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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下的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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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大学经济学会的演讲(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社会主义的派别很多,大别为理想派与科学派。无论为理想派为科学派,均相信有一个新时代存于将来。这个新时代,就是社会主义实现的时代。欧文说:“过去的历史,都只以示人间的非合理性,我们今才向理性的曙光进展。”是欧文理想中的新时代,乃为合于理性的时代。马克思说:“人类的前史,都是阶级争斗的历史。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演成最后的阶级战争。人类的前史,就随着阶级告终。”是马克思理想中的新时代,乃为阶级消泯的时代。马克思一派的经济的历史观,尤能与人以社会主义必然的实现的确信。 欧洲大战酿成荒乱的现象。这种荒乱的教训,及荒乱复兴的预防,使人发不可不急谋改造的深省。改造的新局面,必为带着社会主义的倾向的局面,是确切无疑的。改造的机运,虽然日形迫切,而改造的方案,则于一般人的意想中尚欠明瞭。一般人对于社会主义的组织既不明瞭,而社会主义者亦因制度的复杂,又把实现此主义的障碍看得过大,致使社会主义的运动遭过困难。免除这些困难,是社会主义者的责任。 社会主义的实现,必须经过三阶段:一、政权的夺取;二、生产及交换机关的社会化;三、生产分配及一般执行事务的组织。 政权的夺取,有两种手段:一是平和的,一是革命的。采取平和的手段的,大抵由宪法上、议会上着手,但是因为战争的影响,农民渐富,他们都不愿牺牲他们偶得的富裕,其他商人反动派及政府,均能与此运动以莫大的障碍,任你社会主义者如何宣传,终不能使选民及代议士都变成社会主义者,故此种运动常归于失败。有许多社会主义者鉴于平和的手段的失败,乃悟改造的事业非取革命的手段不可。革命的方法,就是无产阶级独揽政权。这种革命的运动,有失败的,有成功的。失败的如德、奥是,成功的如苏俄是。无产阶级专政,并不是布尔扎维派的新发明。一八七五年马克思论Gotha Programme的信[1]里说过:“在资本主义者的社会与共产主义者的社会间,有一个由此入彼的革命的过渡时代。适应乎此,亦有一个政治的过渡时期。当此时期的国家,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经济组织是怎样呢? 一、生产交换机关的社会化 除去一部分的有土农夫,凡大资本的企业:铁路、矿山、轮船公司、承办运输事业、大规模的制造工业、大商店,收归国有,在人民会议代表人支配之下,照常办理。 自国家银行以下所有的银行,均收归公有,而停止其从前的业务,有限的归于消灭。因为信用机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久已不必要了。 中间的中介人、代理人一类的职业均被抑止。 小工商业及运输机关,亦渐次收归国有。 生产行于大工厂。分配集中于大中心。市场运输归于国营。在被抑止的企业里的雇工,转业于国营的生产事业及分配事业。 除去有土农夫所有的土地以外,土地亦收归国有,但在新组织之下,他种职业未觅得以前,此项农民仍准续理前业。 住房由地方会议遵照中央会议的条例执行,将来设专门机关管理之。 二、生产的组织 私营的生产机关既经废止,一切生产事业都归国营,则小工厂都合并于大规模的工厂,俾收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前私营的经济组织之下,有许多很重要的生产事业,或因利益不多,或因效果难期而置之不理者,今则国家都一律举办。依极经济的组织与方法,把资本、劳力与天然均成经济化,利用自然力开发富源,俾利国用。有需国际的共营的事业,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间亦可共同举办,但此实有利无害,断非现在什么中、日合办,中、英合办的种种事业可比。在这种经济组织之下,无论工农生产事业均渐扩大,生产自然增加。此时最经济的运输法日渐扩张,既便于材料的供给,又便于成品的分配,于生产事业、分配事业均有利益。 社会主义的国家,本国既经改造,殖民地亦受其利。有些人怀疑社会主义下是否应有殖民地存在?社会主义下仍有殖民地存在,是否与社会主义的精神根本冲突?此疑(问)很易解答[2]。社会主义的精神,固极主张民族自决。倘使经济情形已能自立,如印度、朝鲜等,自应任其自主。而若经济进化过于低浅,苟非于经济上助其开发则永不能达于自决的境界,社会主义的国家当然有提携掖进的义务。故社会主义下,本国对于殖民地所当作的事,乃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权利。这可称为新殖民政策。近来有人大惊小怪地说有主义的侵略,这话大错,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不能有侵略的意味。社会主义的国家间,苟有旷土,不许闭户自封,依社会主义的民族平和的解决。 社会主义之所成,就在资本主义的组织下尽资本主义的强度,亦断不可能。其原因有四:(一)小企业报酬少;(二)经过多次中介人、代理人的消糜;(三)资本主义的本质是无政府的,不能齐一努力;(四)资本主义的目的在得利润,有许多公用的大事业,利润相离太远,不确(定)而不充分。 此时除去用于必要的生产的工作以外的剩余工作,可用以善化人们的生活。过劳的工时可以缩减,使得复苏娱养的机会。此时科学上有所发明,普及的人人都能得到他的惠利,以代少数人享福、使多数人失业或受伤的结果。 三、劳动的组织 工人执政后,工联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合作替代之。工人虽执掌政权,但实际上不能指挥工师、技匠、实业专家。此时阶级既废,好意的前资产阶级自当许与合作。 社会主义的制度,是以事物的管理代(替)人的统治的制度。此时所欲解决的,不是政治问题,乃是经济问题。所(以)农部委员必集合农业专门家,组织高等会议,分部实行指导农民,以图农业生产的改进。工部委员及其他委员亦然。 四、分配的组织 生产品不就是为消费的,有直接分配于消费者,有分配于他业者。后者不过记一记账,前者则须代价。金银纸币流行,可以抚[换]取所需的物品。 国家将生产品经过一回中心市场,使有货币者得以换取所需的物件,售价适应于此期流行的货币。 生产为消费者的需要所轨制,计算应绰裕一点。国家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工作日的期间,使生产恰合于公众的需要。 每月支用货币的项目:一、薪俸,二、恤金(鳏、寡、孤、独、废疾者),三、前资产阶级的年金、赔金,四、农产物的代价。 假定甲,付直接生产消费品者,及乙,付生产农作品者,共计三十亿。a付生产交给他业的物品者,b社会恤助金,c付前所有者,共计二十亿(一个月)。那么,那些出产品的总售价应定五十亿。国家银行每月应筹五十亿货币,国家物品所每月应备价值五十亿的物品。定物价的标准,应以生产费并加生产费的三分之二,譬如一百二十元的生产费,应加入八十元为二百元;五十四元的,应加入三十六元为九十元。 以上所述,是社会主义下经济组织的要点。其余关于经济的问题尚在多有,如外国贸易及租(税)信用等问题,俟后有机会时再与诸君共同研讨之。 署名:李守常 《北大经济学会半月刊》第三号 1923年1月16日 【注释】 [1]马克思论Gotha Programme的信 Gotha Programme,今译《哥达纲领批判》。1875年5月5日,马克思从伦敦致信威·白拉克,对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爱森纳赫派)和全德工人联合会(拉萨尔派)联合在哥达召开的代表会成立统一的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的纲领(即哥达纲领)提出批评,随信附上《对德国工人党纲的几点意见》。1891年《新时代》杂志发表时恩格斯将题名改为《哥达纲领批判》。这时,马克思逝世已8年。文中所引的话,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页。 [2]“社会主义的国家”后的一段文字和“故社会主义下”后的一段文字,1984年版《李大钊文集》均删节,现按第1次发表的文字排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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