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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


  1928年(民国十七年) 二十六岁

  1月1日 中共中央发出《告湖北同志书》,指出刘昌群、韩光汉等主张武汉暴动“不仅是一个错误且系玩弄暴动”;肯定长江局及罗亦农停止暴动的决定“是对的,是正确的指导”。

  同日 与李哲时(文宜)结婚。参加婚礼的有陈独秀、瞿秋白、周恩来、王若飞、李富春等。借婚礼为掩护,交换了对中国革命的策略问题的意见。

  1月3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在会上再次批评CY同志“无动不暴”,表示“说湖北过去是机会主义,我决不承认”。会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党内问题的决议》,肯定党的湖北省委和共青团湖北省委“马上暴动”的倾向是错误的,长江局反对马上暴动是对的,但认为长江局估量唐生智崩溃太远,对两湖没有进一步的指导,也“不是一种寻常的错误”。并决定取消中共湖北省委扩大会议关于开除罗亦农中央委员的决定。

  1月8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派罗迈(李维汉)去两湖巡视,时间以四十天至五十天为限。罗迈走后,罗亦农参加中央工委。关于湖北纠纷,决定应无条件恢复罗亦农的工作,及在同志中的信仰。

  1月11日 代中共中央起草致湖北省委及江西省委信。

  1月13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第八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召开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时间、代表人数及产生办法、议程等问题,决定在两星期内发出党纲及各项讨论大纲,其中,党务组织大纲由罗亦农起草,党纲草案大纲由瞿秋白和罗亦农起草。

  1月16日 代中共中央起草致江苏省委信。

  1月18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在会上指出:“中国革命的发展是不均的”,“城市的压迫大”,因此,革命在“城市的发展比乡村难”。

  1月22日 代中共中央起草致湖北省委信。

  1月30日 代中共中央起草《中央通告第三十二号》(关于组织问题)。

  2月7日 在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议上指出:湘鄂赣三省目前特别注意建立农民的割据局面及发展三镇工运。

  2月8—12日 出席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罗亦农起草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扩大会议宣言》和《中国工人阶级的指南针——全国总工会目前总任务议案》。

  2月27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议。在讨论上海问题时,和周恩来一起提议要老老实实开始党组织的改组工作,准备作长期的斗争。要重新登记党员,只要质量好,不怕数量少。

  3月15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会议讨论并决定了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决定瞿秋白、罗亦农代表中共中央出席;但如共青团决定任弼时去,则罗亦农即不去。

  3月20日 由上海到达武汉,代表中共中央巡视两湖工作。抵汉时,正值湖北省委遭受第一次大破坏,由五人组成的省委常委中,符定一被捕,夏明翰牺牲,省委书记刘伯庄和余茂怀去上海,实际“已无省委之可言”,乃指定黄赤光、关学参、松廷、霍锟镛、余泽鸿等五人组成临委,并报告中央。

  3月30日 中共中央复信,指定陈潭秋等五人为湖北省委常委,陈未到前,由临委进行工作。并通知罗亦农于4月10日前返申,以便对湘、鄂、粤特别是湘、粤工作作进一步的讨论。

  4月2日 任弼时在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传达了共产国际在三月间关于召开党的“六大”的决定,国际要求瞿秋白、罗亦农、任弼时、周恩来、黄平立即去莫斯科进行筹备。

  4月9日左右 由汉返抵上海。

  4月10日 出席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议,向中央汇报了巡视两湖工作的情况。

  4月15日 与邓小平一起去上海爱文义路戈登路中福里1239号半党的接头机关接待山东省委代表时,因叛徒告密,被捕,邓小平先一分钟离开,幸免于难。

  4月21日 英勇牺牲于上海西郊龙华。

  5月30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刊物《布尔塞维克》第一卷第二十期发表《悼罗亦农同志!》,沉痛悼念罗亦农同志,并高度评价了他光辉的一生,称他是中国无产阶级“最热烈的领袖”,中国共产党“最英勇的战士”。他的“热烈的革命精神,可为中国共产党全党党员之楷模”,号召“中国无产阶级牢记住他的领袖,将为他的领袖报仇。”

  [1]《中湘罗氏四修族谱》记载:“善扬,字敬斋,号振纲,一号觉”。据罗亦农的妻弟谢魁告诉笔者,“敬斋”是1947年修族谱时,修谱者因“慎斋”与光绪皇帝的老师罗典(字慎斋)同名,为避讳而代改的,罗亦农生前从未用过,也不知道。1980年7月,笔者在烈士家乡访问时,亲属乡里均称罗亦农为“慎斋”,无一人称之为“敬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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