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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用人和交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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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异十六) 《宋史·吕惠卿传》引用司马光的话说,吕惠卿才是变法的主谋,王安石不过极力地推行新法罢了。好像一切新法都是吕惠卿提出来的,王安石不过就是一个傀儡罢了。我认为这一定不是司马光说过的话,如果真是司马光说过的话,也是头脑发昏时说的话,王安石的新法,平日就在他的心中酝酿,已经很久了,看他平时写的诗和文章,以及《上仁宗书》就很清楚了。《答吕吉甫书》说:“整个朝廷的官员都对新法议论纷纷,只有您独自支持我,帮助我。”这里说的是吕惠卿帮助王安石,怎么能说王安石帮助吕惠卿呢? (考异十七) 《宋史》记载王安石和吕惠卿相互攻击的事情很多,他们说的话都很粗俗不堪。如果真像这里记载的那样,那么,不仅吕惠卿是奸邪之人,王安石就是更厉害的奸邪之人。在这方面蔡上翔讨论得很详尽,这里就不再引述了。但是我们看他的《答吕吉甫书》,他是多么的宽宏大量啊,以王安石这样的为人,他怎么肯做这种卑劣无耻的事呢?读者如果相信王安石是个言行一致的人,那么读这封信就够了,如果仍然不信,我在这里唠唠叨叨说得再多也毫无用处,也就不再辩驳了。 曾布 (公元1036—1107年)曾布是曾巩的弟弟,他辅佐王安石施行新法,功劳和吕惠卿是一样的。《宋史》也把他列入奸臣传,我根据本传的文字进行考辨,实在不知道它所谓的奸表现在哪里。当时,各种新法虽然都是由王安石提出大纲,但斟酌条目,编为法典,多半是由曾布完成的。朝廷上的大臣对新法提出质疑,也由曾布一一进行解答。《文献通考》还记载了他的一些事,其中说到他的文思缜密,逻辑性强,以及知识渊博,善于雄辩,一定有超过别人的地方。本传记载他初次被神宗召见时,就上疏请神宗推诚置腹,振奋精神,让所有人都明明白白地知道皇上的意志是不可违抗的,新法是不可侮辱的,这些话都说到了根本上,可以弥补王安石的不足。他对于新法,每件事都是赞许支持的,只有在吕嘉问施行市易法造成恶劣后果的时候,严厉地弹劾了他,认为官府不应该参与施行兼并,最终因此得罪了吕惠卿,被出知饶州。我们经常说和而不同,难道不对吗?司马光执政的时候,命令他对募役法进行修订,他拒绝了,说:“免除劳役这件事,法令制定得非常详细具体,都是从我的手上出去的,现在让我来改变,我没有理由这么做。”他可真是不会变通,太倔犟了。后来在崇宁(公元1102—1106年)年间又得罪了蔡京,蔡京诬陷他收了贿赂,让吕嘉问逮捕他的几个儿子,严刑拷打,刑讯逼供,诱使他们诬陷自己,也是因为不肯依附于蔡京罢了。《宋史》对于曾布丑化得很厉害,以至于列入奸臣传中。但是,记述他的所作所为却是这样,其中很多他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都被删除了,没有记载下来,真是数不胜数。他们指责他为奸臣的原因,不过是绍圣(公元1094—1098年)和建中靖国(公元1101年)期间两次倡导继承熙宁(公元1068—1077年)变法的成果而已。如果这就说是“奸”,那么,为什么不把王安石也并入奸臣传呢?在我看来,曾布是千古以来正直的人,他的才学,完全可以辅佐王安石。曾巩可以说有个很好的弟弟,王安石也得到一位忠实的助手,就像得到夔一样,是很知足的。王安石的冤屈,数百年来为他平反昭雪的,还有十余个人,而曾布的冤屈,千古以来却像是在漫漫长夜之中,我怎么能不为他澄清呢? 章惇 (公元1035—1105年)章惇也是奸臣传中的一个人物。王安石最初任用章惇,让他做的是编修三司条例官,后来派他去平定南北江的蛮族,开辟湖南四个州府的土地,有功还是有罪,前面已经讲得很详细了。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拜为参知政事,当时王安石已经罢相,过了不久,因为他的父亲冒占民田而被罢免,出知蔡州。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驳斥司马光更改后的役法,滔滔不绝说了数千言。司马光的役法依然施行,他在朝廷之上激愤地与司马光争辩,史书上说,他的言辞非常不客气,甚至很荒谬,大臣们都上奏攻击他。他随之被罢了官。而元祐(公元1086—1094年)的七八年间,他还有几次言论被人弹劾。哲宗亲政之后,起用他为宰相,专门把恢复继承熙宁(公元1068—1077年)间的法令作为国家大事,凡是元祐时被废除的,都要恢复起来,大兴党狱,并且想追废宣仁太后。哲宗去世以后,皇太后与大臣们商议立谁为国君,章惇说:“根据礼法律条来说,他的同母弟弟简王应当册立。”太后说:“我没有儿子,每个王都是神宗庶出的儿子。”章惇又说:“如此应以长幼为序,申王应该册立。”太后说:“申王有病,不能册立。”最后立了端王,就是宋徽宗。章惇因此被贬到越州,不久又贬到潭州,再贬流放到雷州,最后迁徙到睦州,死在那里。章惇不肯用官爵照顾自己的亲友,四个儿子参加科举考试都被录取,只有三儿子章援曾被授予校书郎,其余的都按部就班地走程序,在州县里工作,至今没有特别显赫的。《宋史》本传的记载大致就是这样。就根据这些来判断,果然足以称他为奸臣吗?就以他不肯用官爵来照顾亲属这一件事说,他的正直孤傲,洁身自好已经可以使世俗之人感到是一种鞭策了。哲宗去世以后,和太后争册封谁做皇帝,就因为这件事遭到贬谪和流放终于死在那里,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主张立的简王、申王究竟如何,不过,宋徽宗的荒淫无道,最后使得宋朝灭亡,是从古到今大家都能看到的。怎么知道章惇不是平时观察宋徽宗这个人不适合做皇帝,故意出来阻拦呢?即使不是这样,也没有理由指责章惇有罪,如果只是因为他延续了熙宁、元丰的改革,就说他是奸人,那么,他也只是奸其所奸而已。他最为世人诟病的,主要是两件事,一个是放逐元祐时的那些大臣,二是请求废除宣仁太后的名号。请求废除皇太后的名号确实是有罪的,至于放逐元祐时的那些大臣,也还是以元祐时人对待熙宁、元丰时人的办法对待他们而已。元祐各位大臣做得对,章惇也做得对;章惇做得不对,元祐各位大臣也做得不对。有人一定会说:元祐那些人都是君子,君子是可以放逐小人的;章惇是小人,小人是不能放逐君子的。我不知道这些人所说的君子小人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如果说到私德,和章惇的耿直孤傲相比,恐怕元祐的各位贤人仍然会感到愧疚的;如果是说政见,我没听说过还有根据政见来判断君子小人的。攻击新法的人既然可以指责信奉新法的人为小人,那么,信奉新法的人也可以指责攻击新法的人为小人,他们之间能相差多远呢?章惇报复元祐时的人,那种残酷的程度确实比元祐时厉害,但是,也要看到,元祐时人报复熙宁、元丰时人的残酷程度,也比熙宁、元丰时厉害多了。用正直来报答怨恨,这是一种美德。然而这只有崇尚道德的三皇五帝才能做得到,怎么可以拿来要求章惇呢?而且,元祐的各位都自称是君子,他们的道德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呢,何况章惇这样的人呢。我认为,章惇就是一个有才干但喜欢负气的人,至于说他是奸臣,我不能理解。 蔡确 (公元1037—1093年)根据《宋史》本传记载的事实考察他,他其实就是个小人。然而,王安石执政八年中,始终没有委派他太重要的工作,官职也只是到知制诰而已。王安石施行新法,也没有借助他的力量。不能说是王安石任用过的人。 王韶 (公元1030—1081年) 王韶的功劳都在前面具体介绍过了,《宋史》本传仍然严重地诋毁他,这里不再辩驳。 熊本 (公元1026—1091年) 熊本的功劳也在前面介绍过,但《宋史》本传对他也有微词,这里也不再辩驳。 郭逵(公元1022—1088年)、赵卨 郭逵、赵卨都是王安石任用过的边将,在对西夏、安南的作战中都立过功,《宋史》对他们也有微词。 以上四个人,都是功劳和过错不能相抵的。古代的名将,往往都是这样。使用他们是因为他们有某种才能,为了取得成功而已,这些根本不是王安石的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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