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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青苗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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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者曰:韩、欧二公所言既中其弊,而公犹不寤,则虽谓之执拗,宁得为过?应之曰:不然。当时诸君子之攻新法也,其有弊者固攻之,其无弊者亦攻之,诚有如公之所云,意不在于法也。为公之计,惟有一事不办,偃然与彼辈同流,庶可以免于罪戾,而无如非公之本意何也。且法既已善矣,其有弊焉,则非法弊而人弊也。即如青苗法者,公在鄞行之而既有效矣,李参在陕行之而又既有效矣,使县县皆得如公者以为之令,则县县皆鄞也。即不能焉,而使路路皆得如参者以为之转运使,而因以综核名实之法督其县,则亦路路皆陕也。据条例司所核定,凡全国置提举官四十一人,以当时贤才之众,欲求得如李参者四十一人,谅非难也。而公又非不欲与诸君子共之也,而无如诸君子者,闻有一议为公之所发,则掩耳而不听,初不问其所发为何议也,见有一诏为公所拟,则闭目而不视,初不问其所拟为何诏也。责以奉行,非挟贤挟长以抗,则投劾而去耳。诸君子既不屑为公助,而公又不能忍心害理一事不办以自谢于诸君子,而又不能以一身而尽任天下之事,然则非于诸君子之外而别求其助我者,安可得耶?况诸君子非徒不助之而已,又煽之嗾(sǒu 教唆)之挠之于其旁,私幸其弊之日滋、功之不就以为快,是青苗本可以行之而无弊者,而以诸君子之故,则欲其无弊焉,安可得也?夫他事亦若是则已耳。 由此言之,则吾所谓青苗法虽善而不必其可行者,可以见矣。使得人人如公者以为县令,则诚可行;而不得焉,故不可行也。无已而思其次,得人人如公者以为提举,则犹可行;而不得焉,故不可行也。无已而更思其次,得人人如公者以为执政,则于不可行中而犹有可行;而不得焉,故不可行也。 然则青苗法之弊,果尽如当时诸君子之所言乎?公之良法美意,而民竟未尝一蒙其泽乎?曰:是又不然。史成于谤公者之手,其旨在扬恶而隐善。凡有可以表公之功者,划之惟恐不尽。虽然,固有不能尽划者。公与曾公立书,言始以为不请,而请者不可遏;终以为不纳,而纳者不可却,则当时民之欢欣鼓舞可想见也。其上《五事劄子》云: (熙宁五年)昔之贫者,举息之于豪民;今之贫者,举息之于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是其行之既数年而有成效也。其《谢赐元丰敕令格式表》云:创法于群几之先,收功于异论之后,则是公罢相后而其效益著也。然犹得曰:公自言之未可为信,也请征诸旁观之言。河北转运司王广廉入奏,则谓民皆欢呼感德矣。李定至京师,李常见之,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如何?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此事,君勿为此言。定曰:定但知据实以言,不知京师。是一时舆论所在,有欲扪其舌而不可得者矣。然犹得曰是依附公以希宠者言之,未可为信也。请更征诸反对党之口。 朱子《金华社仓记》云:以予观于前贤之论,而以今日之事论之,则青苗者,其立法之本意,固未为不善也。子程子尝论之,而不免悔于其已甚而有激。是程子晚年知其攻难青苗之为误,而朱子且歌诵之矣。苏子瞻《与滕达道书》云: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同异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今圣德日新,众化大成,回视向之所执,益觉疏矣。是子瞻晚年深自忏悔,而咸叹于众化之大成。其言与公所谓收功于异论之后者盖吻合。所谓众化者,盖指凡新法而言,而青苗必其一矣。以程苏二人为当时反对最力者,而皆如是,非确有成效,而能得耶?以此度之,与程苏同心而其言不传于后者,当更何限?不宁惟是,元祐初政,尽芟新法。元年二月,罢青苗。三月,范纯仁以国用不足,请复之矣。八月,司马光奏称散青苗本为利民,惟当禁抑配矣。是皆形诸奏牍载诸正史者。夫司马君实、范尧夫非当时首攻青苗之人,且攻之最力者耶?曷为于十八年之后,乃复津津乐道之如此?由此观之,则知当时之青苗法,实卓著成效,而民之涵濡其泽者既久,虽欲强没有美而有所不可得也。然则前此之哓哓,果何为也哉?语曰:凡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以乐成,然则诸君子者,毋亦凡民而已矣。夫以吾侪居今日以论之,而犹觉青苗法之难行也如彼,而荆公当日行之,虽其弊非所能免,其效抑已章章。吾于是益叹公之才之不可及,而诋当时奉行新法皆为小人者,吾卒未之敢信也。 更平心以论之,青苗法者,不过一银行之业耳,欲恃之以摧抑兼并,其效盖至为微末。而银行之为业,其性质乃宜于民办而不宜于官办。但使国家为之详定条例,使贷者与貣者交受其利而莫能以相病,而国家复设一中央银行,以为各私立银行之枢纽,而不必直接与人民相贷貣,则其道得之矣。荆公之为此,所谓代大匠斫易伤其手也。虽然,此立夫今日以言之耳,若在当时,人民既无有设立银行之能力,而举国中无一金融机关,而百业坐是凋敝。荆公能察受敝之原,而创此法以救治之,非有过人之识力而能若是耶?夫中国人知金融机关为国民经济之命脉者,自古迄今,荆公一人而已。 后此有阴窃青苗法之实而阳避其名者,则朱子之社仓是也。其法取息十二,夏放而冬收之,此与青苗何异?朱子行之于崇安而效,而欲以施之天下,亦犹荆公行之于鄞而效,而欲以施之天下也。夫朱子平日固痛诋荆公,谓其汲汲财利,使天下嚣然丧其乐生之心者也。及倡社仓议,有诘之者,则奋然曰:介甫独散青苗一事是耳(俱见朱子语类)。夫介甫果汲汲财利耶?介甫之是者,果独青苗一事耶?毋亦是其所谓是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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