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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信(2)


  我先前不是刚说我没有“捏造事实”么?那封信里举的却有。说是我说他“同杨荫榆女士有亲戚朋友的关系,并且吃了她许多的酒饭”了,其实都不对。杨荫榆女士的善于请酒,我说过的,或者别人也说过,并且偶见于新闻上。现在的有些公论家,自以为中立,其实却偏,或者和事主倒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乡,……等等关系,甚至于叨光了酒饭,我也说过的。这不是明明白白的么,报社收津贴,连同业中也互讦过,但大家仍都自称为公论。至于陈教授和杨女士是亲戚而且吃了酒饭,那是陈教授自己连结起来的,我没有说曾经吃酒饭,也不能保证未曾吃酒饭,没有说他们是亲戚,也不能保证他们不是亲戚,大概不过是同乡罢,但只要不是“某籍”,同乡有什么要紧呢。绍兴有“刑名师爷”,绍兴人便都是“刑名师爷”的例,是只适用于绍兴的人们的。

  我有时泛论一般现状,而无意中触着了别人的伤疤,实在是非常抱歉的事。但这也是没法补救,除非我真去读书养气,一共廿年,被人们骗得老死牖下;或者自己甘心倒掉;或者遭了阴谋。即如上文虽然说明了他们是亲戚并不是我说的话,但因为列举的名词太多了,“同乡”两字,也足以招人“生气”,只要看自己愤然于“流言”中的“某籍”两字,就可想而知。照此看来,这一回的说“叭儿狗”[21](《莽原半月刊》第一期),怕又有人猜想我是指着他自己,在那里“悻悻”了。其实我不过是泛论,说社会上有神似这个东西的人,因此多说些它的主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本以为这足见我是泛论了,名人们现在那里还有肯跟太监的呢,但是有些人怕仍要忽略了这一层,各各认定了其中的主人之一,而以“叭儿狗”自命。时势实在艰难,我似乎只有专讲上帝,才可以免于危险,而这事又非我所长。但是,倘使所有的只是暴戾之气,还是让它尽量发出来罢,“一群悻悻的狗”,在后面也好,在对面也好。我也知道将什么之气都放在心里,脸上笔下却全都“笑吟吟”,是极其好看的;可是掘不得,小小的挖一个洞,便什么之气都出来了。但其实这倒是真面目。

  第二种罪案是“近一些的一个例”,陈教授曾“泛论图书馆的重要”,“说孤桐先生在他未下台以前发表的两篇文章里,这一层‘他似乎没看到’。”我却轻轻地改为“听说孤桐先生倒是想到了这一节,曾经发表过文章,然而下台了,很可惜”了。而且还问道:“你看见吗,那刀笔吏[22]的笔尖?”“刀笔吏”是不会有漏洞的,我却与陈教授的原文不合,所以成了罪案,或者也就不成其为“刀笔吏”了罢。《现代评论》早已不见,全文无从查考,现在就据这一回的话,敬谨改正,为“据说孤桐先生在未下台以前发表的文章里竟也没想到;现在又下了台,目前无法补救了,很可惜”罢。这里附带地声明,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别人的原文用引号,举大意用“据说”,述听来的类似“流言”的用“听说”,和《晨报》大将文例不相同。

  第三种罪案是关于我说“北大教授兼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的事,据说已告了一年的假,假期内不支薪,副馆长的月薪又不过二百五十元。别一张《晨副》上又有本人的声明,话也差不多,不过说月薪确有五百元,只是他“只拿二百五十元”,其余的“捐予图书馆购买某种书籍”了。此外还给我许多忠告,这使我非常感谢,但愿意奉还“文士”的称号[23],我是不属于这一类的。只是我以为告假和辞职不同,无论支薪与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这是不待“刀笔吏”才能知道的。至于图书馆的月薪,我确信李教授(或副馆长)现在每月“只拿二百五十元”的现钱,是美国那面的;中国这面的一半,真说不定要拖欠到什么时候才有。但欠帐究竟也是钱,别人的兼差,大抵多是欠帐,连一半现钱也没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论客的口实了,虽然其缺点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我想,如果此后每月必发,而以学校欠薪作比例,中国的一半是明年的正月间会有的,倘以教育部欠俸作比例,则须十七年正月间才有,那时购买书籍来,我一定就更正,只要我还在做“官僚”,因为这容易得知,我也自信还有这样的记性,不至于今年忘了去年事。但是,倘若又被章士钊们革掉,那就莫明其妙,更正的事也只好作罢了。可是我所说的职衔和钱数,在今日却是事实。

  第四种的罪案是……陈源教授说,“好了,不举例了。”

  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本来已经说不胜说”,或者是在矫正“打笔墨官司的时候,谁写得多,骂得下流,捏造得新奇就是谁的理由大”的恶习之故罢,所以就用三个例来概其全般,正如中国戏上用四个兵卒来象征十万大军一样。此后,就可以结束,漫骂——“正人君子”一定另有名称,但我不知道,只好暂用这加于“下流”人等的行为上的话——了。原文很可以做“正人君子”的真相的标本,删之可惜,扯下来粘在后面罢——

  “有人同我说,鲁迅先生缺乏的是一面大镜子,所以永远见不到他的尊容。我说他说错了。鲁迅先生的所以这样,正因为他有了一面大镜子。你听见过赵子昂——是不是他?——画马的故事罢?他要画一个姿势,就对镜伏地做出那个姿势来。鲁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对了他的大镜子写的,没有一句骂人的话不能应用在他自己的身上。要是你不信,我可以同你打一个赌。”

  【注释】

  法兰斯:通译法朗士。参看本卷第66页注。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七、五十八期(一九二六年一月九日、十六日)连续发表两篇谈法朗士的《闲话》;徐志摩看到第一篇后,便在一月十三日《晨报副刊》发表的《“闲话”引出来的闲话》一文中称赞陈的文章和法朗士的文章同样“妩媚”,又说他学法朗士已经“有根”了。参看本书《无花的蔷薇》第七节。

  [21]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后收入论文集《坟》。

  [22]刀笔吏:古代书吏在办理文书时,经常要使用刀和笔两种工具(用笔写在竹简或木札上,有误则用刀削去),所以秦汉时的书吏被称为刀笔吏;后来它又转为一般舞文弄法的讼师的通称。陈西滢曾在《致志摩》中攻击鲁迅为“刀笔吏”。

  [23]李四光在一九二六年二月一日《晨报副刊》发表一封给徐志摩的信,内容是关于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一事的声明。信末说:

  “我听说鲁迅先生是当代比较有希望的文士……暗中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查清事实,知道天下人不尽像鲁迅先生的镜子里照出来的模样。到那个时候,也许这个小小的动机,可以促鲁迅先生作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工夫。也许中国因此可以产生一个真正的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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