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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某同志的信


  (一九二六年二月一日)

  亲爱的同志②:

  卡尔甘(张家口)地方党委要求北方区委支付田滕修、马洁亮、傅恩祖③三同志的月生活费,他们在包头为《新民报》工作。

  北方区委认为,这三个同志乃受中共北方区委的派遣做军事工作,由贵方出资支持工作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请做出安排并且对此要求给予回答。  致

  同志式的问候!

  中共北方区委书记李大钊

  1926年2月1日北京

  李玉贞译

  2004年7月

  ①此信及同年3月2日《给某同志的信》、4月10日《致加拉罕》电,均是俄罗斯学者潘佐夫教授发现并提供的。原件为英文。三份文献是潘佐夫的祖父格里高里·鲍里索维奇·爱伦堡所长期珍藏的私人档案。爱伦堡先生1902年生于伊尔库斯克,1923年,共产国际代表伍廷康派他到中国和外蒙古工作。他曾在苏驻华代表处(后改为驻华使馆)工作过,和加拉罕大使共事。1927年回国后到莫斯科中山大学任职,1928年在共产国际中国研究所作事,其后到莫斯科大学任教。

  ②某同志 此信无收件人姓名。译者参考其他资料分析,估计是写给当时苏驻华大使Л.М.加拉罕的,确凿与否,尚待考订。

  ③傅恩祖 傅等三同志的姓名均从英文音译。这三位同志的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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