阶级(工人)被压迫民族(德国、俄国、土耳其、印度等)对于我们之同情,遂至自觉孤立无援,不敢提出我们民族解放所必需的条件。 他们这样让步的条件已经提出了,已经无可挽回了,现在补救的机会,只有希望官厅方面不肯依照原条件全行提出,或提出而帝国主义者不能全体承认,则工商学联合委员会即可撤回所提条件,再集合全国工商学界的代表,提出比现在的条件更简单却更根本的条件,甚至于简单到只一个条件——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 上海工商学联合委员会若不幸为帝国主义者和中国官厅伙同起来的哄吓诈骗所逼,在现在所提出的十三条件中再有一条让步,上海市民老实不客气,惟有鼓起大马路上尚未流尽的热血和他们算账! 原载《热血日报》第9期 注释 [1]工部局,见本卷第11页注②。 [2]治外法权、领判权,即指领事裁判权。见本卷第146页注⑥⑧。 [3]治外法权、领判权,即指领事裁判权。见本卷第146页注⑥⑧。 [4]会审公堂,见本卷第20页注①。 [5]纳税外人会议,见本卷第145页注②。 [6]上海工商学联合委员会,见本卷第192页注①。 [7]十三条件,见本卷第198页注②。 (1)本文是作者为《热血日报》写的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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