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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家庭(1)


  王安石以孝顺、友爱闻名于当时,他的家庭,实在可以说是个模范家庭。王安石十七岁的时候,父亲王益去世了,他继续侍奉祖母十余年。他的祖母是永安县人,姓谢,曾巩为她作墓志铭,收在《南丰集》里。他的父亲名益,字损之,官职是都官员外郎。王安石写过一篇《先大夫述》,收在他的文集中。他的母亲是仁寿县人氏,姓吴,曾巩也曾为她作过墓志铭,收在《南风集》中。他们兄弟七人,王安礼、王安国《宋史》都有传。他的文集中收有《亡兄王常甫墓志铭》、《王平甫墓志铭》。王常甫就是他的长兄王安仁,王平甫就是王安国。王安石早年因为贫穷才出去做官,他的俸禄要用来奉养祖母、母亲以及寡嫂,他家的境况在他的文集中记载得都很详细,他与王安礼、王安国唱和的诗作极多,他写的《王常甫墓志铭》、《王平甫墓志铭》,都称赞他们最讲究孝顺友爱,那么,王安石的孝顺和友爱,也就可以知道了。

  王安石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王雱,一个叫王旁。王旁的事迹没有流传下来,只有王安石的文集中有一首《题旁诗》,也可以证明他的早年也是很聪明的。王雱字元泽,性情十分机敏,没有成年的时候已经著书数万字了。十三岁的时候,听到来自陕西的士兵谈起西北洮河一带的情况,感叹起来,说:“这是可以安抚并拥有他们的,如果让西夏人得到了,就会使敌人的力量增强,而边境的忧患就多了。”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他二十四岁,考中了进士,调旌德县尉(在今安徽),作策论二十余篇,大胆谈论天下大事。又著有《老子训传》和《佛书义解》,也有数万字。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由于邓绾、曾布的推荐,受到皇帝的召见,授予他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受诏撰写《书义》、《诗义》,不久又提升他为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书写好以后,升任龙图阁直学士,因为有病没有接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去世,只活了三十三岁。

  (考异十八)

  《邵氏闻见录》说:“王安石的儿子王雱,性情险恶,凡是王安石所作所为中不近人情的地方,都是王雱教的。吕惠卿像奴才一样侍奉他。王安石设置条例司,开始用了程颢作为下属,程颢是个贤士,一天,天气很热,王安石正与程颢说话,王雱蓬头散发,光着脚,手里拿着女人的帽子走出来,他问王安石:‘你们在谈什么?’王安石说:‘新法一再遭到人们的抵制,在与程颢商议办法。’王雱伸腿坐在地上,大声说道:‘在大街上把韩琦、富弼的头砍下来,新法就能施行了。’王安石说:‘他胡说呢。’程颢说:‘正在和参政大人谈论国家大事,孩子怎么能够干预,请你退下。’王雱不愿意离去,程颢从此与王安石有了隔阂。王雱死后,王安石罢相,有一天坐在钟山上,恍惚之间看见王雱戴着枷锁像一个囚犯的样子,王安石于是将所居牛山园宅捐献出来,建了寺庙,为王雱祈福。后来,王安石生了疮,非常痛苦,曾对他的侄子说:‘快把我的那些《日录》烧了吧。’侄子哄他,烧了一些其他的书来代替,于是王安石就死了。还有人说,后来又有人见到了他。”李绂的《穆堂初稿》有《书(邵氏闻见录)后》一文,其中说:“《虞书》戒无稽之谈,《周礼·大司徒》用实行于乡中的八种刑罚纠察百姓,第七种是针对制造谣言的刑罚。制造谣言一定要施加刑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他的这些虚妄不实的话,完全可以搞乱是非,使相关的人受到伤害,即使在他的身后,也会在很长时间之内受到鄙人们的侮辱和耻笑。如果幸好这样的话出自轻薄浮浪的小人之口,听到这些话的人还可能半信半疑;如果不幸这些造谣的人还被错误地当成了有名望的士大夫,那么,虽然是贤人君子,也可能相信他说的话。而受到诬陷的人,万世都要蒙受不白之冤,这不是很残酷吗?自从唐朝的人开始,喜欢编写小说,宋朝、元朝更加兴盛,像钱世昭的《钱氏私志》,魏泰的《东轩笔录》,在这些书里,‘孟主贤臣’,动辄就会遭到诬蔑。至于《碧云》、《焚椒录》,胡言乱语已经到极点了。这些书中看上去可以相信的东西,不会超过《邵氏闻见录》。现在看来,他们随意谈论的这些东西毫无根据,完全是诬告妄言,失去了真实性,与钱世昭、魏泰之流没什么区别。《邵氏闻见录》所记载的最骇人听闻的事,没有能超过王雱谈论新政这件事的。在父亲面前,还有贤人在座,就蓬头散发,拿着女人的帽子,随口妄谈,要砍韩琦、富弼的头。容貌和言语竟狂妄、丑恶到这种程度,使得天下后世的读者,因为讨厌王雱而讨厌王安石。我曾经想过这件事,王雱以贤人的资质,早年就致力于经学,著书立说,在尚未成年的时候,已经写了数万言,怎么可能是个无知无识的人呢?今年消暑有余暇,偶然翻阅了一些书,简单地核查考证了一下这件事的时间,才知道《邵氏闻见录》是在无端地造谣和诽谤,绝对没有这样的事。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是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四月开始施行新法,八月举荐程颢做了条例司的官员。第二年的五月,程颢就因为意见不合转任签书镇宁节度使判官,而王雱是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丁未科许安世榜的进士。第二年是戊申年,也就是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到了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雱已经由进士授予旌德县尉的职务,远到江南去做官了,这样看来,王安石与程颢谈论新政的时候,王雱并不在京城。直到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皇上召见王雱并让他担任了太子中允和崇政殿说书,这时才回到京城,而程颢到外地任职已经一年多了。怎么能像邵氏记载的那样,听到程颢他们的议论呢?邵氏想要形容王雱的丑陋,就诬蔑他蓬头散发,光着脚,想要坐实他的蓬头散发,光着脚,就说那天正好是夏天暑热,却没有想到程颢任条例司官员是在八月,第二年五月就转到外地任职了。他是从深秋开始,到初夏,其间并没有暑热的日子。程颢比王雱大九岁,大约就是他的兄长,而韩琦、富弼,甚至是王安石的前辈,他们的威望,不是程颢可比的。邵氏说,程颢很严肃地指责王雱:我与你父亲正在谈论国家大事,孩子不应参与,请你退下。王雱听了这话,当即就退下了。这个王雱既然敢说斩韩琦、富弼的头,却很在意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又是父亲属下的人,一受到训斥就离开了,这都是不合乎情理的。邵氏又说,王安石在钟山恍惚之间看到王雱戴着枷锁等,这种鬼魅的传说,是不值得辩驳的。司马光说,三代以前,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误入地狱见到所谓十王呢?那是因为没有人记载这样的事,如今邵氏的这种传言,却被采纳到正史之中,又不能不辩。目的是不想让王雱在后世还蒙受这个恶名声,遏制稗官小说编造历史之风的滋长,不让人心风俗受到更多的危害。有人说,《邵氏闻见录》大约是邵伯温死后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他的儿子邵博编辑的,邵伯温不应该编造到这种程度。也许是邵博做的吧,大约当时社会舆论正在对王安石进行攻击,邵博希望借助于所编造的这些离奇故事来讨好社会舆论,是不是这样呢?我不知道。”

  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说:“程颢与王安石讨论新法,王雱很狂妄地说要砍韩琦和富弼的头,李绂考证了发生这件事的时间,当时王雱并不在京城,邵氏无端地造谣诽谤是毫无疑义的。然而,李绂只说它被正史采用,是由于《邵氏闻见录》,却不知道朱熹在《程式外书》和《名臣言行录》中也都采用了,于是,写作《宋史》的人既然以为程朱这样的大贤人是可信的,也就使得王雱这个千年的奇冤,不可能再被昭雪了。王安石平生是要实践道义,拯救时世的,他推行的青苗法,开始于他在鄞县做县令的时候,那时王雱只有四岁,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王安石写了《上仁宗皇帝书》,第二年又写了《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讲的都是慎重地选拔人才,进行变法改革,这是熙宁(宋神宗年号,公元1068—1077年)新法的最初起源。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王雱成为进士,让他做了旌德县尉,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才来到京城,这时,新法已经一个接一个地施行了,和王雱有什么关系呢?当时像韩琦、欧阳修、司马光、刘攽等人的上疏,也只是说新法不便于施行,没有人说王安石做事不近人情。第一个编造王安石十大罪状丑化诋毁他的人是吕诲,即使是吕诲,也不曾有一句话涉及他的儿子王雱。即使从熙宁、元丰、元祐、绍圣以来,数十年间一直有人攻击那些帮助施行新法的人,甚至到了势如水火,狠如仇敌的程度,也只是针对吕惠卿、章惇等人,没有人提到王雱。王雱很久以来一直在生病,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王安石还写了《谢赐男雱药物表》,九年(公元1076年),王雱就去世了,一定不是由于背上的疮发作而死的,又纷纷编出闹鬼的故事,这是那些有学问的君子应该做的事吗?”

  现在来看李绂、蔡上翔二人的辩驳,真像热水泼在雪上,或快刀斩乱麻,令人有一种浮一大白,大呼痛快的感觉,我不必再用什么言辞称赞他们了。此外,史传和杂书中诋毁、丑化王雱之处还有很多,有了这样一个例证,其他的也都是不实之词,大约不用多说了,所以不再广引详辩来浪费纸墨。又如蔡上翔考证,北宋的那些人中从未有人攻击到王雱,到底是什么原因,南渡以后,王雱忽然成了众矢之的呢?根据我的思考,这大约是由学术之争引起的。熙宁、元丰、元祐时对王安石的攻击,目标只是他的新法,没有涉及学术问题。此后分成了洛党、蜀党,他们的争论波及王安石,杨时著《三经辩》十卷,专门攻击《三经新义》,又写了《书义辩疑》一卷,专门攻击王雱。大概章惇、吕惠卿等人是帮助王安石施行新法的人,所以,攻击王安石政策的人,一定要攻击章惇、吕惠卿。王雱是帮助王安石著书立说的人,所以,攻击王安石学术的人,一定要攻击王雱。这也是很自然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悍然触犯了《周礼》规定的“造言之刑”,即针对造谣者的刑法,这是那些肆无忌惮的小人才做的事,想不到讲学的大儒们也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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