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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报告(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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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靳云鹗之第一次报告(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靳云鹗[1]派其参议杨湘为正式代表,于去年十一月廿六日由信阳抵津,与张(作)霖接洽一切。 去年一月,在靳未被免职之先,杨为其驻京办公处处长。 靳所最亲信者,乃其参赞张淑平(兼督战司令),其次则惟杨湘。靳之机密,惟张、杨等四人得知。关于靳方之消息,皆由杨处得来。兹分述如下: 甲、靳代表杨湘与张作霖之接洽: 杨湘携靳云鹗致张(作)霖之亲笔函,于廿六日到津,经靳云鹗[鹏](无日不在张处谋组阁)之先容,于廿八日晤张于蔡园,当以靳函交张。其函大意如下: (首为普通应酬语从略)河南大多饷绌,我(公)亦必知之。倘贵军入豫,势必引起无穷之纠纷,想我公亦筹之熟矣。以今日河南之兵,足讨平赤贼之用。其所以屡言进攻而终不能者,纯以饷械缺乏之故,倘我公能接济饷械,规复武汉,易如反掌。兹派杨湘晋谒崇阶,乞赐示训。 此函原文不长,其拒绝奉军,措辞则十分坚决。右不过述概,且不完全。张读靳函后,乃与杨为下列之问答,其十分之六七乃其原语。 (杨):现京汉军事,非补充饷械,不足言发展。靳将军的意思,是想上将军对于饷械方面有充分接济。 (张):接济饷械,是可量办的,但必有具体办法,容与翼青评商之。请你回去向靳将军说,只要他能努力作战,功名是有的。 (杨):靳将军讨赤心决,始终不渝,功名之念,却极淡泊。 (张):那更好办了。好,让我与翼青商妥办法后,再告诉你。(作送客状,杨乃辞去。) 张与人正式接洽,只寥寥数语。其与杨之谈话,亦只此而已。 廿七日(疑应为廿九日——编者者),奉张与翼青秘密兹事。张云:只要你老弟能加入安国军(即拥其为总司令之意),接济饷项,便可办照[照办],请你把这个意思告诉杨湘。这里有我答你老弟一信,亦交杨带去。 靳易[翼]青以奉张之言告杨。杨云:这事我不能作主,我离信阳时,不知有安国军的组织,只好回去请示。 奉张答靳之函,完全的大意如左,间有数语,亦系原文。 杨参议来述志[老]弟意旨,并承惠书,亦经解悉。所谓讨赤决心始终不渝,深与鄙意相合。作霖入关后,迭与各方交换意见。签[佥]谓:挽救危亡,惟有澄清赤祸。武汉居全国中心,倘任赤祸盘据,流毒无穷。敝军拟南下,绝[纯]为助谋规复武汉,绝无地盘之念。近来迭与玉帅[2]商洽,只须豫军进攻,敝军定又中[决]心南下,至于贵处饷械缺乏,深望量力为助。务望志[老]弟联络各部,克日进攻。再,魏君益三处,亦望志[老]弟时相励勉。自郭贼伏诛[3],所有郭部,除魏而后[外],皆已反正来归,作霖无不宽容,一体优迂。孙君罄[馨]远,曩为我仇,今亦为我友[4],此皆魏君所明了者也。作霖早有将魏部收回之意,只明[因]讨赤正在进行,不能不督[暂]归玉帅节制。作霖对于魏君,固无芥蒂,且望其有所发布。现在规复武汉刻不容缓,魏君若能努力,前途未可量也(张之劝魏实为劝靳之暗示)。 云鹏以亲笔函致乃弟,交杨带去。其函大意如下: (一)述奉张为十五省区之拥,劝靳不可轻北重南。 (二)述奉张亦颇愿吴之下野而以靳(代之)。 (三)述奉张极欲拉拢靳云鹗。 云鹗[鹏]时以函电劝乃弟勿附党,而靳终致[未]答。其兄弟感情极不洽,今春以新直系之运动,一度归于和好,最近则又水火不相容。云鹗接云鹏函时,语又曰:动不动摆其哥哥架子,我十七岁便自立于外,军功尚不求保,现在还有求保的不[必]要吗? 奉当时已两度许靳云鹏组阁,因始终不能为奉拉拢乃弟,故组阁终不能实现。 得天津电话,云鹗又会[令]翁参议来京,携有靳致奉张之第二函,请杨再赴天津,将第一[二]函交张。杨遂于是夜八时再到津,当夜将第二函交张。其大概如次: (首述杨参议携第一函来京接洽,次述饷械支绌,仍望进攻。)鄙意以为,赤祸固当讨伐,然释[择]其真赤者而讨之,其不赤或似赤而非赤者不当讨伐,且当怀柔之,以张讨赤之势,夫然后真赤乃可歼灭。 是夜,张阅靳第二函后,当谓杨曰:前[兹]事体大,容我考虑。杨参议先归,将来由云鹏转达令弟可也。 杨亦知奉张一时不易答复,而云鹗亦告翁参议云:第二函只须交与奉张即得,不必听其答复。故杨遂于二月[日]晨八时返。因来之车头为路局夺去,再三交涉,于三日十二时始行放还,乃定于四日晨返信阳。 杨之此行,可谓毫无结果,然靳之意亦非真欲与奉张携手者,其重者,为拒绝奉军南下。至于第二函则为进一步之表示,(对)奉方曰:吾已与南方之一部分将领相结合,倘奉军而竟南下,则惟有联党抗奉,不可谓言之不宣也。 乙、靳方之一切 第一步联陈调元[5] 靳第一步联陈调元,前月已完全成功。其结合性质,颇似攻守同盟。其与陈关系,实为最亲切。靳、陈二人,无日无电函之往返,陈之如何对付鲁军、孙军,如何与党方接洽,事先一一得靳之同意,对付南北双方,实取同一步调。旬日前,靳、陈二方,即已商洽,如果一方受奉、鲁之迫协,他方起而应援之。 为防止孙、鲁、奉之压迫,陈望靳能占陇海路,在靳为谋自身之发展,亦未赞同。陈告靳云:只约[要]靳军能至陇海线,则皖军可拨若干主[驻]陇海路,倘能将郑、徐间之一段占领,则豫、皖两省之防御外患,当有相当把握。 关于靳在陇海线之秘密布置,详后。靳之联陈,在靳自视为得计,对北,抗奉南下;对南,谋优越条件之取得,及避免党军势力之侵入,且可进而谋与党军中之一部(分)将领组织一种新势力。 第二步联党 去年十一月中旬,靳赏[尝]语左右曰:吾不联党,有何可以联络?消极而言保存,积极而谋发展,皆有与党方携手之必要。惟我所疑虑者,党方无诚意耳!恐党(方)不能许我优越条件耳! 靳确有联党诚意,对生智[6]两次派来代表,俱优礼有加。田军[7]所获侦探,内有女的二[三]名,中有一十八岁者,削其发乔装为男子,应募入田军,为所[其]发现,田欲杀之,而靳反对,至今三女犹存。靳对樊亦有[友]好[8]。武汉失守,败退信阳时,靳司令车殿后,车辆拥塞,阻于信阳以南,樊军追赶至急,靳及僚属颇为震骇。及后,樊忽终止追击。未几,樊派人告靳曰:闻前为靳将军之车,立即下令停攻。靳深感之。靳语人曰:或[我]与党方携手之意甚坚决,当〈谓〉战(事)吃紧之际,武胜关之党军(面我)方。郑州会议,玉帅严词诘责,何不进攻?而我俱以饷械缺乏为言,不肯下令。当日,田维勤急欲进攻,非我按兵不动,则武(汉)早非党有矣。我曾为党方大大出力,不知党方察觉否? 在未与党方妥协之先,靳不能公然反奉,故靳对外仍辩其与党方无关,但自认(与)党军中之一部(分)带有温和色彩者有所接洽。去年十一月间,党方派至信阳之代表,实皆以唐生智之名义派出。在靳氏及僚属,亦明知与唐妥协即与党方妥协,蒋、唐固完全一致也。第二次派至信阳之代表,年廿余,其言辞固完全代表党方,而非有温和色彩者,故靳及僚属亦称之为党之代表。 靳口口声声恐党方无诚意,乃恐党方无优越条件之许。所谓无优越条件者,乃在代表至信阳曾谓:唐拟许靳自由驻兵湖北之条件,在靳殊不满。与张淑平(参议)等推敲研究:从前我们不是已得报告吗?党军已划河南为[归]国军,好像是西北军归入党军条件之一。党军对豫,不过助西北军进攻,不对[过]西北军未出潼关,故党军对豫迄未用兵。此说仍[乃]系事实,否则,党军何必要我到湖北?由此见党方之尚不欲向西北进展,不然,何以不要我取直鲁而到湖北呢?如果我到湖北,未免太无意义了,我还要担个国民党之名,太犯不着了。靳与左右研究结果,询问党方是否不攻直鲁?如果不攻直鲁,则请以河南让彼,肃清后归彼之地盘。杨湘以十二月四日返信阳,三日晚得靳来电,谓:与党方接洽已大进步,言外之意,嘱杨不必与奉周旋也。 第三步抗奉去吴 靳已切实决定,非与党方正式协定,且得饷械之援助时,不能为露骨的抗奉去吴的行动。 以前,靳因疑党方之无诚意,颇觉与党方之正式协定一时难以圆满成立,而奉方尚有调军入豫之准备,乃认对奉有行缓兵计之必要,遂派杨湘到津,既示其倔强,复露其柔软,二者维系兼施,然究重于柔软,使奉知靳非毫无联络之可能者。及后,又派翁参谋[议]北上,以暗示党方一部将领已成立谅解,对奉示威,则又纯然示其倔强意思。即与党方之谈判,将有进步之故耳。即此一端,已可见靳在未与党方协定之时,决不肯明白抗奉也。靳氏所以必须先与联络,而后始可抗奉去吴者,重要原因如下:(一)饷械缺乏。比较殊属不易之若大军(队),本年以来只发饷三成;给养方面,近月以来,已由白面改吃黑面,日发几分钱之菜钱(兵士二分,中级军官四分),军心实即[极]疲乏。(二)田维勤尚不一致。前线军队,惟田、靳、魏三军。其分配情形如下: 东:右翼 任师[9] 右路 魏益三军 中路 田维勤 左路 靳云鹗军 左翼 庞、梁二师(靳部) 西 武汉失守以来,豫南实未交战一次,党军与北军在两月以前,早将一切军事行动撤销。南下旅客,至信阳下车步行二十里至柳林(党军所在地),可搭车至武汉,双方皆不检查。 三军中,因[田]军纪律最佳,魏军最坏,靳军则介乎田、魏之间。 魏与靳完全一致。魏与田则颇隔阂。靳之性暴,田则素有奸猾之名,双方不能投契。二三月来,田固时欲与党方谋妥协,而樊钟秀却不信田,明示不屑为伍。因[田]既不得志于党方,乃不得不忠吴。 靳之意,正式联络党方以后,抗奉去吴,而抗奉又在去吴之后。盖去吴始可得陇海线,得陇海线,然后可以抗奉也。 去年十一月初旬,靳已暗为夺取陇海线之军事准备。张英华[10]就豫后,实业、教育、财政三厅,皆靳参议。三厅长承靳之暗嘱,早为暗出陇海线之准备。其最要者,即为联络沿线土匪与军队也。 靳之性暴,不甘屈服,不愿受人指挥,然治事确能负责任,事必躬亲,不假手。体弱、食鸦片,每日三两,目前财产一空,其妻首饰即早充军饷,鸡公山别墅[11]亦被抄毁。现其妻寓汉口法界。论靳之性怪,有一事为证。当武汉紧急时,吴派蒋雁行至靳,请靳督战。靳怒谓蒋曰:既用我,复疑我,无事时不认姓靳的,有事时可以卑屈相求,我非可以任事摆弄者。蒋旋求至再,声泪俱下,靳不为顾。蒋不得已双膝跪下,靳仍不顾,甚至克[跷]其两足于床之栏上,作睡眠状。蒋狼狈归去。左右谓靳曰:大帅为上官,总不能亲来自求,派参谋长为代表,隆重已极。蒋且居总长之职,亦有相当资格,将军任其长跑[跪]!大会[太令]吴难堪,将军似应函吴,应其所求。靳忽然曰:不行!不行!谁要他跑[跪]!也不过三十分钟,前[非]数小时之久。由此可见靳之性情如何矣。靳云:愿望不仅在作一省主人,实欲作时局重要人物,且有操纵北方时局之宏愿。故靳新直系之失败后,欲作再造新势力之企图,对奉、鲁,且主张驱奉、鲁于关外。盖靳之地盘目的:第一,在山东;第二,在直隶。欲大江以北,长城以南之地,尽居于新势力之下。外传靳与党方一部分将领及陈调元之联络,乃系实〈直〉行其新直系之计划者,即奉、鲁亦〈非〉如此观察,且疑孙传芳亦在其内。孙之北上请兵,即欲完成此种阴谋。凡此实皆[非]完全不确。孙、靳之间,自去夏靳自免职之后,恶感甚深。靳对人骂孙曰:这小子太毒辣了,我被免职,他即望风转抚[舵]。我已上他的当,不能再上他的当了。最近,靳、孙二人仍无往来。 当日新直系运动,陈文钊、王维城、王维蔚等皆在。陈为靳旧部,今者皆弃靳而忠吴,皆因靳性情太坏之故。孙传芳复归于奉,新直系之计划,无实现之可能。 靳氏认其自身终[若]不与党方联络,北方无可与联络之人。惟联党方面,有生存之(必)要,其与党方正式协定久未成立者,实欲党方能予较优之条件。新势力之计划,实建筑于党方联络之基础上。盖系拟与党方之温和派及陈调元等,甚而西南川、黔等省之将领,联络而成一新势力也。 预计靳氏与党方正式发生关系,取得河南后,必积极谋新势力之实现也。 右系十五年十二月所得报告。 国民党中央党部档案(九)4669 1927年1月25日 载《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1辑第18册 [1]靳云鹗 参见《守同志来信》注④。1926年10月4日,吴佩孚令靳率部冲出武胜关增援武昌,靳未从令。11月21日,吴召开郑州会议,决定前方军事由田维勤负责。12月28日,吴通电解除靳讨贼(后改为“讨赤”)联军副总司令兼前敌总指挥职务,指责其不反攻汉阳,并散布诋毁文件。此两次报告所反映靳的活动,以此为背景。据蒋介石11月23日日记记载:这时,靳云鹗已派代表与其接洽。 [2]玉帅 吴佩孚,字子玉,被称玉帅。 [3]郭贼伏诛 (“郭贼伏诛”,为张作霖用语)郭贼指郭松龄(1883—1925)。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中任第3军副军长。1925年11月,与冯玉祥达成密约,22日回戈反奉,向沈阳进军,要求张作霖下野。旋因日军助奉,在巨流河被击败。12月24日,在新民被捕杀。 [4]孙君罄[馨]远,曩为我仇,今亦为我友 孙传芳(1885—1935),字馨远。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孙率闽、浙联军支持江苏督军直系齐燮元,击败浙江军务善后督办附奉的卢永祥。继又于1925年11月向奉军进攻,赶走江苏督军杨宇霆、安徽督军姜登选,大败张宗昌于固镇一带,一直把奉军赶到徐州以北,孙自任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给奉系军阀以重大打击。1926年9月以后,国民革命军战事转向江西,孙求救于奉张,走向联合。 [5]陈调元 (1886—1943),河北安新人。早年毕业于陆军大学、保定军官学校。1925年任江苏第四师师长,投靠孙传芳反奉,任江苏军总司令、安徽督军。1926年12月21日,在南京与张宗昌、孙传芳议定,由陈部在皖境沿江抵御国民革命军。据蒋介石日记记载,1926年10月25日、11月23日,陈已派代表向蒋输诚。1927年3月4日,陈归附国民革命军。 [6]生智 即唐生智(1889—1970),时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军军长,北伐军前敌总指挥。 [7]田军 指田维勤所部。 [8]靳对樊亦有[友]好 樊即樊钟秀(1888—1930),别号醒民,河南宝丰人。1921年受编于吴佩孚,后与孙中山秘密联系,被委任为建国豫军总司令。1924年国民党“一大”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时在河南配合国民革命军对吴佩孚作战,所部约2万人。 [9]任师 任,指任应岐,时任第10师师长,为樊钟秀旧部,有9000人。 [10]张英华 生于1886年,河北衡水人。毕业于北洋大学,继留学英国,回国后任民国大学教授,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总长兼币制局总裁。1926年11月任河南省长。 [11]鸡公山别墅 鸡公山,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南,为大别山支脉,因主峰报晓峰两侧宛如雄鸡双翼而得名,景色宜人。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直系失败后,吴佩孚逃避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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