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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学生活 小说(2)


  笔者认为,《红楼梦》无愧为世界名著。它的人物刻画,它深切而丰富的人性,它炉火纯青的风格,使它当之无愧。它的人物生动形象使我们感到比自己生活中的朋友还要真实,还要熟悉。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语言风格,我们能一一加以分辨。总之,优秀小说该具备的它都具备:

  它有惊人瑰丽的中国式亭台楼阁,有一个庞大的官宦之家,四个小姐和一个公子,他们正在长大成人。还有一些漂亮的、年龄相仿的表姐妹,过着善意的椰榆戏谑的快乐生活。一群十分迷人而聪明的婢女,有的工于心计,有的急躁真诚,有的则悄悄地爱上了自己的主人。一些仆人的妻子不忠实,常常牵涉进家庭中发生的小小嫉妒和流言之中。一位老爷常年出门在外为官,两三个媳妇把家政家务管理得井然有序,其中最能干、最有天赋、最饶舌、最受人爱戴的,是凤姐,但她却根本目不识丁。主人公宝玉正值青春年少,十分聪明,却又总喜欢钻在脂粉堆里,正如书中所言,是被仙界遣送下凡历劫,以参透情缘便是魔障的幻境,他像中国所有大家庭中独嗣子那样,颇受祖母这个家庭权威的过分宠爱,但他又极为害怕父亲,十分受堂、表姐妹们的喜欢。几个蝉女照顾着宝玉的衣食住行,甚至还通宵守护照看他的睡觉。他爱着表妹黛玉——这个寄居在大家庭里的孤儿,害着肺病,靠喝燕窝汤度日。她的美貌和诗才都使别人大为逊色,但她却太聪明了一点,以至不能像那些比她傻的人们一样过幸福的生活。她用少女的纯真和激情,热烈地爱着宝玉。另一位是表姐宝钗,也爱着宝玉,但性情更为爽直,头脑更为实际,被长辈视为更合格些的妻子。最后的一次欺骗行为是:几位夫人在宝黛两人全无知晓的情况下,筹办了主玉与宝钗的婚礼。黛玉直到婚礼举行前夕才得知此事,这个消息使她歇斯底里地狂笑一阵之后就香消玉陨了。宝玉则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婚礼举行的那个夜晚,才发现父母的骗局。于是他变得半痴半呆,魂不守舍,最后遁入空门。

  所有这些事件都发生在一个大家庭兴衰的过程之中,在故事的最后三分之一部分里,家庭的灾难接二连三地发生,使人大为惊讶,就像埃德加·爱伦·坡的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所描绘的那样。它快乐的全盛期已经过去,倾家荡产的气氛四处弥散。我们听到的不复为中秋月下酒宴上的欢笑声,而是寂静庭院中怨鬼的哭声,漂亮的姑娘都已长大成人,并嫁到不同的人家,命运也各不相同。宝玉的贴身婢女们都被遣发殆尽,各自嫁人去了,其中最为忠实的晴雯,带着贞洁和真诚归西。幻境消逝了。

  如果像中国的有些批评家所说的那样,《红楼梦》可以丧邦,那么中国早就被毁掉了。黛玉和宝钗成了讨整个民族喜欢的人,此外还有一些别的类型的人:急躁的晴雯、温柔的袭人、浪漫的湘云、贤淑的探春、饶舌的凤姐和聪明的妙玉。她们性情各异,代表不同的类型,供读者去选择取舍。发现中国人脾性的最简易的办法,是问他在黛玉和宝钡之间更喜欢哪个。如果喜欢黛玉,他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如果喜欢宝钗,他就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如果他喜欢晴雯,他也可能会成为一个优秀作家;如果他喜欢湘云,他会同样欣赏李白的诗篇。我本人喜欢探春,她兼有黛玉和宝钗的品质,幸福地缔结了婚姻,成了一位好妻子。宝玉的性格十分懦弱,远不足以成为年轻人崇拜的“英雄”。不过,无论喜欢与否,中国的男男女女,大部分都把这部小说读了七八遍,一门学问也由此发展起来,称为“红学”。其学术地位的高贵与研究卷帙的浩繁完全可以与莎士比亚和歌德的评论著作相匹敌。

  从各方面讲,《红楼梦》都可以说是代表了中国小说艺术的顶峰。但同时它也是一类小说的代表。简单说来,小说可以根据其内容划分为以下几类,每类中著名的代表作附后:

  1.侠义小说:  《水浒传》
  2.神怪小说:  《西游记》
  3.历史小说:  《三国志》
  4.爱情小说:  《红楼梦》
  5.淫秽小说:  《金瓶梅》
  6.社会讽刺小说:《儒林外史》
  7.理想小说:  《镜花缘》
  8.社会现状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当然,严格的划分是困难的。比如《金瓶梅》虽有五分之四篇幅的淫秽描写,但它却是最好的社会现状小说,它既无情又生动地描绘了一幅幅丢姜众生的画像,描绘了乡绅土豪的嘴脸,特别描绘了明代中国妇女的状况。除了这些严格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之外,我们还应该提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大小故事。它们具有十分久远的传统,最好的代表作有《聊斋》和《今古奇观》,后者是世代流传的各种通俗故事的最佳集选本。

  我大致上以这些小说在公众中的影响程度大小为它们排了队。从街上那些“流通图书馆”图书借阅的情况来看,最流行的小说,当首推冒险小说,汉语叫“侠义小说”。在一个侠义勇敢的举动常被老师和家长所训斥的社会里,这种现象自然是很奇怪的,然而从心理上来解释则一目了然。在中国,侠义的子孙常会使自己的家庭陷入与警察和地方官吏的麻烦和纠纷之中,故而常被赶出家门,流落下层社会。而行侠仗义之士,常常大具有公众精神,一定要干预别人的事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于是被逐出社会,赶往“绿林”。因此,如果父母不把他们“击碎”,他们就会击碎这个家庭。这也是由于缺乏宪法保护的缘故。在一个正当行为得不到宪法保护的社会里,一位执意要为社会上的穷苦人和被压迫的人主持正义的侠客,就一定得是一位“硬派英雄”。显然,那些安分守己地呆在家里的人,呆在上流社会的人,是不配麻烦别人去“击碎”的。于是,这些中国的“优秀公民”便十分欣赏绿林豪杰,就像无助的妇女欣赏脸庞黝黑、胡子拉茬、胸毛蓬蓬的魁梧大汉一样。有什么比一个结核病人躺在床上看《水浒传》,欣赏李逵的力气与业绩更容易令人兴奋和畅快的呢?应该记住,中国小说总是躺在床上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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