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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广平兄:

  二十六日寄出一信,想当已到。次日即得二十三日来信,包裹的通知书,也一并送到了,即向邮政代办处取得收据,星期六下午已来不及。星期日不办事,下星期一(廿九日)可以取来,这里的邮政,就是如此费事。星期六这一天,我同玉堂往集美学校讲演①,以小汽船来往,还耗去了一整天;夜间会客,又耗去了许多工夫,客去正想写信,间壁的礼堂里走了电,校役吵嚷,校警吹哨,闹得“石破天惊”②,究竟还是物理学教授有本领,走进去关住了总电门,才得无事,只烧焦了几块木头。我虽住在并排的楼上,但因为墙是石造的,知道不会延烧,所以并不搬动,也没有损失,不过因了电灯俱熄,洋烛的光摇摇而昏暗,于是也不能写信了。

  我一生的失计,即在向来不为自己生活打算,一切听人安排,因为那时豫科是活不久的。后来豫料并不确中,仍能生活下去,遂至弊病百出,十分无聊。再后来,思想改变了,但还是多所顾忌,这些顾忌,大部分自然是为生活,几分也为地位,所谓地位者,就是指我历来的一点小小工作而言,怕因我的行为的剧变而失去力量。这些瞻前顾后,其实也是很可笑的,这样下去,更将不能动弹。第三法最为直截了当,而细心一点,也可以比较的安全,所以一时也决不定。总之,我先前的办法已是不妥,在厦大就行不通,我也决计不再敷衍了,第一步我一定于年底离开这里,就中大教授职。但我极希望H.M.也在同地,至少可以时常谈谈,鼓励我再做些有益于人的工作。

  昨天我向玉堂提出以本学期为止,即须他去的正式要求,并劝他同走。对于我走这一层,略有商量的话,终于他无话可说了。他自己呢,我看未必走,再碰几个钉子,则明年夏天可以离开。

  此地无甚可为。近来组织了一种期刊,而作者不过寥寥数人,或则受创造社影响,过于颓唐,或则像狂飙社嘴脸,大言无实;又在日报上添了一种文艺周刊③,恐怕也不见得有什么好结果。大学生都很沉静,本地人文章,则“之乎者也”居多,他们一面请马寅初写字,一面要我做序,真是一视同仁,不加分别。有几个学生因为我和兼士在此而来的,我们一走,大约也要转学到中大去。

  离开此地之后,我必须改变我的农奴生活;为社会方面,则我想除教书外,仍然继续作文艺运动,或其他更好的工作,俟那时再定。我觉得现在H.M.比我有决断得多,我自到此地以后,仿佛全感空虚,不再有什么意见,而且有时确也有莫明其妙的悲哀,曾经作了一篇我的杂文集的跋④,就写着那时的心情,十二月末的《语丝》上可以发表,你一看就知道。自己也明知道这是应该改变的,但现在无法,明年从新来过罢。

  逢吉既知道通信地方,何以又须详询住址,举动颇为离奇。我想,他是在研究H.M.是否真在广州办事,也说不定。因他们一群中流言甚多,或者会有H.M.亦在厦门之说也。

  女师校长给三主任的信,我在报上早见过了。现在未知如何?无米之炊,是人力所做不到的。能别有较好之地,自以从速走开为宜。但在这个时候,不知道可有这样凑巧的处所?

  迅。十一月廿八日午十二时。

  【注释】

  ①往集美学校讲演:讲稿佚。据《鲁迅日记》:这次讲演在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讲演内容参看《华盖集续编·海上通讯》。

  ②“石破天惊”:语见李贺《李凭箜篌引》:“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

  ③指《鼓浪》周刊。厦门大学学生组织的鼓浪社创办,附《民钟日报》发行。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一日创刊,次年一月五日出至第六期停刊。

  ④指《写在〈坟〉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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