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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蒋梦麟


  (一九二一年十月)

  梦麟先生:

  滕君统音在图书部专司各系参考室事,昨接星枢先生信称已由聘任委员会存记为助教,此事前曾在总务会议提出两次,均议决以须查明聘任委员会是否通过再下聘书,今既查明已经通过,请即致送聘书为祷!又,装订室校役王君建中(曾在高小卒业)已拨在第二院典书课充试用书记,请通知杂务课及文牍处从停止校役工给之日起,按初级试用书记发薪。又,新聘本校德文系学生向景君为编目课临时书记,专理德文书籍,月薪十五元,自十月六日起来馆办事。兹将启书呈上,乞查收。但敝处尚有事务员高君仁山及书记刘君瑞昌、赵君增选,并未接到此项函件,即希补发至祷!

  此颂

  公安!

  李大钊顿首

  ①题解 此信未署明日期,但从信的内容看,应写于李大钊任图书部主任与蒋梦麟任总务长期间,并写于新学年开始“十月六日”以后。

  1919年12月8日,蔡元培校长委任蒋梦麟为总务长,李大钊为图书部主任,由蒋直接领导李大钊的工作。1920年5月制定《图书部试行条例》,对人员组成、职责、机构、业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1921年2月,总务委员会又规定新聘事务员、书记均以三个月为试用期。李大钊信中所陈的事,均与上述规定有关,故应写在上述规定之后。

  从1919年底以后,北大经费即屡生危机。1920年8月4日,蔡元培校长呈教育部,称“本校辍发薪资已经三月之久”。1922年8月,蔡元培又因经费“积欠五月以上”而反复要求辞职,并从9月12日起,委托蒋梦麟代理校长。因此,在此两年的10月,李大钊均不大可能请求蒋解决信中所提出的增人与提高待遇等问题。1921年10月,由于上半年的“教潮”经范源濂等调停到7月24日获解决,政府决定由财政部以盐余200万元作为担保,印发每张10万元的证券20张,交教育部作为教育经费之准备金。从而,使经费上陷于困境的北京大学一时有所好转。李大钊此信可能写于此时,即19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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