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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人的心灵 二、女性型


  中国人的心灵的确有许多方面是近乎女性的。“女性型”这个名词为唯一足以统括各方面情况的称呼法。心性灵巧与女性理性的性质,即为中国人之心之性质。中国人的头脑近乎女性的神经机构,充满着“普通的感性”。而缺少抽象的词语,像妇人的口吻。中国人的思考方法是综合的、具体的而且惯用俗语的,像妇人的对话。他们从来未有固有的比较高级的数学,脱离算术的阶段还不远,像许多受大学教育的妇女,除了获得奖学金的少数例外。妇女天生稳健之本能高于男子,而中国人之稳健性高于任何民族。中国人解释宇宙之神秘,大部依赖其直觉,此同样之直觉或“第六感”,使许多妇女深信某一事物之所以然,由某某故。最后,中国人之逻辑是高度的属“人”的,有似妇女之逻辑。一个女人介绍一位鱼类学教授,不是爽爽脆脆介绍一位鱼类学教授,而说是介绍的是哈立逊上校的妹夫,哈立逊上校在印度去世了,那时正当她为了盲肠炎在纽约接受可爱的名医古拔博士的手术,你要看看他的情面啊。由于同样方式,一位中国法官不能把法律看作抽象的独立体,而看作可以重轻顺变的音节,故可随机应变,以期个别的适应,是以适应黄上校者如此,适应于李少校者可以如彼。职是之故,任何法律,倘非私情地可以适应于黄上校或李少校,便算是不近人情,所以不成其为法律。准此,中国的审判是一种艺术,而非是科学。

  耶斯佩森(Jespersen)写过一本名著《英语之成长与构成》,书中有一次讨论到英国语言的雄性质量,指出它的特点是:崇尚简洁、合乎常识和有力。作者雅不愿反驳如此伟大的英国语言学权威,不过在性别这一点上,则歉难同意。常识和实用的心理为女子之特性,较甚于男子,男子常喜凭空遐想,翱翔非非之境。中国语言和文法显出女性特征,正因为语言的形式、句法和字汇,显出思考上之极端简单性、想象上之具体性,和句法相互关系之经济。

  此种简单性最好用洋泾滨来说明,这是英国的皮肉而具中国骨子的语言。比方我们说:“He come,you no come;you come,he no come.”你实在没有理由硬要说,它的意义不及拐弯抹角的语法:“you needn't come,if he comes,and he needn't come,if you come.”清楚。实际上这种简单性只有使表达更清楚。毛翁(Moon)在Deans English里头,摘录英国索美塞得地方(Somerset)一个农夫在公堂上的证言,我觉得它比讲究主格受格的说法反而更动人:

  He'd(He would)a stick,and he'd a stick,and he licked he,and he licked he;if he licked he as hard as he licked he,he'd a killed he,and not be he.

  ◇

  照中国的语法“他打他”“吾怪吾”,意义已经十足地清晰而明了,固毋庸再加以主格非主格之麻烦。至如第三者单数动词末尾加s ,它的冗杂无聊可用过去分词证之。盖过去分词之第三者单数固无特例也,实际上许多人说:“us girl”“them things”,其意思倒从未被人误解过。著者恳挚地希望英美教授总有一天敢在教室里堂堂正正地说出“He don't”,如此一来,终有一天英国语言才能藉此洋泾滨之影响力,变得和中国语言一样清楚动人。

  中国语言之单纯可以从“坐食山空”这句成语看出来,对中国人来说,它的意义明白不过,就是“一个人倘不事生产,终日坐着不动,只会白白吃饭,则虽有山样巨大的财产,亦不免吃光用尽”。所以英国语言倘欲赶上吾们,还需相当时日才行。

  中国人思考方法之具体性,又可以用她所用的抽象词句之性质,及其俗语与比喻之通用几点来表显。一个抽象的意识,她往往用两个具体的品性组合而表达之,譬如“大小”所以表达体积的量,“长短”所以表达长度,“阔狭”所以表达宽度;例如“你的鞋子大小如何?”长和短亦用判别两方争论的是和非。吾人常说:“我不喜议论人长短。”又如“此人没有是非”,它的意义即谓这一个好人,因为他保有公正不偏的态度,不卷入争论漩涡。抽象名词以“ness”做为字尾的一类,亦非中国人之所知,中国人仅知如孟子所说:“白马之白,非白玉之白也。”这表明他们缺乏分析性的思考。

  据我所知,女人总避免使用抽象词句。这一说可从女作家所常用的字汇加以分析研究而证明(分析统计方法是西方人所习惯的心智,至于中国人因为普通的感性势力太大,不耐数字之麻烦,故用统计方法来证明似于中国人有为难处。但倘他能直捷地觉察女性作品或言语中所用抽象字汇之稀少,也就够了)。所以中国人近乎女性,常用拟想的具体化来代替抽象的术语之地位。极端学究式的字句像:“There is not difference but difference of degree between different degrees of difference and no difference.”殆无法正确地翻成中文,翻译者大概只好引用《孟子》上的问句来代替:“……五十步与百步,有以异乎?”这样的代替,虽丧失了原文的定义和精确性,却获得了明白易解,所以与其说:“我怎么会感知他内在心智之进展呢?”还不如说:“我怎么知道他心里转什么念头呢?”来得清楚明白,但肯定还是比不上中国人说“我又不是他肚皮里的蛔虫”来得畅快有力。

  中国人之思考所以常常滞留在现实世界之周围。这样促进了对于事实之感悟而为经验与智慧之基础。此不喜用抽象词句之习惯,又可从分类编目所用之名词见之,此等名词通常都需要用意义极确定之字眼,而中国人则不然,他们大都采取最能明晓浅显的名词以使用于各种不同的范畴。因此,中国文学批评中有许多形容各种写作方法的不同的表衬词句;有所谓“蜻蜓掠水”,谓笔调之轻松;“画龙点睛”,谓提出全文之主眼;“欲擒故纵”,谓题意之跌宕翻腾;“单刀直入”,谓起笔之骤开正文;“神龙见首不见尾”,谓笔姿与文思之灵活;“壁立千仞”,谓结束之峻峭;“一针见血”,谓直捷警策之讥刺;“声东击西”,谓议论之奇袭;“旁敲侧击”,谓幽默之讽诮;“隔岸观火”,谓格调之疏落;“层云迭幛”,谓辞藻之累积;“湖上春来”,谓调子之柔和;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句句都是绘声绘色,有如bow/wow(狗吠)、pooh/pooh (呸呸!)、sing/song theories (乏味的理论)那套原始语言。

  如此拟想的浪费,与抽象用语之贫乏,不免影响写作的格调,因而及于思考之式态。一方面固增进活泼之性状,另一方面,它不难退化于无意义的装饰而不具充实之内容,此等缺点为中国文学史上某几个时期的苦闷的罪恶,直到唐代,韩愈始大声疾呼,树起反抗之旗帜。这种装饰文字所谓骈骊文的格调,深受缺乏精确性表现之弊病,而其优点为最佳之“非古典派”小说中所表现者,为一种闲游的散文,富有新鲜通俗而含着农村的风味,有似英国文学中之斯威夫特(Swift)与笛福(Dofoe)的作品。故从英文译为中文,其中最感困难者为科学论文,而从中文译为英文,其中最感困难者则为诗与骈体文。盖这一类文字,每一个字眼含有一个意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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